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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相信不少毕业生都陆续办理AD的取消业务,可能大家都遇到一个情况:就是大学城南区突然说要强制收回modem,不然就不能办理取消业务。大家或许会被这个突然起来的规定弄得手足无措,不是说好用满一年modem就应该归于用户的吗?怎么现在出文件突然要收回来了?
据我了解,这份所谓的文件是6月1日推出的,而且是大家不知情情况下订立的。文件里面强调了市内各个县、区,5个郊市(番禺就是郊市之一),在办理取消ADSL业务的同时必须归还modem,否则电信方有权不予办理。为此我曾经3次致电10000询问,10000的答复就是完全没有这份文件,也明确了只要用户用满一年就可以拥有该modem。我亦跟南区的人交涉,但是他们坚持公司有下这份文件。于是,我就到了其他营业厅办理大学城的取消AD业务。结果是,我只需要提供办理人身份证就办理成功了。我疑惑地问受理我的那位服务员,你们公司不是有份文件说要在办理取消AD业务的时候,要收回modem的吗?服务员立刻回答,没有这份文件,只要用户用满一年,modem自动地属于用户,电信不再收回。
问题好清楚了,就是南区电信厅是私自这样做的,并没有通知总部。我猜,他们私自回收各位同学的modem是想要这些modem的主板,只要以后换个先外壳就可以送给新生用了,或者帮我们维修modem的时候就可以用这些回收的主板,这样就能大大节省出费用,这些费用就更加不用想了。可见,电信营业厅这样的行为是极度恶劣的。
写这个报道出来并不是希望大家要做出什么回应,只是希望大家能够明白事情究竟是怎样的。南区电信厅敢这样做,是因为觉得学生的警惕性低,反抗能力弱,而且大部分人得过且过,无所谓。对于这样行为,我是十分深恶痛绝的。大家如果不想归还modem可以到其他营业厅办理,这样就可以避开南区电信厅了。
咔咔~(陈扬口头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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