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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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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在封杀有害短信
“从目前有害短信造成的危害来讲,手机实名制是目前有必要采取的手段。”信产部电信研究院《世界电信》主编郭燕冰表示,目前手机非法短信的形式有几类:第一,欺诈性,以非法经营为目的,表现形式有手机中奖的短信等;第二,发送不良的内容,如色情,危害用户人身权利;第三,公害性的短信,包括散布谣言、散布恐怖信息。还有卖假证、假药、走私军火的短信。郭燕冰指出,手机实名制在一定程度上能遏制、有助于解决这种问题。”
而一位业界专家指出,这些违法短信案件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越来越多的作案对象使用短信群发器和群发软件等专用工具,短时间内向大量用户发出成千上万的信息,却给执法取证出了一道难题。
上海已经试点两年
实际上,对手机实行实名制信产部已经酝酿了很长时间。陈育平透露,两年前就已经着手研究了。
而记者了解到,上海已经先期开始试点。今年,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和公安局联合下发一份文件,要求所有手机、小灵通用户均采用实名制。
该文件规定:从2005年9月1日起,上海市新申请移动业务(包括小灵通)的用户,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未成年人凭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购买移动电话用户身份识别卡(SIM/UIM卡和“小灵通”SIM卡),电信运营企业将对用户身份证件严格核验并复印登记。
本版撰文 晨报记者 焦立坤
●链接·他山之石
日本:
五年之前 就已实行
日本运营商早在2000年就已经注意到预付费手机犯罪的问题,采取了行业联合管制的方法进行预防。2000年5月12日,日本几家移动运营商采取防范协议,要求新入网的预付费手机用户向运营商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用户依据协议获得的预付费手机,在运营商将手机送到申请书所记载的住所、姓名的用户时取得确认后方能获得。针对已经入网的用户,呼吁提供其住所、姓名等个人信息。
韩国:
一户一网 机号一体
早在2002年8月,韩国信息通信部针对手机广告短信泛滥出台一项严厉措施:广告商在发布手机短信广告时,必须注明“广告”字样和发送者的单位、电话及手机号码,同时对于滥发垃圾短信者,个人可处以最高8500美元的罚款。目前韩国采取一户一网、机号一体的手机号码入网登记制。韩国人买手机时必须出示身份证,然后由售货员将顾客的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输入电信运营商的中心数据库。
泰国:
不来登记 过期停机
泰国是实施手机实名制的典型国家。从2005年5月1日起,泰国推出一项针对手机预付费卡的管理措施,要求购买预付费SIM卡的用户提供身份证或护照。要求现有的2150万预付费用户和在泰国的外国手机用户必须在6个月内将其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提交给各自的运营商,并要求运营商的客服中心与每个用户进行联系。政府警告说,如果用户没有在SIM卡登记的最后期限内进行登记将对其终止服务。
新加坡:
身份辨识 遍布卖场
新加坡于2005年10月也宣布从11月开始实施手机实名制。从2005年11月1日起,身份证扫描辨识系统遍布新加坡各卖场与通讯行,强制预付卡消费者登记个人基本资料。新加坡还规定15岁以下用户不被接受登记,而且每个人最多只能拥有10个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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