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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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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走维京的四大隐情
内外资待遇不同
习刚说,由于各地经济开发区的设立和企业聪明的纳税策略,目前内外资的税收待遇已相差不是太大。同时,由于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一般只有几年时间,相对于他们在国内的投入成本来说只是一种补偿,所以,对于从正常商业角度来设立的企业来说,减税意义不是特别重要。但记者调查发现,精明的企业深谙‘曲线’之道,已从外企的‘超国民待遇’中获得不少利益。如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在BVI设立了全资附属公司,再以上市公司燕京啤酒(000729)与燕京BVI合资设立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从而得以享受中外合资企业的优惠待遇。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博士程实指出,民企‘外资化’其根源在于财政、税收、融资、管理等外在环境因素的诱导作用。在外资推动型的经济增长模式下,外资企业在内地享有企业所得税优惠和限额外债管理政策的融资优惠,并受到地方政府、银行部门在财政、金融上的各种优待。这自然会激励民企努力变成外企。
合法避税
据了解,国际避税地对各类国际商业公司、离岸公司的税负极为轻微,而且几乎都与主要经济大国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条约。广和律师事务所的习刚指出,内地企业利用国际避税地合法避税,这在全球都很普遍。内地企业的离岸公司如果要回来投资,一般要在内地设立公司纔能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这些子公司就要按照内地的规定纳税。‘在国内该交的税,公司一样不少交’,‘外资公司盈利的钱汇出国外,是合法的,国家应该不管’。但内地公司利用离岸公司进行股权交易就可以免税。
境外融资便捷
离岸公司一直是国际股市中的活跃分子。据统计,香港股市上市公司中约七成在百慕大和开曼群岛注册,红筹股中约有1/3在以上两地注册。据一位曾在内地操作过A股上市的人士透露,境内A股上市对企业的资质要求很高,各种硬性的规定和审批让人非常头痛。‘现在国内上市控制得太严,大市也不好,因此很多企业宁愿去境外上市’。而内地企业如果直接在海外上市,其‘既要符合境外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也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条件,而审批过程不透明、时间也难以确定,往往消耗企业很多精力’。而这些审批对民营企业来说,更像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不仅上市无门,对于中小型民营企业来说,如果没有很硬的银行关系,几乎不可能贷到款。而在BVI注册一家公司,只需不到万元的各种注册费用,每年再交几千元的维护费,将来就可以操作在境外上市。
创投的后通道
创投是推动内地高增长型民营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北京清科总裁倪正东告诉记者,去年全国创业投资总额为12.7亿美元,其中来自外资创投机构的资金占到75%到80%,全年有21个涉及创投的境外上市案例。
目前内地的外资创投几乎无一例外地采取离岸基金的操作方式,一些较为成功的内资创投也开始采用类似的模式。创业投资机构注资高成长民营企业之后,推动该企业进行重组,即在BVI等国际避税地注册控股公司,再由这个控股公司收购境内实际公司的股权,在三到五年内完成控股公司境外上市,使外资创投得以‘全身而退’。‘这样做主要是为了绕开内地对于外商投资及买卖股权的各项审批,境外上市则可以确保创投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退出,不必受内地股市股权不能全流通的束缚。’一位深圳的资深创投人士称。因被外资创投注资而成功境外上市的公司已为国人所熟悉,其中包括百度、分众传媒、盛大网络、蒙牛乳业和雨润食品等。
相关链接
国际避税地:
国际避税地(International Tax Heaven),又称为税收天堂、离岸中心等,通常是指那些可以被人们藉以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或地区。除了避税,因适用便利的国际商业法,常被用作国际贸易、资本运作和跨国经营等。
红筹通道:
民营企业通过在BVI、开曼群岛、百慕大等离岸中心设立壳公司,再通过换股或并购的方式使境外壳公司收购境内公司资产,这样完成资产置换后再将境外公司上市融资。这种方式因可以绕开国内严格的资本与外汇管制,实现全流通,便于风险投资的退出和企业设立期权而备受欢迎,俗称‘红筹通道’。
《香港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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