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6-10-12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1945年10月1日,新闻检查制度取消,新华日报迎来了一个新的时期,其版面上的相对自由得到了更充分的体现。
10月1日,新华日报发了两篇社论,其一《言论自由的初步收获》:“新闻检查制度和书刊审查制度,今天在大后方实行废止了。……这种制度的不合理,令人头痛……其痛苦真是一言难尽。……检查制度的废止,是言论自由的开始,但还不是言论自由的真正实现……检查制度……收复区却还在继续……其次,报章杂志的创刊,须经登记核准,这一制度还没有废止……再其次……邮检制度还没有废止……我们认为这种太无‘理由’的制度必须立即废止……总之,信任人民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观念;民主就是认人民为主人,对他连信任都没有,还谈什么认他为主人……现在大家都在说民主了,请首先信任人民吧。……盼人家来赐予,不知自己用力争取的人是不会得到自由的……我们更要……增加信心,更加努力,争取更多的自由,争取一切应有的民主自由。”其二:《人民的报纸》,该社论说:“当此新闻检查制度废止的时候,一定有很多读者要问:在你们有了自由的篇幅后,你们将有些什么新的表现呢?我们的回答是:我们将更加努力使新华日报成为人民的报纸。”同日还借《成都文化界意见 新闻检查虽然取消 并非言论完全自由》等新闻,表达了争取“言论完全自由”的呼声,该新闻写到:“……川大同学发起了拒检运动后,学校当局立采‘精明措施’……停止检查,但规定著者应署真实姓名,笔名一律不准发表……这一规定的实质无非是变相的统制思想和窒息言论自由。川大同学以行动表示不承认,在拒检后出版的第一期联合壁报中,所有稿件都未署名,他们说:‘举凡一切取缔言论出版和妨碍自由的统治法令,我们都不能承受’。……四川大学同学拒检声明中说的‘缚在我们身上的枷锁只有我们自己来打碎,封住我们嘴巴的封条也只有我们自己撕毁’这句话,在青年朋友中很是流行。”
10月1日以后,新华日报自撰的新闻稿件如“延安特讯”、“上海通讯“等明显增多,而不再象以前那样以采用与编辑“中央社”稿件为主。这也是新华日报版面自由增强的一个表现。
熊复说:“新闻检查制取消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新华日报取得了较大自由来更广泛更深刻地反映党的主张和人民的要求。这时期……充分报道了各解放区迎击国民党反动派进攻的斗争,也充分揭露了美国所谓调处实为掩护国民党进攻的真相。全面内战爆发后,新华日报每天都登有新华社发的战报,每天辟有专栏登载国民党被俘军官的名单……”[9]从1947年1月25日刊登《放下武器的都当朋友看待! 六十五师被俘军官介绍 亲友们如有信件请交本报转》开始,,新华日报每天都有被俘军官之介绍,可以想象,这样的新华日报对国民党军心民心起着何等强烈的打击作用!内战爆发后,新华日报往往以“反动派”“国民党反动派”等字眼直称国民党当局,随举几则新闻标题:《国民党军集中万余人 侵占胶济中段青州站》、《美国不应该援助国民党反动集团》、《南侨总会主席陈嘉庚 抨击国内独裁统治》(1946年7月2日);《反动派自供豫鄂内战行动目的 意图一举“消灭”中原将士》、《国民党反动派边打边谈 华北中原各地内战扩大》(1946年7月11日)……这样的新闻比比皆是,在国民党统治的中心地区之一能出版这样与国民党完全敌对的报纸,我们不能不承认新华日报在版面上是相对自由的,否则我们便把马克思主义新闻研究工作者应有的尊重历史的科学态度都丧失了。
三、虚假自由的背后:政治不自由必然取消版面上的相对自由
在承认《新华日报》取得过阶段性的版面上的相对自由的同时,我们必须指出:版面上的相对自由只是历史真实的一个方面,历史真实的另一面就是新华日报版面后的不自由。试举几点,1939年,国民党实行限共、反共政策,新华日报的记者和其他工作人员被剥夺了到战区采访的权利,甚至不准离开重庆,不准出青木关一步。战争时期新华日报的稿件受到严密控制,仅1940年12月,新华日报送检被“免登”的稿件为22篇,被删登的稿件为47篇。1941年1月8日,新华日报送检稿件15件,就被扣压11件。据1941年1至5月统计,新华日报送审稿件被判“免登”209次,“删登”109次[10]……在新华日报的办报历程中,报馆、营业部被捣,报丁挨打被绑的事件发生不少,而报纸最终也于1947年2月28日被停刊。国民党所谓“国家第一 领袖至上”的一党专政最终容不下这样一张新华日报,政治上的独裁、不自由必然会剥夺报纸版面上的相对自由。新华日报版面上的相对自由的丧失,直接反映了那个时代独裁政治的黑暗。
国民党能容忍新华日报这些报纸在版面上有一些相对自由的原因很复杂,其中重要一点便是:由于孙中山先生民主主义思想和西方资产阶级的自由观念的影响,国民党新闻立法活动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至少说公开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还是资产阶级的新闻出版自由的理论[11],在国民党政权统治的21年里,无论是它称之为“训政时期”的十年内战期间,还是旧政协会议后的所谓“立宪”时期,它始终打着“言论出版自由”的招牌或者作着一旦形势缓和即给人民以充分的言论出版自由的允诺。从1931年到1947年,它发表过不少“保障新闻自由令”,从表面形式上看,其基本的新闻法规(主要是1930年颁布并于1937年修正颁布的“出版法”),确比中国历史上的清末的新闻法规、北洋军阀政府的新闻法规在法律形式上有所进步[12]。由于国民党自命奉行民权主义和新闻自由的原则,因而新闻界人士采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手法,展开向国民党当局要新闻自由的斗争,使其在对异己的舆论力量进行镇压之时颇费踌躇,多耍阴谋而不敢明来,客观上为人民较为自由的表达提供了空间。吴玉章在《回忆〈新华日报〉》中谈到:“新华日报象一把尖刀一样刺在敌人的心上,因此,敌人天天都想拔掉它。还在一九四六年四月,敌人就借口新华日报登了驳蒋介石一文,说什么“侮辱了元首”,大肆叫嚷要封闭我们的报馆。后来又想出了一个办法,捏造了一些团体,在柳州、开封等地法院控告我们。柳州法院把这一控诉案转到重庆,重庆法院便想借此打击我们。但在我们严词驳斥和律师界朋友的帮助下,重庆法院不得不批出:查我国法律无侮辱元首之条文。如系毁谤,须本人起诉。蒋介石怎么好来起诉呢?这个案件就这样不了了之。全面内战爆发后,反动派对新华日报更加痛恨。他们大叫:‘世界上哪有这样的怪事,在打仗的时候,竟允许敌人在自己的区域发宣言、发战报,进行宣传?’……想以此作为迫害我们的借口……敌人对新华日报的稿件更加紧了控制。新华社的稿件不准登,前线的胜利消息不准登……。我们有时也作些不损原意的改动,更多的时候根本不理睬,该登的还是照样登。敌人对我们毫无办法。”[13]
政治上实行一党专政的独裁统治,必使“新闻自由”的法制流于虚设,成为新闻的人治,执“法”过程中因“领袖”因具体执法者的个人价值判断与思想素质与历史潮流相左,必最终使“新闻自由”由虚伪走向虚无,连表面文章都做不成。新闻自由,究其根本是个政治问题。
又要政治上独裁,搞一党专政,又要在新闻等领域让其表现出虚假的自由,国民党意欲兼顾这本不可能得兼的二者,最终结果便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痛失天下,到台湾去后,便一度学得“聪明”些了:牢牢控制住新闻出版,只要书籍报刊内容稍不利于国民党的统治,一律查禁。
注释:
[1]、[2]、[4]我国战时新闻检查制度概述[J]. 新闻学季刊(第一卷),(4). p. 34.
[3]、[10]新华日报关于皖南事变的宣传斗争[J]. 新闻研究资料,(57辑).p. 216.
[5]中国现代出版史料 丙编[M]. 中华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56年. P. 487.
[6] 中国现代出版史料 丙编[M]. 中华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56年. P. 496.
[7]新华日报的回忆[M]. 四川人民出版社,1979. P. 5.
[8]报人生活杂忆——石西民新闻文集[M]. 重庆出版社,1991. P. 76.
[9]新华日报的历史地位及其特点[J]. 新闻研究资料,(9). P .1.
[11]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M].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 P. 171页.
[12]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的新闻法制[J]. 新闻学论集,(11). P. 244.
[13]新华日报的回忆[M]. 四川人民出版社,1979. P. 41.
(作于1998年12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