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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的通知
单 位: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预拨省属公办民办(含独立学院)普通高校学生临时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08]65号)的要求,学校将给每个在校学生发放生活补贴。
为使生活补贴能顺利发放,请同学们抓紧时间自行到银行网点查询从学校财务处领取的银行卡能否正常使用,如存在以下状况的,按相应解决办法处理:
1、没有在学校财务处领取过银行卡的学生
解决办法:学生本人自行到银行开办储蓄卡(大学城校园限在工商银行开卡、其他校区限在民生银行开卡),然后持卡和本人学生证到大学城校园财务处402室或所属校区财务办公室办理卡号登记手续;
2、因各种原因已更换新卡的学生
解决办法:持卡和本人学生证到大学城校园财务处402室或所属校区财务办公室办理卡号变更登记手续。
请各学院协助通知学生。
财务处 学生处
2008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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