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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转自 联合早报 05.4.8
如何理解中国民众抵制日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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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华文
中日关系在政府和民众层面近来多有分歧,而近日的《新历史教科书》事件在民众层面引起的反响甚大。“抵制日货!”这一并不陌生的口号不仅见诸网络和报端,而且在一些城市见诸行动。这是中日关系的退步,还是民族排外情绪的宣泄呢?笔者认为不能这样简单地看,并希望从民众和公司的社会责任的角度,来解读今天的抵制日货现象。
日本新历史教科书编撰会的《新历史教科书》是用于该国初中和高中生在六年的学习时间里接受历史教育所用的教材,歪曲历史的危险性和严重性不言而喻。日本公司做了什么?
日本很多公司支持修改教科书
据媒体披露,编撰会从倾向于右翼的大企业得到充足的资金,朝日啤酒、三菱重工、日野汽车、五十铃汽车、住友生命、味之素、东京三菱银行、清水建设、中外制药、大成建设等众多日本大企业都支持编撰会。而朝日啤酒名誉顾问中條高德甚至在编撰会会报《史》上公开声称:“不参拜靖国神社的政治家,没有当政的资格。”
消息一出,舆论和社会哗然。在市场经济时代,它迅即引起市场连锁反应。尽管朝日啤酒株式会社中国总代表大泽正彦发表声明表示:朝日啤酒对此毫不知情,但是,朝日啤酒在中国市场已经面临被销售终端拒绝和抵制的压力。朝日啤酒不见了,资生堂不见了,苏菲也不见了,中国东北沈阳市信盟连锁超市近30家店,销售情况一直很好的约10个日本品牌的几十种商品全部撤柜。
事态的发展显然引起国内外各界的注意,以至于政府要出来说话。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指出,希望经贸问题不要被政治化;同时,中国一些民众通过各种方式表达不满情绪,并不针对日本人民,而是针对日方的错误态度。
笔者认为,日本政府不能行使政府的应有职能,确保本国教科书客观公正,尤其在侵略和屠杀平民等问题上不能表现出正确态度,作为受害国之一,中国政府可以在国家关系层面进行抗议。而民众和社会组织对日本教科书编撰会及其赞助公司的反应纯属民间层面的活动。政府行为具有国际法意义,而民间行为在这里则只具现实影响力。
中国民众在反对和抵制谁?这一点必须厘清。是不分青红皂白、逢日(本)必反,还是有特定的选择对象?是针对日本人民,还是针对作为相关行为主体的日本政府、教科书编撰会或部分日本企业?
现在的抵制日货与历史上的抵制日货并不相同。在上个世纪,日本侵略中国时,抵制日货更是一种受侵略国家的民族反应,在被侵略的大背景下,它当然具有明确的政治抵抗意味,针对的也是日本这个国家,而绝不仅仅意味着针对部分日货和日本公司。时至今日,情况大不相同。中日两国早已结束战争状态并且建立了友好邦交。今天的抵制日货有历史渊源,但是与国家没有直接地联系。
民间不满情绪的反应
笔者认为,中国部分民众现在对日货的抵制是自发的,是值得尊重和有法理根据的。有时评文章认为,“抵制日货不是理性的对日情绪,表达感情也决不只是这一种偏执方式。所谓公道自在人心,日本的所作所为,世界人民都看在眼里,中国人绝不能做那种‘民族主义’的宣泄者,而要做一个审慎的思考者和务实的实干家。”(张若渔:《我们需要抵制日货吗》,引自凤凰网)这是一种严重的误读。
公道不仅自在人心,思考和实干也可以见诸合理合法的行动。君不见,欧洲足球杯赛拒绝使用童工生产的足球;英国顾客拒绝光顾售卖侵犯劳工权益厂商产品的超市;许多非政府组织监督跨国公司的人权纪录,并号召民众和社会支持,包括抵制商品。
为了体现对社会责任的重视,很多西方大公司都开始制定《行为守则》,以国际人权法和国际劳工标准等为依据,做出承担社会责任的承诺。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产生的商业与人权问题,联合国秘书长安南1999年发起“全球协定”(global compact)的运动,推动企业负责任的公民意识。政府对于公司行为的约束是有限度的,而公众的监督和消费者的力量是不可低估的。
参拜靖国神社问题同样反映日本对待历史的态度。日本是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公约在第20条明确规定:一、任何鼓吹战争的宣传,应以法律加以禁止;二、任何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的主张,构成煽动歧视、敌视或强暴者,应以法律加以禁止。
具有法理依据的行为
日本政府官员参拜靖国神社,祭拜的是给人类带来“惨不堪言之战祸”(《联合国宪章》序言语)的国际战犯,以及自明治维新以来,日本侵略战争中死掉的官兵。这是一种与公约规定相违背的构成战争宣传和仇恨煽动的行为。而日本修订《新历史教科书》进一步歪曲历史、推卸自己的战争责任、隐瞒加害事实,将侵略战争描写为自存自卫的战争,则至少是通过歪曲历史的方法纵容了这些行为。部分日本公司竟然赞助这样的教科书,违背公义,与其社会责任背道而驰。
中国媒体对这些公司进行揭露和批评是正义之举,商业企业和消费者自发地对这些公司的产品进行抵制是以行动表示态度,同样是正义之举,都值得尊重。抵制日货,给企业带来的可能是利润的损失,给消费者带来的可能是不便和需求满足的欠缺,但它反对的是日本公司的错误行为,支持的是和平和正义的事业。
中国没有说一定要将抵制日货作为一种运动在全社会长期开展,也没有认为抵制日货会让日本国家或者公司伤筋动骨、大伤元气。但是,中国社会上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都有权利秉承自己的良知,做正确的选择和行动,表示正确的态度。在这个意义上,今天的抵制日货行动既是自然的,也是理性和正义的。
·作者是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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