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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分享】我比较喜欢的一个写手 岑孟棒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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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分享他的几篇文章,个人十分喜欢

ZT来自豆瓣

禅与摩托车修理
  
  
  据说一个人智商高低的表现之一就是想象力丰富与否,而想象力是否丰富的表现之一是能否将两样毫无关系的事物联系起来,这是一个追求矛盾的过程。因为既然毫无关系,就应该没有联系,如果有了联系,便是无中生有,颠倒黑白。
    我曾经把疯狗群殴和克林顿在白宫演说归为一类,因为他们都用嘴巴干活,但许多年后我找出了两者间一个本质的不同,那就是,克林顿现在下岗了,没机会再到白宫甩嘴皮子,而疯狗想什么时候群殴就什么时候群殴,这也是职业和业余的关系,不能马虎。
    另外可以寻找联系的,是禅与摩托车修理。在大雅和大俗之间寻找联系是一件考验意志的事。我找到的成果是,禅宗的头头叫达摩,此摩即摩托车之摩。当然你会说我这是强辞夺理,但谁也不能保证达摩出家前没骑过摩托或修过摩托,更有可能,他出家后云游四海时,便是骑着本田125的。在你的印象中云游只能是腾云驾雾,云里来雾里去的,这很正常,这并不能证明出什么,只能说明,你这人想象力贫乏,从而推论,你这人智商忒低。
    我们可以作这样一个设想:某一天一个小后生骑着雅马哈狂飙,突然走了狗屎运,发动机熄火了。小后生跳下车破口大骂:王八蛋这轮子怎么不动了呢!这时一边的一个秃头(许多年以后才知道他叫达摩)说:非轮不动,实乃施主心不动。小后生正在气头上一听便是火上加油,便扑过去一个右勾拳打在达摩的左脸上。达摩施展凌波微步不及,当场口喷鲜血,几颗大牙摇摇兮欲坠。达摩修养再好也不高兴啊,便捂着肿起的左脸说,小朋友你怎么乱打人呢?你打人什么地方不好打怎么偏打脸呢?你看我的牙……
    这个时候小后生说了一句决定达摩一生政治方向甚至影响到后代子孙的话:老头,不是你的牙在动,而是你的心在动。
    达摩一跃而起握住小后生的手,连道:孩子,前途无量,前途无量啊!
    小后生原以为自己的手骨被他一捏已悉数尽碎,不由大骇,但抽出一看还是细细嫩嫩,完好无损。心想莫不是一拳把这糟老头给打疯了?正欲溜之大吉,忽见达摩蹲下身,摆弄起他的雅马哈来。
    当然,在这里我把达摩定义成一摩托车修理者,而非一摩托车手,这是有原因的:
    1.修理更接近思考。
    2.骑只是一个现象,一种对物质的使用;而修,便触及物质深处,即有精神探索之意味了。
    于是达摩用纯手工的技巧,修好了小后生的雅马哈。油门一轰,那轮子又转起来了。达摩对小后生分析说:人生如此,一轮回耳!世人皆在离心和向心之间挣扎,熄火其实是一个超脱和升华的过程,但标志着死亡。人千辛万苦所寻觅的,是另外一种形式。
    我们知道,达摩所说的“另外一种形式”,便是禅了。我们也知道,任何一种哲学体系的提出和确立,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但禅宗是例外。当然我不是否定禅学发展的源远流长,而是强调,禅宗的思想转变更具有突发性,即所谓的“顿悟”。用两种病做比喻,则其它哲学和主义是癌症,而禅是心脏病。前者是一个个癌细胞积累至爆发的过程;而后者,虽然有后天的原因,但决定性因素是先天的,即所谓“佛性”和“缘分”。世上不乏一夜悟禅的高僧,剃了毛发,一切便改头换面了。
    摩托车修好后,那小后生忽也大彻大悟了。所谓禅的突发性使他在车轮转动之间看到了肉眼看不到的东西。就是说,他开法眼了。我们可以把这件事理解成一个契机,对小后生和达摩影响深远的契机。否则,就不能解释那这部雅马哈为何早不熄火晚不熄火偏偏在达摩跟前熄火。
    小后生的事迹这里不多讲,只知道他后来也出了家,法号好像叫玄奘。我们只关注达摩的经历。据说达摩在这件事后情绪不稳定,曾作诗一首:
    引擎熄火,心中有魔。
    人世蹉跎,有话莫说。
    走下摩托,立地成佛。
    牙齿脱落,终成正果。
    这说明达摩是会作诗的,而且才华竖溢。但他后来入道后就不写诗了。这不表示他在退化,或者不幸染了老年痴呆,而是表明,诗同禅是无缘的。
    因为禅是绝尘的,而作为形象语言表述的诗,是入世的,是生活化的。可以说,所有的诗人都是性情中人,寒山,拾得是例外,所以他们的诗与其说是孤高飘逸,不如说根本就是一组锋机。因此,佛门为保障清静,不但要酒色财气四大皆空,也要戒诗。
    我总觉得禅是一种变相的象征主义。然而什么是象征主义?凡是与主义之类有关的问题都是伤人脑筋的,我们无法解释,就用一种笼统的概括来欺瞒别人,来掩饰自己的无知。比如说,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是:象征主义是梦的文字。这等于没说,别人又问什么是梦,那你就得搬出弗洛伊德,甚至再扯到阿基米德,朱德。同样,还有意识流,可以说,意识流是镜子中的影子。两者都让人头痛。后者还曾一度影响过文学界中颇具禅佛气质的汪曾祺,所以三角关系尤其复杂。但意念中的存在和虚无是它们所共同关注的。
    关于达摩的诗,我还可以举出一首:
     梦里寻你千百度,
     疑是嫦娥伴玉兔。
     徘徊墙边几百步,
     一生最恨铁窗户。
    不难看出,这首绝句写于达摩情窦初开之际。爱情是个奇妙的东西,原来此文题目我拟的是“爱情和国民生产总值”,后来改了,是因为爱情是一个我难以回避的主题,所以尽量不让它显得招摇。然而达摩却成功地回避了,这不是能力问题,而是心态问题。
    应该指出,达摩回避爱情不是因为爱情有毒。达摩发现,不管爱情的最初目的是如何出世,到最后,总也会被生活化。这是由于个体生存于社会中。如果要有出世的爱情,就必须有出世的人。于是世上最伟大的结合是:和尚讨尼姑。但这又同佛门中斩断七情六欲相违背,于是爱情愈发神秘起来——“问世间,情为何物?”
    下面这段文字同达摩的梦中情人有关。在达摩家附近,有一幢豪宅。达摩感兴趣的不是豪宅,而是豪宅边镶着的一间小房屋。达摩是单纯的,他一厢情愿地认为,小屋中住的,是一位千金小姐,因不屑豪宅内的珠光宝气庸脂俗粉,便另辟一间作为香闺书房。达摩甚至能够想象在书香漫漫的房内,小姐一个人挑灯夜读。
    于是达摩便害了单相思,整天整夜在小屋旁溜达,只恨小屋的铁窗户太高又太牢靠,否则像达摩这种人说不定会趁夜色茫茫便破窗而入。情愫在心头缭绕,飘出来,就成了上面这首诗。
    后来事情的发展和转变颇具偶然性。达摩无意间听人说起,那豪宅旁的小屋,是一个精致的猪圈。这个打击对他来说几乎是致命的,有诗为证:梦里寻你千百度,怎知小姐原是猪。爱恨绵绵终入土,唯闻坟中游魂哭。
    我们应该把这个变故当做达摩悟道的关键。因为当红尘中人不恋红尘时,他的生命就会靠近一种纯净的方向。尽管达摩并未看破红尘,他看破的,只是那扇窗户。
    达摩对现代诗也有所涉足,代表作是这样的:
     轻轻地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地来,
     我整一整麻袋,
     带走了很多白菜。
    我们可以推断,这首诗的背景是达摩去偷白菜。这说明了一个易被人忽视的存在——达摩他开始吃素。遁入空门者都食素,这并非表明他们有先进浓厚的环保意识,他们只是不愿杀生。但我们知道,番薯和老鼠一样,也是有生命的。显然他们对生命的认识是肤浅而又片面的,众生平等这一理论尚停留在初级阶段。这个不好的现象和习惯,造成了和尚们一个个营养不良而且纤维素囤积。有人甚至怀疑高僧留下的舍利子只是纤维素形成的结石。
    后来达摩便带着满脑子的“是即是,是非是,是本非,非亦是”踏上了通天大路。他所受的肉体伤害(比如说那几颗松动的大牙)和精神伤害(比如说那头猪)是深重的,所以他要找一个和平的世界。达到安详这种境界要付出的代价是涅?,其实就是指死。佛教把生当成是磨难,把死当成超脱,看似乐观豁达,实为消极颓废。我们应该知道,任何意义上的宗教,都是消极的。
    对红尘,首先要看破,看不破的话,就忽视它,再不行,就藐视它,还不行,那只能无视它的存在了。这是最高境界,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要看一个人的“佛性”如何。如果你真的是有缘人的话,即使你开着雅马哈冲进茅坑,也会发现,边上坐着的,正是达摩。

[ 本帖最后由 KK 于 2008-7-2 11:59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7-2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几篇风格其实都有点相似

take 2
百年孤独
  
    我从来都不曾怀疑自己的智商奇高,虽然我是在三岁以后才以万有引力定律证出NACL能和醋酸反应,并以此得出男女接吻同狗啃骨头属同一生理现象的推论,毕竟三岁才是一个抠鼻屎吃的年龄。
  
   于是许多年以后,我的记忆一直停泊在那个烈日炎炎的遥远的下午,那时我正因自己的初恋失败而黯然神伤意志消沉。在我的面前,阿狗正在啃地上的一块肉骨头,而我的脑海中,全是她拧起我的腮帮在我脸上亲了一口的情形。也许在她吻我的时候我就应该想到,不到三岁的我和十二岁的她之间即使存在爱情,也不会像那块骨头一般坚固,我们缺少的是现实。
  
   在此之前,我一直在分析人类的进化动力。我曾得出过一个荒谬的结论,认为人类的直立行走是为了防止坐骨神经痛,后来这个结论又被我自己推翻,我开始相信是因为女人先行走,男人为了和她们接吻,所以也只得直立行走,那么归根结底,进化之动力应该是--爱情。
  
   因此,我对爱情的态度几乎到了虔诚的程度,还专门为此作了一首诗:
  
  《原始恋爱》
  
  你来自云南元谋
  
  我来自北京周口
  
  我握起你长满绒毛的手
  
  轻轻咬上一口
  
  爱情
  
  让我们直立行走。
  
   据说这首诗是开了象征主义的先河,成为中国诗史上不可多得的经典之一。然而失恋带给我的悲观情绪给了我精神上的动摇,我开始对自己的信仰抱有怀疑,左右为难的处境让我烦燥异常。因此当我再小奖章到阿狗在舔肉骨头,丹田处涌上一股炉火,我走过去把肉骨头放到一个它刚好够不着的地方。阿狗有些莫名其妙,见我把骨头放下,便又凑过脑袋去。
  
   当它的鼻子距肉骨头0.15米的时候,拴在它脖子上的绳索已绷紧,它被勒得喘不过气,又吐出了舌头。但狗舌头再长也长不过0.15米,所以它只舔到了一舌头灰尘。它又伸出两只前爪,还是相差0.01米,它的两只爪子像游泳一般翻腾(有种游泳姿式叫狗趴),弄得尘土飞扬,自己也精疲力尽。
  
   我在一边以一种人类特有的姿态奸笑,像希特勒一样的统治欲似乎得到了满足。但满足之后是无聊的空虚,我在干什么?我战胜了一条狗么?阿狗的挣扎在我脑中被翻译成我对初吻的眷恋,对爱情的渴望。那女孩的身影开始在我眼前飘荡,我的心有些隐隐的疼痛。
  
   为了不打扰阿狗和骨头培养感情,我转身进了屋,进行了长达一炷香时间的思考。在这段时间里,我出奇的平静,平静得只剩下呼吸和心跳,因为我已经睡着。
  
   醒来后第一个感觉是对阿狗的愧疚,我那善良的心灵告诉我:我应该把骨头还给阿狗,不管是出于何种政治目的。
  
   我感觉耶稣般神圣的光辉笼罩着我走出家门,但接下去的一件事却使那神圣光辉突然死亡--肉骨头已不翼而飞。
  
   如果那时的我是许多年以后的我,就会从骨头的化学成份加以分析,并以骨头同酒精一样,同由C、H、O三种元素构成的依据得出结论:那骨头因不甘寂寞,已悄然挥发。
  
   然而我没想到这一点,于是我感到一阵恐惧。一百二十多个设想在我脑中一一诞生并一一夭折。未知领域的神秘让我思绪像脚踩扁的苍蝇----一塌糊涂。
  
   在混乱中我突然记起一位马氏哲人曾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除了实地考察,我别无选择。
  
   我从厨房又拿来一根肉骨头,放在老地方。我等着阿狗给我除了那一百二十多种设想以外的另外一种。
  
   阿狗对骨头的痴迷一如既往,它目露贪婪的光,向骨头走来。在绳子绷紧时,它转身,于是那骨头便到了它肚子底下,它用后腿一勾,舌头一伸,所有的动作便连贯地完成。
  
   没有人能形容我当时的吃惊。
  
   我只觉得阳光忽然黯淡了一下,便万籁俱静。但我能听到一片杂乱无章的声响,那是我的脑细胞在激烈地相互碰撞。
  
   我不知道自己呆立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流了多少泪,我只看见阿狗的脸色有恐惧和求助的成份。我哭了,似乎是毫无理由,但珍贵的富含NACL的液体不会平白无故的泛滥,我想,那是出于一种真正的悲伤。
  
   我一直生活在自己设定的圈子里,并且还要继续生活下去。先有人制定了游戏规则,后来人就按规则游戏。我们将生命表演得和谐,天衣无缝。所有的成功、失败、辉煌、黯淡、伟大、平凡、神圣、低贱,都来自狭隘的定义。而定义者本身,正是我们自己。正像我们先规定了什么是一,什么是二,然后再得出1+1=2,并将之发展成函数,微积分,而当1+1=2不成为标准后,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我简单地认为,阿狗能吃到骨头的范围,是在以绑绳子的铁扣为圆心,以绳长为半径的一个球体,那是因为,我先把阿狗设置成了我,设置成了人。而狗,是四脚着地的,它不会理会我们的规则,它不想参与我们的游戏,它才是真正的生命,尽管被一个项圈套住了脖子,但它不像我们那样活得无聊。
  
   而爱情呢?爱情能例外吗?什么是爱?岂非也是人类自己规定的?我开始为自己因失恋而产生的痛苦感到可笑,有必要吗?这所谓的人类永恒主题在自然面前,是如此不堪一击。如果最早的人把狗屎定义成了人的一生所求,我还会趋之若鹜吗?爱情只不过是众多规则中的一条。
  
   我想到了老庄。那种跨越时空的感应来自一个飘渺的词:道。《老子》开篇就说:“道可道,非常道。”老庄哲学认为,世界是没有规定性质的,除了永恒的周而复始的变化,我们无法给世界以任何说明。但现在呢?人类在做一次又一次徒劳无功的尝试,并且自以为是地感到虚伪的成就感。我相信庄周梦蝶后,是发自肺腑的恸哭,为那只蝴蝶的飘舞和自身的迷失。虚无主义使他在天地之间神秘失踪。还有和老子相逢于道路的海德格尔,为“诗意的栖居”而对人类抱着怀疑和质问,在西方理性至上的天空下,开辟了一个虚无的容身之地。
  
   这时,出现在我脑中的是喃喃自语的墨尔基阿德斯,那是一颗在瞬间衰老的灵魂,他曾说过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我死的时候,你们在我的房间里烧三天水银。”他又说:“我们是从水中来的。”终于他死在水中。这个老人的生命历程让我感动。除此之外,让我流泪的还有让墨尔基德斯成为角色的这本书的书名:《百年孤独》。
  
   我们一直很孤独,因为活在一个彻底的骗局之中。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我的祖父,这位白发茶苍苍的老人是我心中权威象征。然而他听了我的述说后勃然大怒,拍案而起,破口大骂。他说他吃过的NACL比我吃过的淀粉还多,喝过的醋酸比我喝过的H2O还多。我的所有辩解和沉默,都是李hong志般的歪理邪说。
  
   我无言以对。许多年以后,当我套用课本上规定的公式解答物理题的时候,祖父的那几句训斥便在耳边回荡,既然有人定下了规则,我就得去遵守;既然有人证出了公式,我就得去套用。否则,等着我的永远不可能是及格。
  
   然后我在纸上工工整整地写下:
  
   根据万有引力定律,得出NACL能同醋酸反应,生成满头白发和对人类的虔诚。

[ 本帖最后由 KK 于 2008-7-2 12: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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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看完这篇才去翻古龙的《七种武器》的

第七种武器

  我的一生有两大追求,其一是睡,其二是吃。很不幸,这世上还有种动物与我志同道合,而且这种动物也不是珍贵到受国际几级保护的,相反,它正是屠宰的对象。这件事让我很不高兴,活了一辈子活成了猪的同志,像话么这!
  
   我的生活平淡无比,就像食堂免费赠送的菜汤,偶尔发现一片菜叶子是莫大的惊喜,后来我收到一封信,平淡的日子也到了头。这封信的收信人是我,寄信人是同校的一位女生。据我私党的调查报告说,该女生名叫霏,是美女。巧得很,我这辈子只欣赏两种人,一种是智商奇高的天才,另一种就是美女。
  
   有关霏非我写信的事,我一直以为是个奇迹,尽管我能以概率来解释奇迹发生的必然性,可一旦奇迹真落在我头上还是让我觉得匪夷所思。在我眼里,女生是比男人更色的家伙,要么看中肌肉要么喜欢帅哥,但不管看中什么都把我排除在外。另外,女人还喜欢钞票。而我是三天两头向人家借钱,在食堂吃饭还赖帐。惟一能够结实的,是我曾在报上发表过几篇文章,自认才子,可以算半个热血文学青年。
  
   如果有人对我做一个精确的概括,那么他会在结论书上写下:究其本质,是个混蛋。说实话,我并不喜欢混蛋这个词,但细想想,要比笨蛋好得多,品德低下比智商低下容易接受,我也只能将就一些。这也解释了为何我自认才子——男子无德便是才。
  
   霏在信上说,她想借我的作文本看看。在读信之前,我正趴在桌子上写下很多人的名字,像是辛德勒名单。名单上的每个人将成为我剥削的对象——打饭时排在他后面,然后对他说,哎呀,我忘了带卡,借你的用一下。这句话中的“借”字用的巧妙无比,我会还卡,但还的也只是卡,里面的钱就免谈了。至于我自己的饭钱,用来买了古龙大侠的《七种武器》
  。
  
   我就是在这样一个经济处与低谷的时期收到霏的信。我回了张条子说,好啊,用钱来买吧。如果你觉得这句话会把你气得要死,我也没办法。但事实是,霏没有被气死,当然也没有用钱来买我的狗屁文章。我们开始了一来一往的通信。
  
   关于和霏的相识,也有可能是下面这种情况。在一个秋日的下午,我不知从什么地方回来,走进校门没多久,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吴廖。我停住脚步,看到一个声音来自一个陌生的女孩。我前后张望,确定我这个方向除了自己和草丛中的蚱蜢应该没有其他生物,而且蚱蜢叫吴廖的可能性不大,于是我就死盯住她。她说,吴廖,可以做个普通朋友么?我歪着脑袋想了想,觉得无所谓。关于普通朋友的定义,她补充说,就是可以成为我女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也就是说,她和我女朋友不会成为轻敌,这很好。但我忽视了一点,那就是我还没有女朋友。
  
   秋日的阳光照得地面一片明亮,但并没有想象中的温暖,这颇像某些大人物的作风,行为带着表演的性质。我在明亮中觉得生活乏味如斯,什么都无所谓。尽管如此,我的表情还是很尴尬:在路上突然被人拦住毕竟不是司空见惯之事。而且这往往是打劫或乞讨。两者都会让我破费,但这次……想必不会有金钱上的损失。另外,我虽然经常和女生们打情骂俏,但是在陌生女孩面前,我更像个棉田的弱智。稀里糊涂中,那女孩成了我的“普通朋友”,而我本人,就如从一个梦逃进另一个梦。
  
   我说过,我是个腼腆的人。但如果这句话在和死党一起吃饭是说出来,他就会把饭菜喷得我一头一脸,说不定还会带出肠子。我觉得这种大惊小怪很没有必要。依私党所言,我的身份只可能有两种,要么流氓,要么混蛋。不管哪一种,都和腼腆无关。这说明,我有严重的精神分裂或曰双重人格,在不同人的面前的形象有所区别。
  
   照霏在信中所说,她是欣赏我的特立独行。我仔细地回忆,想起自己一天要吃一斤大米,睡十三个小时,早自修迟到,头发凌乱衣衫不整,晚自修还会跑到操场边的看台上吃西瓜,确实有超人的气质。
  
   我说了两种同霏相识的可能,但我们接下去的联系方式却是惟一的,那就是书信。因为在同一个学校,所以只要把信塞进对方班级的信箱即可,无须贴上邮票经过邮递员叔叔之手。这对祖国的邮政事业,是一个明显的不合作。但我不感到丝毫愧疚,因为邮局有对不起我的地方:我给同学写信,忘了买邮票,就在信封上贴了个一元硬币(用邮票只需六毛),但信最终被退了回来,而且那硬币已不翼而飞。除了邮电局T·W,我想不出第二种可能。
  
   有关我特立独行的事,补充如下。如前所述,我热爱睡觉,其根本原因是因为我懒。所以能睡的时候我不坐,能坐的时候我不站。即使站的时候,我也会找个墙壁来靠靠,并且把双手抱于胸前。这就给人一种酷或扮酷的味道。其实你可以试试,把背靠在墙上若还竖垂着双手,样子就会像个死鬼。本来我走路的时候手也不会放下来,后来有人告诉我抱着胸走路有碍发育,并且会给城市街道形象添一败笔。何况这种姿势无论如何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不符。我想想也对,就把手放下来了。但是放下后只会垂在大腿两侧,走路的时候不会摆动。对此,我的解释为,走路是脚的事,同手无关。我就这样上半身僵硬地穿行于大街小巷,如你所知,这更像是一具挺尸。幸好我穿的裤子大多数都有两个口袋,于是那里就成了我的手的归宿,但这样做有两个坏处:
  
   1.我的口袋里藏着钱,手在口袋里, 像是我随时准备掏钱的样子,所以朋友买东西总
  是我买单。
  
   2.习惯成自然后,偶尔穿一条没口袋的裤子,我的双手总是在大腿两侧蹭啊蹭,让人怀
  疑有自恋倾向。
  
   我对“特立独行”这词抱有好感,直到我读到一篇文章叫《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这个标题更像是对我的身份注释。又是猪,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和这种动物如此有缘。我是属狗的,原以为应该和狗有深层次的联系,现在却介于两者之间或凌驾两者之上,像是猪狗不如。
  
   我们通信,偶尔见面聊聊天,日子仍然平淡但由菜汤上升到了稀粥,总算是有了内容。事情发展下去就和所有言情小说一样,中间的过程可以省略,因为甜蜜应该藏在心里去发酵。只有结果有必要公布: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
  
   后来我知道,或者我早已知道,霏已经有了男朋友。这表明我爱上一个“有夫之妇”,无意中我成了受人唾骂的第三者,但我不觉得自己有错。这才是悲剧的关键。
  
   我对她说,你和他是质子和中子,紧密地组成原子核,而我只是一个徘徊在外的核外电子,质量可以忽略不计。我徒劳地转着圈,最终逃不出被俘获的命运。
  
   我睁着眼躺在床上,睡意被思念冲得无影无踪。辗转反侧只是因为想她。我无法相信想一个人居然可以想到天亮。
  
   第二天早上我像一头猪一样在课堂上睡着,胸口有种沉闷的痛。我想起我的初中时代,那个老师对付睡觉学生的法子是用手中的粉笔向目标扔去,用百发百中来形容他的技巧绝对不是浪漫主义手法。但这手绝技对我无效。一般情况下整个事件是这个样子的:他发现我在睡觉,停止讲课5秒钟。其他学生因突如其来的安静下意识地抬头,他拿起粉笔也不作瞄准,手一挥——大家的视线随着那道白光落到我头上,粉笔一断为二。我的美梦却没有因此而断。老师叹口气,停顿5秒钟,继续上课。窗外有风吹近来,把我头发上的粉笔灰抹掉。这样,整个事件就和没发生过一样。不过现在,老师是个女的,未必就有扔粉笔的臂力和魄力。她只会死死地盯住我看,但物理学告诉我们光压实在是微乎其微,也是她以为她的双眼能发射X光或者有毒射线,可以将我刺伤。其实如果她真的想达到上述目的,那么她的任何举动都没有必要。有哪种武器能伤得了我?
  
   醒来的时候我双眼红肿,像是在梦里大哭过一样。
  
   言情小说的另一种套路是,霏不可救药地爱上了我。虽然这话会有自作多情的嫌疑,但事实往往由不得你多情还是无情。
  
   我和霏的约会有些偷偷摸摸,如你所知,学校对早恋的封杀虽不至于浸猪笼,却很是残忍,但这不是我心虚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我几乎是个公认的流氓,怕让霏担上和流氓厮混的骂名。至于约会,这个城市有很多地方提供场所,比如说,西餐厅,再比如说,咖啡屋。但我们去了新华书店。
  
   我经常逛这家书店,它的规模不大不小,最适合我赖在里面看书。在哪个“中国现代文学”的角落,有一个30厘米高的箱子,估计不是放炸药的。我就一屁股坐在上面,而且往往一坐就是一个下午。那营业员认得我这个常客,每每对我怒目而视。我也无所谓,我是来看书的,有不是来看他的脸色。不过这次我和一个女生一起来,我发现他的神色平静。
  
   我们的书信频繁,但这组织不了它走向消亡的趋向。终于会有一天,我,或者她,将面临浸没于石沉大海杳无音讯的悲哀。文字和纸张的共同点是脆弱,它们能挽留住爱情么。
  
   无论爱的性质同方向如何,我都觉得可能。客观事实只让我选其一,但我选择了两者同时存在,宁愿让时间去重叠扭曲。这说明,我的思维趋向于形而上学。海德格尔说,形而上学的历史就是将区别遗忘的历史。把所有的区别都遗忘,那该是怎样的幸福!那个时候,我是一头猪,失恋等于恋爱。也就是说,我是一头恋爱着的猪。
  
   我宁愿自己的生命像这篇文章一样,爱情不是惟一的重点。除此之外,还有会心的微笑和遥远的记忆,以及莫名其妙的无聊作为空白来填补剩余的空隙。
  
   可我看到的是,一切风花雪月的故事在试卷纷飞的年代支离破碎。
  
   我喜欢古龙。古龙的《七种武器》写了七种实实在在的武器:从长生剑到离别钩,从多情环到拳头,也写了非物质意义上的武器:分别是笑,自信,诚实,仇恨,决心,友情,一数只有六种。古龙把第七种武器隐藏了,我找了出来,原来是爱情。爱情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更是伤害自己的神兵利器。所谓的第七种武器,就是这个样子。


倒数第二段,意思非常喜欢的一句话……

[ 本帖最后由 KK 于 2008-7-2 12: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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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take 4.

 
  
    反对一致,拥护多样性。
    反对约束,拥护不受约束的狂热。
    反对菠菜,拥护带壳的蜗牛。
    ——萨尔瓦多。达利
                   
                   
    一
                   
    在一个苍蝇乱飞的下午有人因无法理解我的才华出众而硬抱着我(当时我还没学会走路)去一个所谓“智商测试中心”的鬼地方。他在一个类似于拖拉机的东西前席地而坐,然后从那机器的一头抽出一条电线,把自己一圈一圈的围起来——从大脚趾到膝盖,从膝盖到脑袋。
    当时我年幼无知,不明白何为思考,后来生物学家说,人用脑子思考,上海大金子韩寒说,他用膝盖思考,慈溪特大钻石我说,我用脚趾思考。于是三者融合成一思维体系。
    那人用电线将自己圈得像个陀螺后,机器有了动静,一阵抽水马桶冲水的声音后,屏幕上出现一个阿拉伯数字:123.那家伙显示对自己的智商还满意,笨得如来佛祖似的。他又把电线取下,也不问我是否乐意,就将我五花大绑起来,又是一阵抽水马桶的冲水声,接着居然又冒出一句那英的“就这样被你征服”。然后一声轰然巨响,夹杂着烤番薯的香味,冒出一股黑烟。之后便毫无动静。
    这台机器的管理人员大惊,忙着寻找产品使用说明书,检查机器故障。十五分钟后,终于在一个纸箱的底部发现了一张产品说明,纸上只有十个字:“本仪器严禁超量程使用。”
                   
    二
                   
    那人因“蓄意损害公共财物,反对国家人民”而被罚了款,而我因年龄尚小无刑事责任,当场释放。
    但这件事像疯牛病霍乱一般传了出去。几天后为一睹我的尊容,来访者络绎不绝。有人进门就三跪九叩求我能给他一根头发好让他回家熬汤喝,以便使自己的智商也上一个台阶。而我躺在摇篮里,像造物主一样审视自己的子民。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认识了她。
                   
    三
                   
    我是男的。因此当出现“她”这个词时,我的意思已昭之于世:我试图把“网”解释成爱情。
    有人说,你可以把网象征成法律引申为自由过渡到精神文明,但不能理解成爱情。
    结果三十年后他出家为僧。至死,他都未参透领悟人类精神阵地上最难攻的堡垒。
    其实,网和爱情的联系我在一首诗上就表述过。那首诗是这样的:《爱情》网。
    不过很不幸,这首诗被人抄袭并改名为《生活》而抢先一步发表。
                   
    四
                   
    也许这是宿命,冥冥中注定,她闯进我的生活。
    其实她是我的一个邻居,十二岁。自她走进我家门口起就表现出对我的极度关爱——她拧起我的腮帮。笑着对我妈说:“好可爱的宝宝喔!”
    注意是“可爱”,即“值得一爱”之意。
    然后她轻轻抱起我,在我脸颊上温柔地亲了一下。我接受了一位少女的初吻。
    她走后我就一直想着她,几乎到了茶饭不思的境界——当然,我吃我妈妈的奶。
                   
    五
                   
    我并不觉得自己爱上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子,而且自己还要小她十岁有什么不可思议之处。爱是不需要理由的;爱情往往是突发的。也许我的这种爱情才是人类拼死拼活所追求的。
    因为,说到爱情,说到爱情的本质,就不得不使人类感到莫名其妙的尴尬。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曾试图逃避,提出了所谓“精神恋爱”,这本身是对人类动物性的鄙弃和厌恶,并从而引出了灵与肉的对抗(后来发展成基督教的禁欲主义)。
    当然在中国从不存在柏拉图精神的神秘主义,但中国也有佛教中的“四大皆空”。对“色”的禁忌和有意识地回避,成为佛门清净的保障。
    然而正因为对“色”的禁,才导致了许多变相甚至变态的“爱情”产生。《战国策》所记魏王宠幸龙阳君,《汉书》中哀帝为董贤“断袖”的“佳话”,正是对一种变相恋爱——同性恋的描绘。
    尽管如此,我们能逃避吗?
    即使是《西游记》、《封神榜》这样的神魔小说,也有前者的女妖向唐僧逼亲,后者的土行孙向邓婵玉求欢的场面。那么其余的自然更避免不了对这块禁区的涉足。
    而我,是变态吗?
    而我,能够逃避吗?
                   
    六
                   
    我妈怎么也不会想到,我的思想居然会深邃到灵魂的程度,她只是发现,我很喜欢和邻家的那位女孩玩。因此我妈便将我托她照顾。
    她也乐意,带着我在院子里转。而我在一个墙角蹲了下来。我发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若干年后,我终于知道,那种虫子叫蜘蛛,它在织网。我还知道了有种虫子叫蚕,它会吐丝将自己裹起来——比我测智商时裹得更密。然后在茧里打坐悟禅,物我泯灭,天虫合一,进化成一只长翅膀的蛾,实现质的飞越。
    而蜘蛛吐丝,却又完全是另一种形式。
    在空间上,它由此联系到彼;在时间上,它从现在吐到将来。最后形成一个道家的八卦图。这是否就是阴阳调和,时空转换,生命轮回的体现呢?
    不。所有的意义都是人类一厢情愿的赋予,在动物面前,一切都苍白无力,不堪一击。
    它结网。只是为了捕食。
    不多久它就捕获了倒霉透顶粘在网上的两只蚊子。
    它结网,或许,还为了爱情。
                   
    七
                   
    是的。为了爱情。
    第二天我再去墙角观察时,看到另一只蜘蛛正爬上那张网。两只蜘蛛看样子是一男一女。它俩先握手致意,寒暄几句。接着就全然不顾有第三者在场的羞涩,开始了它们对生命发展有极其重要意义的工作。
    事后,那男的转身欲走,突然女的追了上去。我认为女蜘蛛对男蜘蛛情深义重;爱意绵绵,即将上演一部两蜘蛛生离死别,山盟海誓的现代剧,哪料到——女蜘蛛将毒针刺入了男蜘蛛体内,男蜘蛛挣扎几下,便一命呜呼,魂魄西去。
    当时我吃惊得一蹋糊涂(好像看见水泥匠一样),呆呆地看着男蜘蛛的尸体在晚风中萎缩。我几乎要狂喊:“快来人啊,谋杀亲夫啦!”但我没有。我知道这是世界的本质。
                   
    八
                   
    但,这是不是爱情的本质?
    我不知道。可我从此疏远了她,那位邻居女孩。我怕会有一天,她会对我……或者性别调换,是我对她……
    又有人说,人是高级动物,岂能和昆虫之类同日而语?若干年后,他因失恋而自杀。
    这不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本能。但我们相爱,就注定伤害。
    谁叫你坠入爱河——不,坠入爱网呢?它用真空编织而成,看似无迹可寻,实际上如影随形。
    正如地上的车胎印。你知道地上有多少条车胎印吗?横的,竖的,斜的,粗的,细的,不均匀的。但我们却无视它的存在。我们说,看,那是条平坦的路。
                   
    九
                   
    我们一步步地走向成熟和衰老,也一圈圈为自己为他人套上爱情的网。爱网恢恢,疏而不漏。连我们这个本该天真的年龄,也染上了爱情的病毒。
    我们幼稚地看这个世界,我们虔诚地看美丽的爱情;我们在睡梦中重复昨夜的呓语。
    但成熟又能带来什么?看着爱情之网将自己束缚,一圈一圈,从脚趾到膝盖,从膝盖到脑袋。即使三者都能思考,又能悟出什么?
                   
    十
                   
    静下心来,看那个“网”字。怎么看怎么像躺在一块棺材板上的一男一女两具尸体。

[ 本帖最后由 KK 于 2008-7-2 12: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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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 take 5.
家有仙狗
我的本性十分善良,连走路不小心踩扁一只蚂蚁也要蹲下来为它做法事超度亡魂,并修坟造墓。又担心蚂蚁死后单身寂寞,就再踩死几十只蚂蚁为其陪葬,可谓尽心尽力。
  因此可以推断,镇上那台“智商测试机”的损坏绝非我有心而为。我并不知道自己的智商不属于机器的测量范围,也不知道那台机器若超量程使用便会短路而死。因而一时疏忽,使镇上唯一带着几分科技色彩的仪器不幸早夭,使本来就黯淡的小镇更加无光。
  但有弊亦有利,我因智商事件而名声大振,誉满全球,于是向我讨根头发回家熬汤喝以使自己的智商也有所提高的人越来越多,推动了小镇交通和旅游业的发展。人一多自然免不了车祸,因此连火葬场殡仪馆都鸡犬升天,这倒是我始料未及。
  而我当时头上毛并不多,父母也不曾考虑是否让我过早出家,所以头发绝对是限量供应,以致供不应求。
  几天后,在我根本不知道的情况下,街上一家“神童头发专卖店”开业大吉,不知从哪儿搞来一大堆黑糊糊的杂毛,标明是“神童指定代销”,便高价出售。当我得知此事而欲寻律师上告时,又一家公司成立。产品名曰“神童益智口服液”和
  “神童益智胶囊”。说明书上写着,该产品从我头发中提取益智精华,加以科学加工,使益智分子高度钙化,易为肠胃吸收,比起直接用头发熬汤自然有效得多。产品包装盒上还印了张我一脸高深莫测的照片,不知是**的还是电脑加工的。这玩艺儿贵得惊人,一盒胶囊的钱可以买几箱养生堂龟鳖丸。说明人毕竟是由女娲娘娘亲手制造,连区区小毛也比人家龟老弟的血肉之躯尊贵得多。
  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二话没说立马写下状纸一张,准备告到县衙门。忽闻门铃叮咚,有客到。
  来的是小镇镇长和那两家公司的老板。一阵“久仰”“久仰”后镇长开门见山说他无事不登三宝殿此行目的很简单希望我高抬贵手公事私办不然的话他也很为难。我立刻分析镇长和两位老板的面部构造是否有极其相似之处以证明镇长是他们亲爹或三姐夫。结果怎么看怎么像异种星系的人。两位老板一张纯正的商人脸孔,尖嘴猴腮两眼天马流星般地转。而镇长似乎崇拜猪八戒崇拜到连体形都仿造,一张屁股罕见的大,连太师椅都容纳不下。
  镇长察言观色猜到我在想什么,忙说这次来完全是为大众服务,不存半分私心,小镇经济萧条,如今全靠两家公司挑起大梁,才未出现经济危机,若我把它们送上法庭则无疑是掘自家祖坟,连中国加入WTO都会因此而推迟几年。
  一席话说得我心惊胆战,手足痉挛。连那两位老板都为自己只不过送了一条假烟三瓶劣酒就能使镇长如此大义凛然而吃惊万分,心想这位所谓的党的好儿女果然厉害,连放个屁都能说成是为了增加臭氧含量保护大气层。
  为表示对小镇的忠诚,我立马将状纸撕成碎片,皆大欢喜。镇长说我如此深明大义乃小镇之幸,万民之福,我的功业将永垂不朽,名传千秋,将来有空一定给我立个纪念碑。
  然后我毕恭毕敬把镇长大人送上他的坐骑小车。镇长突然从车后座拎出一只小狗,说此犬乃他最爱之物,亲密得形影不离,吃饭都用一个碗。本是万万不愿,现在见我如此以小镇繁荣为己任,只好忍痛割爱,将此犬赠送予我,何况此犬和我甚是有缘,一见面就喷尿不止,乃大吉大利之兆。
  我受宠若惊,诚惶诚恐地收下小狗,目送镇长离去,心里还为镇长的义薄云天而伤风感冒。若干年后,我终于得知此犬乃因偷吃镇长家玉米而被当场抓获,镇长欲将其浸猪笼以示法律神圣不可侵犯,野狗犯法与庶民同罪。结果来我家时便顺水推舟卖了个人情。
  此犬奇瘦无比,颇具道骨仙风,但见它一脸痴呆二目无神,似乎已有三年未进食导致四肢站立不稳,不但五官扭曲而且六神无主,恐有七窍流血致死之忧,因此趴在地上久久不起实在伤我脑筋。
  不过经我针灸按摩并且日日灌以中草药等一系列疗法后,小狗面色逐渐好转。于是召开一次家庭首脑会议,为其取名。在排除“来福”“旺财”“建国”“小渊惠三”等候选名后,我一锤定音,取名为弗拉基米尔·奥库涅夫·尼古拉斯·穆罕默德·路易十八,昵称“十八”。
  本来我一直为十八担心,因为我怀疑十八已受到镇长奇蠢的传染。但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十八的高智商注定它的前途一片光明。
  事情由一张化学高考模拟卷引起。我家邻居有一位高三应届生,参加完高考回到家便发了疯一般将十几年寒窗所用的课本试卷清仓拿出,大喊“你们也有今天!”便开始了惨无人道的屠杀,弄得纸片飞扬。那张空白试卷便乘着风飞到了十八的住所。傍晚我去给十八喂食时发现了试卷,看到上面满是十八的手印足迹,不由略生歉意,将试卷还给那邻居秀才。秀才接过便要撕,在试卷一分为二之前0.1秒,他突然大吼:——“啊————”
  我怀疑他是否突发脑血栓或心肌梗塞,那么在场的我也有谋杀的嫌疑。但秀才并无口吐白沫手脚抽筋之骇人现象,只是舌头绊舌头地问:“这是你家十八的爪印?”
  我想这人真小气得可以,不过几个脚印而已还紧张得像认尸,难道还要将十八的爪子剁了祭这张试卷不成?便颇为不快地点点头。
  秀才“哦”一声后提出要见见十八。我见他并无回身拿菜刀的意向,又看他那瘦得吸管一样的身材若和十八单打独斗,还指不定谁剁谁的爪子呢。便开口答应。
  见到十八时它正在调戏自己的尾巴。我听见秀才问:“一加一等于多少?”起初我还以为他是在问我,不免觉得他小看人。没料到十八叫道:“汪汪!”
  秀才一惊,又问:“二加三等于多少?”
  十八叫道:“汪汪,汪汪,汪!”
  秀才的声音近乎虔诚:“十五的平方减去六的三次方?”
  十八回答:“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我分明看到秀才的眼角渗出泪花,好像遇见了失散多年的亲爹。他泣不成声地对我说:“刚才那试卷上的狗爪不是乱涂的,每个爪印都按在选择题的ABCD上,30道题全对了!”
  我吃惊得一塌糊涂,我不曾料到十八的智商居然到了那个层次。秀才步履蹒跚地回去了,留给我一个颓废的背影。我听他喃喃自语道,读了十几年书,还比不上一条狗,不如买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很快,在秀才他娘的添油加醋下,十八的事搞得满城风雨。为一睹十八尊容而登门造访的人络绎不绝,甚至有学生带了几百张试卷来请十八解答的。我老爸老妈正愁致富无门,乘机收取每人十块的参观费。
  几天后镇上就有传闻,说搞坏测智商机器的根本就是十八而不是我,我算老几。又有人说大家只看到了“超量程”就以为我智商有多高,其实低于最低限度也是“超量程”,我他妈只不过是一白痴。
  我还没来得及为我的名誉受损作出反应,又收到了法庭的传票。原来有太多人问十八数学问题,如“一万的平方是多少?”可怜十八的嗓子都叫得跟碎玻璃一般。于是有五家邻居联名上书,告我纵犬行凶,制造噪音,丑化环境损害镇容。而且狗叫声十分恐怖,扰乱民心为祸武林,同祖国的大好形势唱反调,有颠覆国家反对人民的嫌疑。
  我奇怪这几位高邻平日还好好的,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忙去找那秀才解释。谁知秀才高考落榜,现已找到出路——以仙犬发现人的身份到处宣扬他的相犬术,并以生物工程为坚强后盾申请了专利,现在正云游四海。
  万般无奈下,我只好给法官送了一条烟和五根十八的腿毛。结果法官以“鸡鸣狗叫,不干人事”的八字判词驳回上诉。
  所谓狗怕出名猪怕壮,十八的威名居然辐射到了市里。市里立刻组建一参观考察取经团,莅临我家。我老爸老妈见市里官人驾到连厕所都蓬荜生辉,忙摆了一桌酒席为官人们接风洗尘。
  酒至半酣意兴正浓,猜拳行令好不热闹。经言谈得知在座的除了那位团长知道此行和一个数字有关,其余人士连自己来取什么经都摸不着头脑。
  酒足饭饱后官人们起身走人,连十八的屁都没闻到一个,那位秘书就在起草参观所得,什么“深入群众,了解基层人民的生存状况”,“忆苦思甜,激发炎黄子孙的爱国热情”,怎么看都和十八扯不上关系,倒是吃剩的肉骨头便宜了十八。
  临行时分,团长拍拍我的脑袋,说了声“好好干”,那语比泰山还重心比黄河还长,搞得我以为他是在立遗嘱,以激励我等后辈继承革命先烈发扬优良传统。刹那间,一种“党的任务就交给我了”的豪情壮志涌上心头,留下几厘米鼻涕。
  几天后市报上的头条新闻标题为:“芸芸众狗,谁能称霸天下?放眼四海,惟有某镇十八。”接下来报道说十八能不费咬骨之力进入美国中情局计算机系统,并能在撒一泡尿的时间内攻克哥德巴赫猜想,而且口语已达托福九级。
  市报的无中生有信口开河引起社会反响,没过多久市面上有了一本30万字的著作,该书从生物、宗教、神学等多角度入手,旁征博引,得出一个辩证的结论:作为一条狗,十八不可能如此神奇。
  但立刻有人署名“伯乐相马我相狗”(我怀疑是那秀才)在报上撰文论述了十八及其能力存在的客观性。顿时文坛大兴。
  炒作的直接受益者自然是我。那天我正数着花花绿绿的钞票沾沾自喜,又闻门铃叮咚,有客到。
  来的还是镇长,一进门就笑得像个弱智,他抱拳一揖后说:“贤弟别来无恙否?愚兄之爱犬在贵舍打扰多日,不便之处,还望海涵。今日特地来将那烦人之物取回,换贤弟耳根清净!”
  我想这小子够狠,见十八让我发了财就眼红了,忘了十八还是被他判过死刑的。我的话便也不很客气:“你是说十八?当年十八偷你家玉米被你殴打,还硬塞给我,那就得归我所有,你还想要回?”
  镇长说:“贤弟何来此言?当初见贤弟为小镇繁荣作出卓越贡献,才忍痛割爱,将十八借与贤弟玩耍。如今物归原主,自是合情合理。”
  我听他强词夺理,便大喊:“送客!”
  镇长一计不成,便出绝招:“贤弟你让愚兄好生失望啊!”片刻之间,他突然声泪俱下:“你为什么会昧着良心干出那种事情?你会遗臭万年的啊贤弟!党和人民待你不薄,你怎能如此大逆不道?愚兄很想帮你,但你的所作所为,实在法理难容啊……”
  我大惊,忙争辩说,大兴安岭那场火不是我放的。圆明园事件发生时我还没出生。李hong志和李登辉也和我扯不上半点关系。
  镇长叹道:“可怜你中毒太深,至今仍未知罪。”接着他说我这几年收入颇丰却没缴过半分税,摆明了不和祖国的大好形势配合。而且镇上那台智商机的损坏虽因年幼无知的理由与我无关,但我的父母却有纵子行凶的嫌疑。最重要的一点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的继承者发扬者列宁同志的全名是“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而我居然把狗名取为“弗拉基米尔·奥库涅夫·尼古拉斯·穆罕默德·路易十八”,这是对伟大的列宁同志的极度玷污!我分明是资产阶级走资派,反对祖国走社会主义的光辉大道,传播毒害人民的反动思想。以上罪状加起来足以使我车裂后连狗都不愿舔我的尸首。
  我拍案而起,,指着镇长的鼻子破口大骂,说漏税大不了补罚几百块,那机器也最多照赔一台。至于名字犯忌,大不了改成希特勒 十八或秦桧 十八,你他妈别拿这东西吓人老子从小被人唬大的。
  撕破脸皮赶走镇长后我想起了十八,这几日业务繁忙,好久没去看十八了。还没走到十八的窝门口,十八就欢天喜地地跑过来舔我的手。我蹲下身摸着它的脑袋,忽然鼻子一酸,觉得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有时还没有人与狗之间的真挚。
  我断定镇长狼子野心,不会就此善罢甘休。于是接下去几天内我处处小心谨慎,秉公守法,惟恐被他抓住什么把柄。
  然而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半个月后镇长三顾茅庐,这次来时脸上不带半分笑意,完全是公事公办的面孔。
  他随手扔给我一张鉴定证明和法庭传票。证明上说,据某科学院,某某技术部门,某某某鉴定中心,及数十位科学家,动物学家,地理学家共同研究,证实某镇某家眷养之宠物(名十八)乃云南西双版纳地区一种罕见的深海热带鱼,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传票上则说我私藏国宝并借此牟取暴利,天理难容。又因我对热带鱼的功利性照料在客观上保证了热带鱼的存活,因此功过相抵,现判将热带鱼归公。
  我毕生都为自己的想象力丰富而自豪,但也想不出十八和热带鱼之间的联系。我问镇长,若说十八是澳大利亚沙漠狐或雪山狼,甚至说它是罕种犀牛,我都可以接受,怎么能扯到热带鱼?有联系吗?
  镇长吐了个烟圈,说当然有联系,十八不是会游泳吗?
  我气极,问镇长你也会睡觉怎么没人鉴定出你是一头猪?
  镇长脸一沉眼一瞪,挥挥手中的鉴定书,说:“这是科学,怎么,你不信吗!”然后一打手势,他身后的几条正宗的狗走过去把十八抱入车内。
  我看着十八双爪趴在车窗口,离我而去。在它深沉的眸子里我似乎看到了一种无可奈何的落寞,又或许,是一种大智若愚。十八看到的,一直要比我们多。
  十八走后我家安静了许多。奇怪的是,镇上再也没有十八的消息。镇长给的答复是神秘失踪?表情不像是说谎。正像谁也不知道十八从何而来,现在也没有人知道它往何处去。
  镇上关于十八的传闻什么都有,最多的是说十八本来就是神犬,或许就是二郎神的哮天犬。下凡来普渡众生,见红尘难解,苍生难救,又回到天上去啦。还编诗云:“狗窝常驻九重天,闲来无事下凡间。十八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成仙。”
  但愿如此。

[ 本帖最后由 KK 于 2008-7-2 12: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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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另  一直寻找一篇名为《灰锡时代 落枕版》不遂
呃,有人有这本书或电子版么 (自知希望渺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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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差点忘了这篇,据说是代表作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智商已让那些患恐高症的人望而生畏,而当时我还没有装疯卖傻的智慧,于是我看起来显得高深莫测。因此招来了一位据说游遍五湖四海、看透其情六欲的神秘人物。他那伸出鼻孔掩住嘴唇的鼻毛说明他从高出而来。他说他无事不登三宝殿此行的目的很简单无非是想知道一个问题的答案这个问题是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怎么办。
  他一口气说完后便盯着正在咬奶嘴的我看。试图在我脸上捕捉到一些吃惊的迷茫的神情。对于这个问题,植物学家说,树木将无法进行光合作用;语言学家说,在假设不成立的情况下一切推论都站不住脚;哲学家说,物质上的不存在并不等于精神上的泯灭;而和尚说,有即是无,无即是有,万物皆于心中。
  我放下奶嘴,问,明天没有,后天呢?
  他欲捕捉的神情出现在了自己脸上。他捋着鼻毛思考的样子使我想起一种猫科动物。



  出于对学问的执着,他在我家附近住下了。长期的思考使他过早地衰老,脑袋也变成了不规则的多边形。那个时候他已表现出老年痴呆症的初期症状。当我将同样的问题问他时,他突然神采飞扬,连鼻毛都迎风飘荡。
  “Hocestsimplicisimum”(拉丁语:这很简单),他说,“既然万物都是神创造的,就让他再造一个好了。”
  几天后,为了证明太阳的温柔,并以此推出神的仁爱,他躺在空地上的阳光下,周围竖起几十面放大镜,把焦点对准自己的胸膛。
  那段日子里,方圆十里内,都飘荡着我久违了的肉香。我又一次想起了《百年孤独》中的墨尔基阿德斯。一个直接死于水中,一个间接死于火中,却都是那样的衰老和仓促。



  为了避免野狗对他的尸体有所亵渎,我草草地将他埋入地下。而肉香依然招摇了三个星期,以致坟墓附近狗患成灾,至于肉香的悠久,我相信那是阴魂不散。
  和夸父一样,他也是殉了某种精神体验,前者,除了是一个优秀的马拉松选手,更是一位彻底的理想主义者。而他,当放大镜把太阳的爱集中到一点,当他的皮肤开始变成焦碳,对神的虔诚是否就此远去?或者是更加靠近?
  作为一个基督徒,他首先是逃避主义。在他的定义里,一切难题迎刃而解。先有鸡还是现有蛋?他说,神同时造的。假如明天没有太阳呢?他说,再造一个。
  强盗逻辑也不过尔尔。然而这并非强词夺理,不同的信仰,就有不同的思维方式。



  宗教、艺术和哲学之所以能走到一起,是因为他们对生命分别进行终极思考。从某种意义上理解三者的不同点,就是艺术是积极的,注重生命的质量;宗教是消极的,着眼于死亡的质量;而哲学,似乎还有些徘徊。或许是因为,许多哲学家本身为艺术而活,而另一些,则是宗教徒。
  我发现伟大的古希腊悲剧精神已消失殆尽,而罪魁祸首,居然是佛教。佛教把生看作一次苦难,在历尽劫难后的死,才是超脱。基督教则认为,人一生下来,就是为了赎罪,死后好升天堂。于是本来体现生命有限性的悲剧——死亡,成了生存的主题。无形之中,宗教将人类的悲剧意识钝化、腐化。
  于是尼采高呼“上帝死了”,波德莱尔大喊真正的美是弥尔顿的撒旦。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查拉图斯特拉会更加畅欢,恶之花会绽放得更加灿烂。而任凭查拉图斯特拉声嘶力竭,任凭恶之花早早地凋谢,太阳却依旧奸笑着出现。所以,那个已死的神秘客会躺在炎炎烈日下,变成一道忘了放葱和茴香的菜。他也许也是想寻找些什么?



  故事本身立足于荒诞,正如文章的标题一样不可理喻。然而尼采的睿智使他疯狂,波德莱尔因毒品而死时,还不到四十岁。至于站在反宗教立场的布鲁诺,其下场更是悲惨。
  当然,宗教已学会了宽恕。布鲁诺实际上死于政治。当人们的悲剧意识彻底泯灭的时候,明天便真的没有太阳了。



  我感觉自己站在路口,路上空空荡荡,只有一个黑夜在无声无息地走来。神第一天创造了光后,时间就在虚构的肉香中一去不返。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可能是个雨天吧,出门别忘了带把伞。
  其实真正在逃避的,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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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没有读过这个作家的作品,
很平实的文字,缺不乏幽默感,还透露出少许荒凉和失望。
不过我觉得有趣的是作者的想象力之丰富,一个个荒诞离奇的故事,觉得挺好笑的。
虽然里面的东西不全有道理,但也能引人思考。

例如说达摩对现代诗的涉足:
轻轻地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地来,
我整一整麻袋,
带走了很多白菜。
呵呵,这个比笑话还好笑呢,不过我想作者用那么讽刺的手法,是不是很讨厌宗教理论呢?对宗教不是很了解,我也不加以评论,但我想,它也影响了中国整整几千年了,也不能完全否定它有一定的科学性的。

在《七种武器》中,文字隐含着淡淡忧伤,校园的爱情寿命总是单纯而短暂的,却能让人痛彻心扉,作为第三者,明明可以大叫,却只能苦笑,谁能了解他的痛苦呢?
醒了,梦破了,仿佛是白活一场.....
爱情是一把双刃剑,既能保护自己,也能伤害自己,也许有些人还没来得及飞舞,就被剑深深地刺上一刀。
很喜欢下面的语句:
醒来的时候我双眼红肿,好像在梦中大哭过一场那样....
我宁愿自己的生命像这篇文章那样,爱情不是唯一的重点。除此之外,还有会心的微笑和遥远的记忆,以及莫名其妙的无聊作为空白来填补剩余的空隙。
可我看到的是,一切风花雪月的故事在试卷纷飞的年代支离破碎。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
可能是个雨天,出门别忘了带伞。
其实真正逃避的,是我自己。
有时候,我们会下意识的逃避问题,其实没什么大不了,撑把伞就可以了,
太乐观了容易迷失自我,看不清楚自己的;
太悲观了,就像眼睛蒙了一层黑纱,明天,明天的明天,也不会有太阳,只能在阴影下咀嚼自己的孤独。

[ 本帖最后由 广工小梅子 于 2008-7-2 14: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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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能掰。

禅与摩托车修理。在大雅和大俗之间寻找联系是一件考验意志的事。
确实。除了达摩的名字译音与摩托有少少联系,没有其他了。
然而在调侃乱弹一样的字句之间居然藏着许多理性而乐观的思考。
像,如果你真的是有缘人的话,即使你开着雅马哈冲进茅坑,也会发现,边上坐着的,正是达摩。
百年孤独。
书如其名文如其名,很沉的孤寂的味道。
庄周梦蝶后,是发自肺腑的恸哭,为那只蝴蝶的飘舞和自身的迷失。是虚无之后的无助。

[ 本帖最后由 kid_growing 于 2008-7-2 12: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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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种武器。
相反,见了这个题目立即想到古龙的七种武器。
题外,他似乎很懂得利用名家名篇的“名人效应”,借题或是修改。

或者这是个一开始就注定是悲剧结局的故事。无论如何,文字和纸张的共同点是脆弱,而以此来承载爱情是如此单薄。
古龙把第七种武器隐藏了,我找了出来,原来是爱情。爱情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更是伤害自己的神兵利器。
题外的题外,即使不是爱情,以纸字来维系的感情也是脆弱的,受不起时间的消磨,看着一份倾注了大部分精力的感情一点点的逝去,却也是无能为力。

网。
它(爱网)用真空编织而成,看似无迹可寻,实际上如影随形。喜欢这句。
“静下心来,看那个“网”字。怎么看怎么像躺在一块棺材板上的一男一女两具尸体。”如此也好,同死同葬,不是如许多情侣所许下的盟誓那样么。

[ 本帖最后由 kid_growing 于 2008-7-2 15: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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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猜测他是个读化学的人。略带文人气质的理科生。

在它深沉的眸子里我似乎看到了一种无可奈何的落寞,又或许,是一种大智若愚。十八看到的,一直要比我们多。
细想了一下,十八的出场与离去都是一出闹剧,与他的名字一样。满纸荒唐言,却又真真切切。
另 一直喜欢狗,因他的忠诚真挚。

假如明天没有太阳。
 (我放下奶嘴,问,)明天没有,后天呢?
当人们的悲剧意识彻底泯灭的时候,明天便真的没有太阳了。
神秘来客是一个悲剧,太过执着于自己的信仰,忽略信仰本身业已麻痹了人对死亡的触角。
此与前几篇的风格有些许不同。
真正让我佩服的,就是这篇了。
题外
看到题目的时候我下意识的漫无边际的想了1分钟,太阳是不会没有的,只是人们看不见了就妄议曰:没有太阳了。罢了。
又,像是他理解的百年孤独与我印象中的不一样。是我看的太显浅了。

[ 本帖最后由 kid_growing 于 2008-7-2 23: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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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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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 萌芽 很久了,像是,记挂着某一个时代却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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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楼 Isabella 的帖子

我也是。高中时整整跟了两年。大学也买过,但看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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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几时和楼主切磋下矛盾,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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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6 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讲到切磋 我直接联想到踢馆了
楼上想"切磋"的是什么?


PS 萌芽我高三就戒了 当时由于没时间   
         后来也没继续看,感觉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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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哪敢哪敢。
只是和同学一争吵,就开始用到马克思爷爷的矛盾两面性,这才中场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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