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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隐瞒红斑狼疮病史遭劝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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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5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大学生隐瞒红斑狼疮病史遭劝退(图)  
CCTV.com  2008年03月18日 02:46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黄丽斯的退学事件受到多方关注。丽斯很希望学校能给她一个读书的机会。(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丽斯,她真的不能上学?
  嘉应学院一女生隐瞒红斑狼疮病史上大学遭遇劝退,母女多次苦求无果
  □专题撰文 时报记者 熊佳焰 梁健敏
  通讯员 刘刚 张健 吕娜 李海
  2007年2月,即将参加高考的19岁广州女生黄丽斯被确诊患了“红斑狼疮”病,当时就读113中学的她仍然坚持参加高考,并通过高考及入学前体检,办理了入学注册手续,进入梅州嘉应学院美术系学习。军训期间,其母刘健梅因打了一个电话给班主任要求照顾一下患病的女儿,没想到这通电话却让校方得知黄丽斯病情后要求其退学。
  女生高考前确诊患红斑狼疮
  黄丽斯高中就读于广州113中学,一直梦想进入大学深造的她,却在2007年2月高考前夕,被确诊患了“红斑狼疮”,这一消息犹如晴天霹雳,让她不敢相信。
  发病时正准备美术高考
  “2006年底,眼角出现了几块手指大小的红斑,开始我以为是皮疹,后来验血后医生也认为无关紧要,因此一直使用药膏治疗。”就这样,黄丽斯把这事搁置了。
  2006年10月,黄丽斯面临高考的关键时刻。她认为以自己的成绩很难考到重点大学,而且自己从小就学过美术有一定的素养,所以决定到广州美院的画室里补习,准备美术高考。
  为了更好地学习,她和其他考生在画室附近租房,并且每天都会骑半个小时的自行车奔跑在家里和学校之间。“有一阵子我感到很累,全身上下都没有力气。开始关节很痛,并且身体有点浮肿。”丽斯原以为自己是过度劳累了,一直没有在意(事后确诊此时正处于该病活动期。)。
  经不住妈妈的不断劝说,丽斯到医院进行检测。后来检验报告单有了结果,确认黄丽斯患上了红斑狼疮病。不过,由于术科高考时间迫在眉睫,担心延误考试的她执意要考完试才到医院接受治疗。
  全校捐款助其圆大学梦
  “你来晚了,目前的情况比较危险,你必须留院观察。”中山三院她的主治医师潘云峰说。2007年2月1日,由于病情严重,黄丽斯住进了医院。可是一进院就要先缴6000元的费用,对这个够不上广州低保标准的经济困难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随后,广州市113中学的全体师生为她募捐,全体师生很快募捐到2万块钱,送到丽斯手上。
  病情很快就被控制住了,10天之后就能够出院。“当时病历上写得很清楚,浮肿没了,关节也不痛,只是由于吃得激素较多身体长胖了”,潘云峰医生告诉记者。
  体检隐瞒病情被录取
  2007年4月份,学校组织学生进行高考体检。但是当时年仅19岁的她并没有意识到患有此病学校有可能不予录取,她承认自己隐瞒了病史:“我不知道高考的体检要求是怎么样的,当时我曾经向老师咨询要不要填写病史,她说那就不要填吧,我就没填了。” 由于当时身体恢复很好,医生在检查时并没有发现她患有此病,黄丽斯的高考体检顺利通过。
  高考后的录取并非一帆风顺。由于差几分考不上深圳大学,又没有填报广州大学等有美术专业的学校,她一度以为自己没书读。“后来补填志愿的时候惠州学院因为名额少收不了,接到嘉应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时,我高兴得跳了起来,因为终于可以读大学了!”
军训告知病情被取消入学资格
  2007年9月8日学校组织新生体检,黄丽斯同样顺利过关。
  军训开始,而红斑狼疮病对光敏感,不可以暴晒。妈妈刘健梅担心孩子身体受不了,便到医生处开了一纸诊断书,为孩子免于参加军训。第二天,黄丽斯把诊断书交给了班主任,刘健梅也打电话希望能特别照顾患病的女儿。没想到,那天辅导员找到黄丽斯,说学校正开会讨论此事,让她做好退学的心理准备。
  两个星期后,学校邀请刘健梅来校商量。“妈妈来校后学校并没有商量的意思,而是宣布已经决定撤销我的入学资格,直接让她办理退学手续把我领走。”后来学院负责招生的钟主任证实,新生入学后有3个月的入学资格审查时间,在此时黄因身体条件不符被取消入学资格,因此一直未取得学校学籍。
  ■相关链接
  系统性红斑狼疮(SLE)
  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我国约有100万患者。病变累及多系统、多器官,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系统性红斑狼疮常累及多个系统,血清出现多种自身抗体,并有明显的免疫紊乱。以年青女性多见,患病率约为0.7‰。 SLE是一种全身性疾病,皮肤、肌肉、骨骼、心、肺、肝、脾、肾、脑、眼、鼻、耳、牙齿、头发均可出现病变。
  母女跪求未果
  学校多次令其退学
  一听到自己被取消入学资格,黄丽斯“哇”地一声哭出来。“当时我和妈妈扑通地跪在了学院几位领导跟前,希望她们能给我一个读书的机会。不过,学院的态度很坚决。”后来,黄丽斯让妈妈先回广州,自己一直住在学校。
  学校不让她参加集体活动
  黄丽斯称:“我的术科联考的成绩是全班第一名,很希望能够继续深造。到了大学之后各种文娱活动都参加,跟同学们相处融洽,为什么不让我继续读下去呢?
  此后,学校认为已经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故不让其参与一切学籍考试以及所有的集体活动。
  每天学院党委书记和学院招办有关负责人都会来找她谈话,劝她退学回家休养。
  “有一次我在参加考试,学院的领导来了,把我的卷子没收,说不会给我评卷,考了也没有用。”黄丽斯告诉记者,有很多次试卷都是同学悄悄给她拿的。
  而在进入了大学之后,黄丽斯充分发挥了她的潜能。篮球打得很好的她被推选参加新生杯球赛;系里文艺汇演她也设计了环保时装表演准备参赛,但是这一切都被院系给拒绝了。“学院的人隔三差五都找跟我谈话,我都很害怕了。”
  与室友相处融洽想继续上学
  丽斯室友小陈告诉记者,丽斯性格开朗,并没因为生病而自卑,有她在宿舍都会充满欢声笑语。同学跟她关系很好,病也没传染性,大家都没避开她,感觉她和正常人没有什么两样。
  与记者述说中,黄丽斯一直保持着对读书的渴望,说道动情之处泪水忍不住夺眶而出。
  “高考我那么辛苦都捱过来了,我一直以来都想上大学,终于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却不能完成学业。我病不要紧,只当是老天在磨练我,但是不让我读书,剥夺我上学的权利,我真的感到很不公平。”
  记者电话采访黄丽斯母亲——
  “我真后悔打那个电话”
  记者致电给黄丽斯的妈妈刘健梅时,这名中年女子显得既伤心又后悔。“9月16日,女儿去了大学军训,我很担心她的身体,因为医生建议说不能太劳累、做剧烈运动,要多加休息,就打了个电话给她班主任,希望能对女儿特别照顾,没想到,就因为这通电话,改变了我们一家人的生活。我真后悔打那通电话。”
  提起当时的情形,刘健梅依然十分懊悔:“如果知道学校会因这个病不让丽斯继续读书,打死我也不会打那个电话的。”9月20日,刘健梅依校方要求去到学校,却拒绝签署与退学有关的协议,“我和女儿两个苦苦哀求,希望能让她继续读书,但校方还是不肯改变决定。”刘健梅说,她已经提出如果女儿在校期间出事,不会要学校赔一分钱,只希望能让女儿恢复学籍、读完四年大学拿个本科文凭。
  “我一辈子没读好书,我就希望女儿能学点文化、学点知识,以后出来找份好工作。”黄丽斯一家住在萝岗开发区联和村,因女儿入学问题,刘健梅夫妇大半年来一直***,之前经营的小排档也关了门,而经过街道审核他们家也不符合广州市低保标准。
  现今,刘健梅找了份临时的保姆工做,丈夫则不时打些散工贴补家用,每个月平均也就挣个1500元,还要拿出部分给女儿做生活费,一家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为了这个女儿读书,大半年来***还是没法恢复入学资格,我真是心力交瘁啊。”
学校,你真的没法留人?
  医生认为黄病情稳定可以上学,省教育厅指出校方做法不违规
  黄丽斯被嘉应学院要求退学后,曾多方求助,省教育厅也介入协调此事。根据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省教育厅指出校方退学要求并不违规,学校也有自己的立场和顾虑,但黄丽斯想上大学读书的求知渴望也不应忽视,然而如何协调双方达成共识,成了一个难题。
  既然医生认为黄丽斯病情稳定不影响上学,为何不能让她跟其他学生一样正常上学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嘉应学院有关负责人。
  嘉应学院:
  万一出事学校冲击很大
  “学生开始隐瞒了病史,如果之前知道她有这个病,是绝对不会被录取的。现在是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招生办法所规定办事的,此外以前出现过这类学生也是不予录取或者劝其退学的,如果对黄丽斯宽松处理则有违公平。” 嘉应学院招生办钟主任称。
  黄丽斯就读的美术系党委书记王和平对其深表同情:“我们对她的情况非常理解,也被她自强不息的精神感动,但是美术专业经常需要室外写生,可这病不能暴晒,学生不可能正常完成学业。
  事实上,学校更大的担忧不仅如此。“万一学生在校出事谁承担责任?她的医药费从哪里出?一旦出事要派学生照顾,整个教学秩序受影响怎么办?”而学校真正顾虑的是:学生如果在校非正常死亡,对学校的冲击是非常大的。
  主治医生:
  黄病情平稳不影响上学
  黄丽斯的主治医生、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风湿科的潘云峰医生告诉记者,“红斑狼疮”这种病没有传染性,以前治疗很困难,病人预后较差,死亡率也很高,但随着应用新试验检查方法和皮质激素的治疗,近10年来,该病的5年存活率已经提高到90%以上。“黄丽斯自去年2月发病住院,出院后病情一直很平稳,没有出现复发征兆。从我这个医生的角度看,她仍然是可以上学的,我也给她开了病情平稳的证明。”
  据潘云峰介绍,红斑狼疮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此病能累及身体多系统、多器官,但如果病情一直保持平稳,并不会影响患者平常的生活。“如果病情活跃,有可能会出现狼疮脑、狼疮尿毒症或狼疮感染,也不排除有生命危险,但只要黄丽斯一直遵照医嘱按时服药,并避免阳光暴晒、过度劳累、剧烈运动等诱发因素,还是能将病情控制保持平稳的。”潘云峰说,他接诊过的绝大部分病人,因听从医生嘱咐多加注意,病情一直没有复发,依然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
  省教育厅:
  退学做法
  没有违规
  一名曾介入协调此事的省教育厅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三条,“患有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红斑狼疮”属于该类疾病的一种,因此,按照这一规定,学校的做法并没有违规。
  “校方认为,在入学体检填身体健康表时,黄丽斯没有写明既往病史,有故意隐瞒之嫌,且按照入学相关规定,高校可以对学生进行为期3个月的入学资格审查,正是在此审查期限内,学校发现了黄丽斯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该负责人说,军训期间黄丽斯妈妈的电话让其病情曝光,是在审查期限内,学校提出退学要求有一定依据。“但因黄丽斯目前病情平稳,且一直希望能在大学深造,考虑到这些,去年底我们就派人过去跟学校沟通,学校仍然坚持取消入学资格的决定。”

只能建议
  无法责令
  “从个人角度,我真的很同情她,她妈妈每次打电话都哭,家境也困难,挺可怜的,但校方的顾虑也在情理之内。”该负责人说,之前有一个患先天性心脏病的男生在大学死亡后,患者父母找到高校要求十几万元的赔偿,不给不让尸体火化。“一旦学生在校期间非正常死亡,学校承担的负面影响、冲击都很大,有时还会出现一系列难处理的后续问题,所以高校一般不愿招收可能存在生命隐患的学生入学。”
  如何在双方中间寻求平衡点,成了一个难题。“我们只能建议无法责令,关键是看学校有无松动。”该负责人认为,国家应在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政策上考虑放宽,允许类似先心病、红斑狼疮等不具传染性、又不对其他人造成伤害的学生入学。
  双方一直僵持不下,年轻好学的黄丽斯无疑蒙上心理阴影,同时并无过错的校方也头痛不已。到底有什么办法才能够让丽斯继续读书并拿到学位证,同时也让学校不用背负沉重的包袱呢?我们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出谋划策,让这个千辛万苦考上大学的女孩能一圆大学梦,成就无憾的人生。
  人文精神缺失
  比红斑狼疮更可怕
  编辑点评
  贺贝
  患了红斑狼疮(SLE)的人被拒入校门,入了学的也要退学,黄丽斯成为我国不少红斑狼疮患者上学难的又一不幸者。令人费解的是,没有传染性、不影响他人的SLE,何以成为读书杀手?让黄丽斯入读大学,究竟会影响什么?
  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抗核抗体等检测的开展,我国对SLE的早期诊断比例已大大提高,危重病人比例明显下降,病情得到有效控制,患者预期生命不断延长。至今,10年生存率已超过90%,许多女病人甚至能成功生育(据新华社07年5月23日报道)。去年召开的第八届国际红斑狼疮学术会议,也已明确此病不再是不治之症。要求黄丽斯退学,依据是2007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然而笔者网上浏览看到,2003年教育部等单位联合发布的同名文件,明确规定普通院校对患有红斑狼疮病的报考者不得歧视,应平等录取;南方医科大学也曾录取过SLE考生。医学进步了,原先能上大学的SLE们 ,为何如今反而被拒于门外?
  虽然,黄丽斯像许多SLE患者一样,不能暴晒、过度劳累和剧烈运动,但这些都可尽量避免,而且不难做到;医生也对她保持病情平稳持肯定态度。SLE患者被要求退学,某校曾透露出这样的担忧:他们“会成为学校的包袱”。不难想象,指的就是影响学校的规范化教学、毕业就业以及增加校方负担之类。黄同学的被取消入学,除此之外也难找到别的真正理由。然而,读大学除取得学位和就业,难道就没有别的更重要的东西?比如知识的获取、思考的培养、性格的熏陶等等。著名科学家史蒂芬·霍金年轻时就半身不遂,但这并不妨碍他读书和科研。因此,从SLE被拒绝入学,我们可以看到高校人文精神的缺失。
  如今高等教育实行收费制,不再是少数人的精英教育。一名患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他人,又达到了录取分数线,他就应该拥有自掏腰包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至于能否完成学业、能否找到工作,那与应否读书无甚关系。被剥夺上大学的机会,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可承受的人生之痛。
  ■相关资料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007年2月28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责编:王玉西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生隐瞒病史遭劝退续:专家称无功能受损应录取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00:56 信息时报
医院给丽斯开出的医院证明。摄影 时报记者 黄立科

  省律师协会委员邹睿指出,高校不愿意接受重大疾患学生的关键因素是缺乏大病医疗救助体系。摄影 时报记者 黄立科

  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熊佳焰 梁健敏 通讯员 吕娜
  本版摄影 时报记者 黄立科
  对于丽斯被取消入学资格一事,昨天,省高校保健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明确功能受损应可录取。但有关规定要进行明确界定仍存一定困难。另外专家指出,这种情况的出现与高校大病、重病学生医疗救助体系不完善有关。
  昨日,丽斯试图再次与校方接触协商,希望校方能改变决定,恢复其学籍,然后一直未见到相关负责人。丽斯表示,她认为学校目前有些躲避、拖延,确定不了一个最终的协商期限,如果实在没有其他办法,只能考虑打官司一途,不过仍未下最终决心。
  无明确功能受损应录取
  对于丽斯被取消入学资格一事,昨天,广东高校保健协会常务理事、中山二院预防保健科科长、曾任中山大学南校区校医院院长的熊小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中山大学曾有一名学生患有红斑狼疮病,但是在判断其没有肾损害且病情稳定的情况下,依然给予录取。
  他认为,患病学生能不能上学主要有两个标准,即是否会引起公共卫生方面的危险;本人是否有学习、生活的能力。只要符合这两个标准的学生都应该给予其受教育的权利。此前分别有一名骨肉瘤和淋巴瘤的学生,他们已经做过手术情况稳定,但是依然坚持要考研究生,中大依然录取他们。
  公费无望单靠商业保险
  不过,熊小强的这番言论是建立在“学生患重病学校不需承担医疗费用”的基础上的。
  原来,目前几乎所有广东高校的公费医疗都超支得很厉害,让高校一把手们甚是头痛。以中山大学为例,上面的拨款是每生每年60元公费医疗,实际上加上体检费用每生每年50元、以及为学生购买的30元的医疗保险,实际上学校每年为每个学生超支近百元。
  目前,学生患重病并无重病救助体系,在学校公费医疗如此紧缩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承担重病学生的费用,重病学生一律依靠商业保险来解决。如中山大学此前有学生患重病的治疗费用为10万元,保险公司就赔付了5万元,其余由个人负担。他认为,由校医院承担学生的费用是没有道理的,目前最好的方法就是商业保险。
  难对《规定》明确界定
  因上高二的妹妹要参加明年高考,姐姐阿青(化名)致电本报希望教育部能尽快完善相关规章,明确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三条包括的病种、病情程度等具体信息。然而,有关法律专家们也表示,这种希望很难实现。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是个很宽的范围,《意见》作为教育部、卫生部等制定的全国普适性文件,具备简洁、概括性强的特点,不可能在文件中囊括所有病种,何况每种疾病还存在个体差异,很难做到一一罗列。”广州市律师协会理事、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孟斌说,规范性文件也有一定的实施期限,不可能朝令夕改,“既然教育部将自由裁量权赋予了高校,问题关键还在于学校的态度。”
  熊小强说,能否对红斑狼疮患者在体检方面定下明确的界限,就如乙肝一样有清晰的条文界限,从而确定是否录取呢?熊小强表示,这个很难,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由于该病比较复杂,有时候会进展得很快,正常生活都没有问题;但是有时候经过激素治疗病情稳定存活率还很高。就中大而言,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定:即红斑狼疮患者如果没有明确的功能受损,并且学业不会加重病情的话,学校就会给予录取。
关于免责协议的争论
  熊小强提出,为了消除学校对于医药费的顾虑。可以让双方签订协议后,找权威的律师机构、或者民事法庭庭长等对其协议进行有效性和合法性的认定,这样能在双方找到利益平衡点。
  不过,有学校认为,如果丽斯取得了学籍,学校无力单独承担责任。患严重疾病的学生,可能入学后在繁重学业压力下,会出现健康状况恶化的情况,何况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是否能因“免责协议”而免也还暂未有定论。
  保障制度不完善
  阻碍丽斯入学
  专家建议设立高校学生大病医疗救助基金
  其实,学生因为隐瞒病史后被学校取消入学资格的例子并非广东仅有。此前,湖北、山东均有学生由于患有糖尿病而被高校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无力单独承担责任
  对于丽斯被取消入学资格一事,嘉应学院美术系党委书记王和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省教育厅一直强调安全意识,让学校特别关注心理和生理有问题的学生。他说这话时充满忧心,言下之意是一旦学生有意外,学校必定蒙上阴影,各方压力将不断涌来。
  记者发现,学校对有疾病的学生最深层的顾虑无外乎一个“钱”字。
  医疗救助体系不完善
  根据刚公布的中国卫生发展情况简报,2007年住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4874.8元,人均卫生费用781元。按照这个数据,目前大学生人均60元的公费医疗费用仅占全国人均卫生费用的7.68%。
  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邹睿认为,拨款不足导致学校只能把国家拨款的公费医疗费用于普通的门急诊,而许多患大病、重病学生的医疗保障更是无法落实。“虽然现今一些学校引入了商业保险,但丽斯是在入学前患病的,她无法投商业保险。一旦病情恶化,学校还是得基于人道主义立场施于援手,这是高校不愿意接受重大疾患学生的关键因素。”邹睿说,高校大病医疗救助体系不像部分西方国家那样已完全纳入社会化,一般都是靠募捐。
  广东工业大学校医院院长林启瑞告诉记者,广工对患大病、重病学生没有公费医疗,都是委托商业保险,“但我们只要求学生购买住院保险,如果是去门诊看病,一样没有保额赔付。”林启瑞说,像丽斯这类入学前就已经患病的学生难以投保,“加上她家庭经济也不宽裕,学校肯定会有一定担心的。”
  建议设立医疗救助基金
  广东高校医疗保健专业委员会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全国各地包括广东都未建立起完善的大学生医疗救助体系,每次一有大学生患重病,最主要救助来源还是社会募捐。
  近日,中国农业大学设立了我国第一个由社会捐赠的高校学生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如果能参照中国农大,在学校、城市或省份建立其一个高校学生大病救助的专项基金,将会有助于减低高校面对这些重病学生时的顾虑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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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5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BS那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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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5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歧视比疾病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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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6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办法是否可行?
首先由学生原籍的残联组织向省教育部门出具委托培养申请书,经省级教育部门及高校批准,再作为一名委培生继续在校学习!这种方案双方都可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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