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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青少年避孕辅导该赞该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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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7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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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网 2005-04-15 15:06:27




针对部分青少年发生性行为后,盲目到药店购买紧急避孕药并盲目服用的情况,广州市计生协会在全国率先尝试“亲青服务药店”干预模式,将在10家药店内创建“亲青药店”。今后,青少年在这些药店购买避孕药时,将有专门店员向他们提供亲切、友好、科学的服务咨询。


别让“偷吃”成了“明吃”

□老土

作为父母,假如有一天,你看到自己那还在上中学、满脸稚气的孩子在“亲青药店”买避孕药并接受辅导时,你的心情会怎样?总不至于“阳光灿烂”吧。

青少年“偷吃禁果”之后,可求助“亲青药店”,这于计生部门来说,可谓用心良苦。但这番苦心,只怕会被青春盟动的孩子们误读。既然有“亲青”保驾护航,免却了后顾之忧。性体验的“潘多拉盒子”一经打开,偶然的“偷吃”,就难免不会变成经常的“大吃”。小小年纪,终日沉醉于性的快乐之中,自然无心向学。这对于偶尔偷吃者,到底是拉了一把,还是推了一把,值得打个问号。

青春期青少年眼中的性,充满了神秘、好奇和诱惑,如果让他们专注于学习和健康的生活,尚且能分散一些注意力,克制青春的冲动。据报道,“亲青药店”准备通过“宣传”,“吸引”有需要的青少年前来接受服务。但是“宣传”和“吸引”,会不会开启“没有需要”的青少年的“需要”呢?令人担忧。

尽管目前青少年自行购买避孕药有增多的现象,但青少年“偷吃禁果”者还只是少数。如果社会提供了太多的方便,使他们觉得“偷吃禁果”没有任何风险,也许这种“偷吃”就会变成“明吃”,甚至会成为一种时尚。青少年虽然性开始走向成熟,但他们毕竟人格还不成熟,还不懂得自己的角色与责任。

但愿“亲青药店”不要“催生”更多的“偷吃禁果”者!


无法“治本”就该好好“治标”

□小强

男女相悦是一种根本的人性,唯其根本,由此衍生的青少年偷食禁果问题,也就无法从根子上杜绝,也就缺乏“治本且治标”的有效良方。

青少年偷食禁果问题近来日益突出,作为应对措施,一方面要加强青少年性心理的教育或引导,减少总体人群数量;另一方面,既然无法“治本”,出于对青少年健康的负责,对那些青春冲动占了上风的孩子,社会要让他们更容易地寻找到纠错手段,提早干预,使他们免于早孕、堕胎的伤害。

事实上,行之有效的避孕措施是人类共有的知识财富,受惠者应该是人类中每一个有这方面需要的成员,但现实情况是,这部分内容一直被成人社会私有,青少年被隔绝在这部分知识之外,理由是青少年不该有性行为,自然也就没必要获得避孕知识。但如果不该有的他们有了,避孕知识对他们就显得比成年人还重要,作为社会的共同成员,他们有权分享这部分公共知识;出于公平,成人社会也应该把这部分知识交给他们,哪怕他们是孩子———偷尝禁果的孩子或许是错的,对于这个错,他们应该领受分内的教育或惩戒,但教育和惩戒不能无限化,不能因为这个错而剥夺他们的另一项权力,即获得人类公共知识进而免于伤害或麻烦的权力。

如果我们将避孕知识藏之密室,对有需求的孩子冷面拒之,这些焦虑的孩子唯一的出路就是转而求诸地下诊所,遭受黑医生的盘剥和残害。

亲青药店的推出,体现了有关部门清醒的现实感,和对青少年健康负责的态度。
发表于 2005-4-17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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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7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不是青少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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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8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话题放在20年前讨论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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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8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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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8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过了中学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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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0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这也还用教
楼主不会想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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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2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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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2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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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2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乱吃避孕药,对身体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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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2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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