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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条 本区域是指广东工业大学校区(以下称广工)内所有校道、中环西路、南二路、南三路、内环西路、外环西路等。
第一零一条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在本区域内享有优先通行权。步行者享有专有道路;自行车享有左侧第一车道的24小时绝对优先通行权,高峰时期享有左侧一、二车道的优先通行权。
以上权力不受公交车、私家车、及其他外来车辆的侵犯,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
第一百零二条 凡在广工居住满一个月的爬行动物,包括但不限于老鼠、小强、蚯蚓、小白、小青、青蛙、癞蛤蟆,视为大学城居民,享有横过中环 西路而不受驱逐、追杀、恐吓、碾死、嘲笑的权力;出现交通事故的,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蓄意自杀、进入学校总务处黑名单而遭通缉的除外。
第一百零三条 交通灯仅对机动车有效,自行车不受约束。
第一百零四条 广工保卫部门享有道路交通指挥权、设置路障权。
第一百零五条 以上权力不应受未经调查而发表的评论的非议、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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