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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自1911年由革命先驱市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清朝296年的封建统治后,历经三个时期: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1年—1912年)北洋军阀时期(1912年—1927年)民国政府时期(1927年—1949年)。军队军衔的改革应该说,由于清政府自1905年至1911年历时5年多的军衔实行和不断的完善过程中,起点高,设置合理,仿自当时军事强国德国的军衔体系,所以军衔体系设立伊始,就已经站在了一个很高的起点上。中华民国作为清王朝的继承者,在原清朝军衔设置的基础上除做了一些小修小改外,(军衔名称的变化,和增加将官级别)基本上是继承了清朝的军衔体系。这种军衔体系一直影响到中华民国在大陆败退以后(1949年)在现在的台 湾还有很深的影响力存在。
从军衔的设立等级上看,清王朝共计有军衔等级军官三等三级,加额外军官(准尉)士兵;军士和兵各三等。
级别如下:
上等第一级; 正都统(大将军,将军)
上等第二级; 副都统
上等第三级; 协都统 中等第一级; 正参领
中等第二级; 副参领
中等第三级; 协参领
次等第一级; 正军校
次等第二级; 副军校
次等第三级; 协军校
额外军官;
军士; 上士 中士 下士
兵; 正兵 一等兵 二等兵
从军衔等级的设立上看,清政府是完全奠基了中华民国的军队军衔体系。如将军分三级正副协,校官官分三级正副协,尉官三级正副协,军士和兵共计六级和1935年以前的国民政府军队军衔等级是完全一致的。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虽然存在的时间短,但也曾经两次颁布军衔等级。都是在1912年1月内颁布
上等官佐; 大将校 中将校 少将校
中等官佐; 大领 中领 少领
初等官佐; 大尉 中尉 少尉
额外军官;
军士; 一等目兵 二等目兵
兵; 一等兵 二等兵
在这次的军衔改革当中军官的军衔等级除去军衔名称做了很大改变外,基本没有变化,但军士和兵的军衔等级分别改为各二级。缩小了士兵的军衔级别。时隔不久又做出了重大变动,军官军衔名称的继续改变外,士兵军衔等级又恢复到了清朝时期的士兵军衔等级,设置为二等六级。
上等官佐; 大将军 左将军 右将军
中等官佐; 大都尉 左都尉 右都尉
初等官佐; 大军校 左军校 右军校
额外官佐;
军士; 上士 中士 下士
兵; 上等兵 一等兵 二等兵
这次的士兵军衔的设置一致保持到中华民国在大陆败退。
北洋军阀时期袁世凯除了改革了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军官军衔名称外,没有做出重大的改进。
将官; 上将 中将 少将
校官; 上校 中校 少校
尉官; 上尉 中尉 少尉
准尉;
军士; 上士 中士 下士
兵; 上等兵 一等兵 二等兵
在这次的军官军衔名称的改进当中,首次以上将 中将 上校 上尉 将校尉的名称奠定了中国百年军衔的最后基础,这次改革的结果一直沿用到现在。
民国政府时期在1935年3月以前军衔的设立和北洋军阀时期是完全一致的,在1935年3月以后将将官军衔增加和更改为“特级上将,一级上级,二级上将,中将,少将外,其军衔在没有进行大的变动(特级上将为蒋介石专门设置,蒋介石在1975年去世后,tw政府于1980年公布的《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官条例》取消特级上将军衔。
以下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于1942年 修正1934年《陆军官制表》《陆军士兵等级表》后的《陆军官制表》和《陆军士兵等级表》 陆军官制表:
兵科上等官; 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上将、加上将衔)、中将、少将(将官军衔名称前不加兵科称号)
宪兵军官:
宪兵中等官 宪兵上校 宪兵中校 宪兵少校
宪兵初等官 宪兵上尉 宪兵中尉 宪兵少尉
宪兵准军官 宪兵准尉
步兵军官:
步兵中等官 步兵上校 步兵中校 步兵少校
步兵初等官 步兵上尉 步兵中尉 步兵少尉
步兵准军官 步兵准尉
骑兵军官:
骑兵中等官 骑兵上校 骑兵中校 骑兵少校
骑兵初等官 骑兵上尉 骑兵中尉 骑兵少尉
骑兵准军官 骑兵准尉
炮兵军官:
炮兵中等官 炮兵上校、炮兵中校、炮兵少校;
炮兵初等官 炮兵上尉、炮兵中尉、炮兵少尉;
炮兵准军官 炮兵准尉。
工兵军官:
工兵中等官 工兵上校、工兵中校、工兵少校;
工兵初等官 工兵上尉、工兵中尉、工兵少尉;
工兵准军官 工兵准尉。
战车兵军官:
战车兵中等官 战车上校、战车中校、战车少校;
战车兵初等官 战车上尉、战车中尉、战车少尉;
战车兵准军官 战车准尉。
通信兵军官:
通信兵中等官 通信兵上校、通信兵中校、通信兵少校;
通信兵初等官 通信兵上尉、通信兵中尉、通信兵少尉;
通信兵准军官 通信兵准尉。
辎重兵军官:
辎重兵中等官 辎重兵上校、辎重兵中校、辎重兵少校;
辎重兵初等官 辎重兵上尉、辎重兵中尉、辎重兵少尉;
辎重兵准军官 辎重兵准尉。
交通兵军官:
交通兵中等官 交通兵上校、交通兵中校、交通兵少校;
交通兵初等官 交通兵上尉、交通兵中尉、交通兵少尉;
交通兵准军官 交通兵准尉。
军需科军佐:
军需上等佐 军需总监(中将同等官)、军需监(少将同等官);
军需中等佐 一等军需正(上校同等官)、二等军需正(中校同等官)、三等军需正(少校同等官);
军需初等佐 一等军需佐(上尉同等官)、二等军需佐(中尉同等官)、三等军需佐(少尉同等官);
军需准佐 军需准佐(准尉同等官)。
军医科军佐:
军医上等佐 军医总监(中将同等官)、军医监(少将同等官);
军医中等佐 一等军医正(上校同等官)、二等军医正(中校同等官)、三等军医正(少校同等官);
军医初等佐 一等军医佐(上尉同等官)、二等军医佐(中尉同等官)、三等军医佐(少尉同等官);
军医准佐 军医准佐(准尉同等官)。
司药军佐:
司药上等佐 司药监(少将同等官);
司药中等佐 一等司药正(上校同等官)、二等司药正(中校同等官)、三等司药正(少校同等官);
司药初等佐 一等司药佐(上尉)、二等司药座(中尉)、三等司药佐(少尉);
司药准佐 司药准佐(准尉同等官)。
兽医军佐:
兽医上等佐 兽医监(少将同等官);
兽医中等佐 一等兽医正(上校同等官)、二等兽医正(中校同等官)、三等兽医正(少校同等官);
兽医初等佐 一等兽医佐(上尉同等官)、二等兽佐(中尉同等官)、三等兽医佐(少尉同等官);
兽医准佐 兽医准佐(准尉同等官)。
测量军佐:
测量上等佐 测量总监(中将同等官)、测量监(少将同等官);
测量中等佐 一等测量正(上校同等官)、二等测量正(中校同等官)、三等测量正(少校同等官);
测量初等佐 一等测量佐(上尉同等官)、二等测量佐(中尉同等官)、三等测量佐(少尉同等官);
测量准佐 测量准佐(准尉同等官)。
军乐军佐:
军乐中等佐 军乐正(少校同等官);
军乐初等佐 一等军乐佐(上尉同等官)、二等军乐佐(中尉同等官)、三等军乐佐(少尉同等官);
军乐准佐 军乐准佐(准尉同等官)。
二、陆军士兵等级表
宪兵士兵:
军士; 上士、中士、下士;
兵; 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步兵士兵:
军士; 上士、中士、下士;
兵; 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骑兵士兵:
军士; 上士、中士、下士;
兵; 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炮兵士兵:
军士; 上士、中士、下士;
兵; 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工兵士兵:
军士; 上士、中士、下士;
兵; 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战车兵士兵:
军士; 上士、中士、下士;
兵; 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通信兵士兵:
军士; 上士、中士、下士;
兵; 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辎重兵士兵:
军士; 上士、中士、下士;
兵; 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交通兵士兵:
军士; 上士、中士、下士;
兵; 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军需科士兵:
军士; 上士、中士、下士。
军医士兵:
看护专业:
军士; 上士、中士、下士;
兵; 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兽医士兵:
掌工军士; 上士、中士、下士。
测量士兵:
军士; 上士、中士、下士。
军乐士兵:
军士; 上士、中士、下士;
兵; 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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