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隐瞒病史遭劝退续:专家称无功能受损应录取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00:56 信息时报
医院给丽斯开出的医院证明。摄影 时报记者 黄立科
省律师协会委员邹睿指出,高校不愿意接受重大疾患学生的关键因素是缺乏大病医疗救助体系。摄影 时报记者 黄立科
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熊佳焰 梁健敏 通讯员 吕娜
本版摄影 时报记者 黄立科
对于丽斯被取消入学资格一事,昨天,省高校保健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明确功能受损应可录取。但有关规定要进行明确界定仍存一定困难。另外专家指出,这种情况的出现与高校大病、重病学生医疗救助体系不完善有关。
昨日,丽斯试图再次与校方接触协商,希望校方能改变决定,恢复其学籍,然后一直未见到相关负责人。丽斯表示,她认为学校目前有些躲避、拖延,确定不了一个最终的协商期限,如果实在没有其他办法,只能考虑打官司一途,不过仍未下最终决心。
无明确功能受损应录取
对于丽斯被取消入学资格一事,昨天,广东高校保健协会常务理事、中山二院预防保健科科长、曾任中山大学南校区校医院院长的熊小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中山大学曾有一名学生患有红斑狼疮病,但是在判断其没有肾损害且病情稳定的情况下,依然给予录取。
他认为,患病学生能不能上学主要有两个标准,即是否会引起公共卫生方面的危险;本人是否有学习、生活的能力。只要符合这两个标准的学生都应该给予其受教育的权利。此前分别有一名骨肉瘤和淋巴瘤的学生,他们已经做过手术情况稳定,但是依然坚持要考研究生,中大依然录取他们。
公费无望单靠商业保险
不过,熊小强的这番言论是建立在“学生患重病学校不需承担医疗费用”的基础上的。
原来,目前几乎所有广东高校的公费医疗都超支得很厉害,让高校一把手们甚是头痛。以中山大学为例,上面的拨款是每生每年60元公费医疗,实际上加上体检费用每生每年50元、以及为学生购买的30元的医疗保险,实际上学校每年为每个学生超支近百元。
目前,学生患重病并无重病救助体系,在学校公费医疗如此紧缩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承担重病学生的费用,重病学生一律依靠商业保险来解决。如中山大学此前有学生患重病的治疗费用为10万元,保险公司就赔付了5万元,其余由个人负担。他认为,由校医院承担学生的费用是没有道理的,目前最好的方法就是商业保险。
难对《规定》明确界定
因上高二的妹妹要参加明年高考,姐姐阿青(化名)致电本报希望教育部能尽快完善相关规章,明确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三条包括的病种、病情程度等具体信息。然而,有关法律专家们也表示,这种希望很难实现。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是个很宽的范围,《意见》作为教育部、卫生部等制定的全国普适性文件,具备简洁、概括性强的特点,不可能在文件中囊括所有病种,何况每种疾病还存在个体差异,很难做到一一罗列。”广州市律师协会理事、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孟斌说,规范性文件也有一定的实施期限,不可能朝令夕改,“既然教育部将自由裁量权赋予了高校,问题关键还在于学校的态度。”
熊小强说,能否对红斑狼疮患者在体检方面定下明确的界限,就如乙肝一样有清晰的条文界限,从而确定是否录取呢?熊小强表示,这个很难,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由于该病比较复杂,有时候会进展得很快,正常生活都没有问题;但是有时候经过激素治疗病情稳定存活率还很高。就中大而言,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定:即红斑狼疮患者如果没有明确的功能受损,并且学业不会加重病情的话,学校就会给予录取。
关于免责协议的争论
熊小强提出,为了消除学校对于医药费的顾虑。可以让双方签订协议后,找权威的律师机构、或者民事法庭庭长等对其协议进行有效性和合法性的认定,这样能在双方找到利益平衡点。
不过,有学校认为,如果丽斯取得了学籍,学校无力单独承担责任。患严重疾病的学生,可能入学后在繁重学业压力下,会出现健康状况恶化的情况,何况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是否能因“免责协议”而免也还暂未有定论。
保障制度不完善
阻碍丽斯入学
专家建议设立高校学生大病医疗救助基金
其实,学生因为隐瞒病史后被学校取消入学资格的例子并非广东仅有。此前,湖北、山东均有学生由于患有糖尿病而被高校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无力单独承担责任
对于丽斯被取消入学资格一事,嘉应学院美术系党委书记王和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省教育厅一直强调安全意识,让学校特别关注心理和生理有问题的学生。他说这话时充满忧心,言下之意是一旦学生有意外,学校必定蒙上阴影,各方压力将不断涌来。
记者发现,学校对有疾病的学生最深层的顾虑无外乎一个“钱”字。
医疗救助体系不完善
根据刚公布的中国卫生发展情况简报,2007年住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4874.8元,人均卫生费用781元。按照这个数据,目前大学生人均60元的公费医疗费用仅占全国人均卫生费用的7.68%。
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邹睿认为,拨款不足导致学校只能把国家拨款的公费医疗费用于普通的门急诊,而许多患大病、重病学生的医疗保障更是无法落实。“虽然现今一些学校引入了商业保险,但丽斯是在入学前患病的,她无法投商业保险。一旦病情恶化,学校还是得基于人道主义立场施于援手,这是高校不愿意接受重大疾患学生的关键因素。”邹睿说,高校大病医疗救助体系不像部分西方国家那样已完全纳入社会化,一般都是靠募捐。
广东工业大学校医院院长林启瑞告诉记者,广工对患大病、重病学生没有公费医疗,都是委托商业保险,“但我们只要求学生购买住院保险,如果是去门诊看病,一样没有保额赔付。”林启瑞说,像丽斯这类入学前就已经患病的学生难以投保,“加上她家庭经济也不宽裕,学校肯定会有一定担心的。”
建议设立医疗救助基金
广东高校医疗保健专业委员会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全国各地包括广东都未建立起完善的大学生医疗救助体系,每次一有大学生患重病,最主要救助来源还是社会募捐。
近日,中国农业大学设立了我国第一个由社会捐赠的高校学生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如果能参照中国农大,在学校、城市或省份建立其一个高校学生大病救助的专项基金,将会有助于减低高校面对这些重病学生时的顾虑和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