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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关于三方协议书的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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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5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 三方协议书的签约日期是以那个时间为准      是向学校申请并盖章的时间 还是我们签名的时间   还是公司盖章的时间?
. `9 k* @& N7 I" g3 o谢谢!
, f% a9 a5 m7 B% `! V/ _, ?7 M, }) A- `
再问广工申请的三方协议书  上面学校已经有填了的吗  ?还是要公司先填学校再填的 ?
# C7 [% w  C# W9 Q" E
# A/ h! j8 O! o, B  D) C+ `% Y; Q, ]) k8 i1 i: K' B8 |
听说1月1号 签的就适用新劳动法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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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5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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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5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方协议也适用吧  里面不是取消了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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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5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是最后签的" w: w" U$ R. D6 j: T" o- `1 }
现在签的是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  {  T' s  H$ I& |; @9 o2 {$ A& R
新的劳动法只是到时到公司报到后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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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6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签约的时间应该没关系吧,我的就写我签名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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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6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方协议跟合同是不同的。。6 _9 W' h1 x! t) _" i. S
如果毁三方协议,一样要赔偿毁约金,如果有这个规定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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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6 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招聘季节有点“冷”( k8 {7 k9 ~4 l6 p+ F

$ r2 q% K. t* C& t$ LIT时报郝俊慧' v* M* U; b5 b* J' S5 u0 s

: J( m8 A! \, i7 c5 ~+ l  又是一年招聘季节。可是,对今年求职的大学生来说,这个招聘季节有些“冷”。为应对明年起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不少企业推迟了他们的校园宣讲会,在对新法的学习和培训结束之前,他们不敢轻易拉开招聘序幕。很多学生在校园BBS上担心:“新劳动法的实施,会不会减少我们的就业机会?”
* E9 f6 A/ h! f) X/ H- ^2 y- h7 q4 X0 k( n7 n) ^
网事回顾
: b/ n  E4 U% [1 s- C! i- {  虽然离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但这部被称为“中国几十年来最保护劳动者”的法律却在本月引起轩然大波。华为、沃尔玛等大型企业,纷纷采用各种方法来规避因新劳动法实施而可能带来的成本上涨。当然更多的企业是在观望,他们希望在明年1月1日以后,跟在其他企业后面“看看情况再说”。
, r! q' z5 m( C: l- r% @# ^- z4 f  除了对企业的影响之外,对于正准备踏入职场的应届毕业生来说,新法也是一部不得不学的新课程。在各大高校的BBS上,不少学生发帖求助:“签订的三方协议上要求注明违约金金额,但根据新劳动法,只要提前30天通知就可以不用交违约金,那我是不是可以随便违约呢?”“新法规定如果签订的合同不超过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可很多媒体的试用期(或者称之为见习期)都是一年,这一年内工资待遇、奖金、补贴都和正式记者有不小差距。不知道今年他们的招聘政策会不会改变?这方面的规定会不会因此而有变化?”( l9 D6 V# `! A) u8 |( n
  而让更多学生关心的是不少企业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校园招聘。某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李小姐告诉记者,今年他们的校园宣讲会比往年推迟了近1个月,在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培训结束之前,不敢轻易拉开招聘序幕。虽然现在不少企业的网申(网上填写简历申请职位)正进行得如火如荼,依然有很多学生在BBS上担心,“今年是否会因为新劳动法的实施,而减少我们的就业机会?”- U% C- A2 y+ S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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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访谈>>>) N" V4 R  F8 H" c8 d: R
  明年起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更注重对劳动者的保护,让在职者更有安全感,可另一方面,企业在招新人时却可能更加谨慎。这对求职大学生来说,会不会增加了他们的求职困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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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t  Q6 T+ W' p' b8 e2 q0 K+ ?正方7 G$ J  d/ a8 s& t9 k" r7 g; |- s
新法对校园招聘影响不大
8 _$ ?5 R) z$ o中华英才网职业顾问 邹羽* z' J  t; l$ ^" R; }/ F/ W
  新《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不少直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同时也增加了用人单位不规范用工的成本,这使得不少大型企业对其实施采取了观望态度。3 j1 s+ G1 s  R6 F0 B6 N( R

% Q$ X. a# s% n: Q* g1 r) z: z据我们观察,的确有不少企业推迟了他们的招聘日程,或者减少了招聘人数,但这种情况大多是面向社会招聘时出现,对校园招聘影响似乎还不是很明显。再加上新法对于以往那些不规范用工的企业“震动”较大,而进入校园的企业通常都是较为知名的大型公司,新法对其的震慑力相对较弱,因此,对校园招聘的影响不会很大。
0 D4 ~! j+ r+ ^: w
4 h+ ]0 [" m9 z% J$ n6 V3 E反方
& b/ A. b1 W8 t$ A0 J$ `- a新法会增加应届生就业困难
  ^, O: K/ ^1 r某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 马小姐6 U5 ~; `" A3 k/ G% `
  新《劳动合同法》使企业在录用毫无职场经验的应届毕业生时,多了更多顾虑。一般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大多是看中其潜力,可根据新法,如果签订一年合同,只有一个月的试用期,对于新人来说,这个考验期未免有些短,而对于一个社会人却已经足够。两相权衡,企业就有可能因此而减少校园招聘。
$ d# w9 g) i5 ~. m- L  另外新法中对企业补偿力度的加强,使企业招聘时更加小心,他们的经验是大学生目标定位不稳定,即使给他们培训也容易跳槽,所以在筛选时会更加用心,而一些希望聘用应届生以降低成本的中小企业,也可能因违约成本增加而从校园中“退缩”。
# \& P5 C+ u$ p) d4 P) h% A2 R7 R2 J0 X1 U$ p& ]
专家建议2 h( G4 A7 ?) P' v# o
“落笔画押”要慎重* m- P  w' Q3 O' ^! L- c
中华英才网职业顾问  邹羽. L1 k$ S: W; m
  新《劳动合同法》是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主,同样它也有很多值得推敲的地方,由于基于其的司法解释和一些细则尚没有出台,这就给很多期望规避风险的企业提供了机会。不少企业采用了内部调整的方法。对此,大学生应该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很多时候,学生对用人单位过于“谦让”,冒然签订合同。但问题在于一旦“落笔画押”,就意味着你同意了合同上的条款,以后很难得到法律保护。
. c3 H9 V. s) X0 i  Q$ r' o7 F* C) t. R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大学生与企业发生劳务纠纷,千万不要太过于执拗,要计算一下维权成本与收益之间的比例,如果只是为了极少的经济利益纠缠不休,反而耽误了下一步工作发展,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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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H( l9 s$ _) b- T大学生如何应对“冷”招聘
1 t" c; P+ g# ]4 @# t  b$ j1、在向单位投递简历时,务必真实可信。因为如果一旦简历作假,他们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且不给你任何赔偿。! s1 i% M; \' L. t) b
2、签字时,务必小心。不要闭眼就签,最好拿回去研究研究,对照一个合同范本。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让他们重新修改。该有的项,一定不能少。
! z9 z& C9 T2 }( V* f8 u! _8 V( T* K2 X
3、一定要表现忠诚可靠,还要有耐心。以后一般用人单位很少在试用期给予培训了,如果是好单位一定要耐住性子,安全渡过试用期,以后才有培训成长的机会。
* N) x8 y; l) u* v
* ~/ h% R9 \) M4 k- y1 o- x# ~" b4、一定要在学校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眼界要开阔。要有真本事!; `: B. @' q# l6 s0 m
5 c0 A! A7 @5 e4 ~
时报提醒# g2 P3 R) a0 h$ u
新法中需注意事项
' g! x( e! ]* W  新的《劳动合同法》将改变一些企业以前通常的做法,对不少大学生来说,也应该调整行为方式,以适应新法。针对不少大学生的困惑,本报记者总结出了一些关键点,提醒大学生们注意。. Z! k  N; o2 X

3 i' r9 {9 z3 \/ C! m关键点一:合同签订5 |  U$ z' M  ^7 x2 {) F
  新《劳动合同法》改变了《劳动法》以劳动合同为劳动关系建立标志的做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0 q! P0 u: ?' \2 Y
. q0 |  U: v/ C! i' o; g8 G( s
记者点评:如今就业比较困难,不少大学生为了顺利找到工作,往往对用人单位不提任何要求,甚至当对方不与自己签订合同时,也只能无奈忍气吞声。新《劳动合同法》的此条规定正是为了告诫那些不规范的企业,如果不照章办事,付出的代价将更大。不过这里要提醒刚踏上社会的大学生们,要注意保存自己的就业证据,比如工资条、进单位时填写的用人表格等等,这样在需要维权的时候才不至于束手无策。9 U7 p- M7 X, c6 h6 S, {# z

; U& |: N  q* G8 b4 M: V关键点二:试用期期限
: Q, R9 @, I" w! X  S2 h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且根据新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 R) X! C4 h: k1 A/ P, \! M# j
4 L+ A: j8 \" }; R' p: z4 o4 w8 w, Z; p
记者点评:现在通行的企业用人“行规”中,无论合同期是一年还是两年,试用期都是三个月,且试用期内收入减半都有可能。新法对试用期期限的明确规定,使不少刚入职场的“社会新鲜人”大大缩短了“提心吊胆”的日子。只是要提防一些企业用“见习期”、“实习期”等其他名词替代试用期,故意延长试用期限。1 i  f2 U) D9 v7 X: a
/ K" ?8 ^, k  G; ?0 W1 Q
关键点三:违约金, l$ R; a* p! _6 C) Y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提供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分摊的培训费用。) N0 G6 D- A' F$ W+ b+ Q

5 ^5 H1 C, s" t2 V" V% N% ^记者点评:根据新《劳动合同法》,除非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过专业培训,否则只要劳动者提前30天(合同期)通知,就可以免交违约金。但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属于合同法范畴,只要上面注明有违约金,一旦毁约,依然要“掏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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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6 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百度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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