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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因为自打田亮被退回到陕西跳水队的新闻出现之后,简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这样的事情出现后,出现的评论大多是批评声音和幸灾乐祸的心态,究竟作为一个奥运冠军,田亮被开除国家队,就是他一个人的错?为此我想为田亮辩护一下,为这位被认为迷失在娱乐界的体育人才,鸣声不平。
首先我很支持白岩松老师所说的一个观点,那就是田亮事件揭露出,中国体育传统机制中的一些弊端暴露无遗:比如官本位、一言堂、不善于运动员商业价值的市场开发,用嘴代替合同,用临时的决定代替长期的约定等等问题。作为一个运动员,田亮似乎在娱乐圈中的走动,以及更多的报道,是在于他的经纪人安排,以及媒体自身的追逐,因此在错误方面,我并不认为田亮是故意犯下的,凡事都有原因,造成如今这个结果,一手策划亮晶晶的人,以及国家跳水队的管理层有莫大的失误和过错。
没有能扼杀错误在摇篮之中,而是任由事态发展,难道跳水队的领导没有责任?而在追究是谁的责任的时候,我们更应该去公平的对待一个运动员,作为一个普通人的自由。奥运冠军让田亮成为炙手可热的人物,因此拍广告,以及签约英皇这就再也正常不过,固然人成名了,可以有权利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这是个人的价值体现,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好值得批评的。
很多人都用刘翔和田亮对比,其焦点不过是在娱乐不要紧,关键要抓住本。同样是做广告代理,说难听点就是四处商业走穴,刘翔也不少,只不过刘翔比较精明一点,那就是该捞钱就捞钱,而该回来就回来。而田亮惟一的错误就是不知道事情要适可而止。
当然这些所谓商业活动并非是扼杀田亮的唯一理由,同样作为主角之一的郭晶晶却能如愿返回国家队,而田亮被扼杀的情况,更多是因为卸磨杀驴,杀鸡给猴看。你要田亮的商业活动没向队里汇报,那几乎是不可能的,而田亮的教练张挺,却早在雅典奥运会之后就被退到省队,似乎更让人对田亮的最后结局早有预料。田亮在市场中奔跑,没错,然而郭晶晶呢,她为什么不受到处罚?除了难以找到合适接班人这个理由之外,我没看出两者之间性质没什么不一样。“杀鸡给猴看”不能选择郭晶晶,而田亮从2008的角度看,年事已高,接班人的问题解决得也很好,于是他成了最好的一只鸡。
可以说田亮是一个牺牲品,原因仅仅就是因为他的年纪在08奥运会上略显老态,原因是他后面的跳水人材济济,所以牺牲掉田亮,而田亮所引起的娱乐新闻,自然也就是斩杀他最好的刀。而国家跳水队的这把刀实在令人感到心寒,固然一个队员出错了,但是也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道理来办,也好好好的教育才行,而这样一道切,你不能不让运动员感到失望,感到心寒。果然你失去一个田亮也许并没有什么,当然田亮也并非就此消失在跳水台上。
国家队不要嘛,可以移民香港或者国外咯,反正中国运动员出走中国,而获得金牌的例子又不是没有,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而这种一拍两散的局面最终伤害的还是中国体育自身。这是一个物质时代,一个讲究经济,讲究追求的时代,年轻人出名了有机会去追求自己以前不敢渴望的东西,这本身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就是我们的国家的体育机制,不应该还在延续那已经几十年的老规矩,正视现实问题,让规则和制度,跟社会发展的更加接近,而不是遵循道距的一棒子打死人。
留一个余地,给一个机会,人谁没犯错误呢?给别人机会也就是给自己机会,毕竟无论是国家跳水队,还是田亮本人目标都是一致的,但是现在的结果似乎,没有让人感觉到一个集体应有的温暖。
而最后一句话就是,骂人者千万别用自己的眼光做准绳来衡量一个人的对和错,金钱和荣誉可以并存的,关键的就是该停手时就停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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