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后院

 找回密码
 加入后院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652|回复: 2

[转帖]泣泪而问:国旗你为谁而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11-23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国在199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伤亡时,可以降半旗致哀。

98年夏季的特大洪灾,夺去了3656条生命。国旗不曾为这些亡灵降下!
近年的潜艇事故;国航 北航空难事故,国旗巍然不动!
03年开县井喷200多人丧生; 今年河南大平煤矿瓦斯爆炸,148人遇难…我们的国旗依然没有为这些遇难的同胞低过头!

这当中有个例外:99年美国轰炸我驻南使馆,三名记者殉职。我国第一次为普通人降半旗致哀。并不是说这次没有必要,而是相比之下那些在事故和自然灾害中消失的百计千计的生命,难道不更应该得到降半旗致哀吗?
德国列车出轨事故;
美国9.11事件;
韩国地铁纵火案;
俄罗斯核潜艇事故;
莫斯科文化宫人质事件……在这些事故或恐怖事件中失去生命的民众,都得到了该国降半旗致哀的待遇”。
甚至被绑架而遇害的英国工程师也令他们的国旗为之低头……
实际上无论是否降半旗,对死者而言生命都已无法挽回。国旗之降,不过体现了国家对普通民众生命的 尊重,在精神上给予死者亲属一慰籍;重申了一次政府与民众体戚与共的立场!
我们的国家没有为死于灾难的平民举国致哀的习惯。在决策者高度重视“以人为本”的时候,为什么就不能为群体性的平民死亡事件举行一次隆重的国葬呢?!泣泪请求——让鲜艳的五星红旗,在共和国的土地上,为平民百姓在灾难中的不幸死亡而沉重的低一低头吧!!
发表于 2004-11-23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up

支持  ...  应该制度化 ...
不过一想起基本上隔三差五就有一次 伤亡惨重的矿难事故 ,
还有其他意外的大型灾难事故 ,岂不是整天...
所以这个还是值得商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1-23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有天偶不幸自然s了……也希望世界各国可以降半旗为偶默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后院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广告业务Q|工大后院 ( 粤ICP备10013660号 )

GMT+8, 2024-6-12 12:37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