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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6-9-29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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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雪晴 于 2006-9-28 22:26 发表
我觉得楼主也过分,我五觉得楼主系真系爱过呢个女仔,因为从你的言语中,你系责备多过怜惜
你居然可以在网络上这样中伤一个女仔(就算系真的如你所说的那样),楼主自己也没有什么值得别人可怜你的
有些女人不自爱的话,是不值得怜惜的,我已经给了很多次机会给她了,她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还经常跟别的那些大我几岁的男的经常联系,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很多都是说 爱她一辈子,什么那些很肉麻的话,不是我发的. 我当时很生气,问她为什么要这样, 她说是别人发的,不管她的事情,我反驳到:"你不去惹人家,人家会来骚扰你么.而且不是一条 是那么多条." 当时我很生气 但是看到她好像受委屈一样 就心软了, 叫她以后不要再这样 ,其实从那时起,我就已经做好了准备,不过我还是尽我的一切去感化她, 可惜 唉... 功力不深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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