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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学生访问日本的通知
单 位: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今年是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35周年,广东省与日本兵库县结为友好省县24周年。为了进一步增强青年学生对日本经济社会的了解,提高对日本关系的正确认识,培养青年学生的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责任感,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和力量,省教育厅和省外事办公室共同组织大学生友好访日团,对日本兵库县进行友好访问。
一、访问时间及日程安排
2007年我省大学生友好访问团活动,于10月4日至12日举行(9天)。访问日本兵库县、神户市、大阪市、京都市、名古屋市和东京市等城市;参观日本现代企业,游览名胜,访问伟人足迹,与日本有关高校进行交流,组织学生入住日本居民家庭体验生活等访问交流活动。
二、出访费用
2007年广东省大学生友好访日团,学生每人出访费用人民币10880元,由学生个人承担。
上述出访费用已包括往返国际机票及机票税、机场税、燃油附加费、食宿费、集体活动交通费、参观门票费、旅游保险费、学生签证费、各高校往返广州白云机场交通费等。
三、出访人员基本条件
随团出访学生代表由各高校组织发动和选拔。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道德优良、学习努力、身体健康、并有一定的日语(或英语)水平。
四、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协助推荐学生,并于7月1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
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2、学校审核后于7月11日确定出访学生名单,并通知学院。
3、参加访日交流团的学生须于8月10日前,在户口所在地自行办理“因私”普通护照,费用自理。(办证时间大约需要15个工作日)
4、出访学生请于8月30日上午9:00,到学生处填写相关资料,并把学生护照、学生签证照片(大一寸彩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学生处。
联系电话:学生处陈老师,13922150616
办证咨询电话:外事处黄老师,13711580096
附件:报名表
学生处 外事处
二〇〇七年七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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