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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home 于 2010-12-15 21:33 编辑
下班,不能走,要等到7点钟拉切换器,花了20分钟顺利的做完切换工作,然后拉起防水风衣的帽子,踩着烂烂的三叶草,冒着雨,潇洒的走上街道,点上一支烟,仿佛没有下雨一般的走在大街了,肩上还挂着一台笔记本,宛如美国电影那些不修边幅的大学教授一般。
天下着雨,我的心与天气一样的冷,但是马洪哥拥有强大的心灵,无论什么事,马洪哥都如犀利哥一般的潇洒。
她在日志里说,她应该给一个如花或者凤姐的手机号码给我,然后说,我不配,于是,她真的给了如花或者凤姐的手机号码给我,可惜我却把凤姐惊住了,凤姐不敢接我的电话,没办法,随便找了个男朋友来接。我不配?谁不配,老子是广工毕业,你是什么,培正么,要不是你说,我还真不知道有培正这间学校,你高中是很牛,读省重点,可是省重点却连二本也上不了,那也太丢人了。本来想查到你的QQ号加你,吓你一跳的,现在,老子发脾气了,不加了。
在Q群里,她说她在12月7号丢失了一个袋子,里面有一套西装和一双高跟鞋,我骗你说出西装的样式和高跟鞋的码数之后,丢下一句话,我刚才看到37码的一双高跟鞋,臭死了,是不是你的。无论你怎么骂我是SB,都只能证明,你是SB,然后,我又潇洒的消失在网络之中。
但是,当看到你的相片,虽然你并不漂亮,但是当我想像到,你那户外靴里的白嫩的37码的大脚和那7厘米的高跟鞋,我不会再发你的脾气,在我的眼里,你只是一个不懂事的90后小妹妹而已。当我想起你那与我共度的一个小时里,那真诚的笑脸,谈笑风生,我知道那是不可能假的,但是她那文章与她男朋友给我的印象,也许她是为了让她男朋友看的,我不由得怜惜起她来,多温柔的MM,好葱都让狗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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