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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9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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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晴晴 于 2008-4-29 23:11 发表 
你如何用你的生命去找出那位女生呢?又有谁能保证呢?呵,可笑
当这件事不了了之后,你又会喜欢上另外的人
请不要发生命的名义来起誓
否则,后果只是会被人鄙视的
呢度的"生命"系用黎像征性的比喻,并不是要生要死,这件事不了了之后,我当然会喜欢另外的人,这不算过分,就像当初不管多相爱的人,分手之后,还是会各自寻找再次的另一半,我现在所做的是想尽量把握现在,不想让自已有后悔的机会,明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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