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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说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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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6 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爽朗的秋天让人感觉如和美丽的女孩相处,时时刻刻都很精神.这可不是闷在屋子里的时候,总想到时野外散心。伟大的福尔摩斯也是很喜欢坐上火车去伦敦以外的地方消谴一下。J叶和V叶显然对天气的变化无动于衷.英伦后裔纳米比亚漂亮的女孩爱丽丝自然成了我首选的最佳搭档。
?? 我问她想没想过日本北海道荒凉的山原有多迷人,她却对此毫无兴趣。我约她出去玩,她却说要回家,这让我大失所望,无奈的叹息这美好的日子白白流逝。我真怀疑他们是不是人类,没有情感,没有爱好,当然我没有指爱丽丝。其实我挺会关心人的,我说你要回去多长时间的?她说最少五个星期。我说那我会想你的。的确,她一走,和那两个人共处一室,我非闷成精神病不可。爱丽丝有心无意的说,你可以跟我走啊。多么惊人的一句话啊!我如梦初醒,纳米比亚,好陌生的地方,比日本北海道更有吸引力。我说,这最合适我了。
?? 与J叶和V叶道别也是无聊之极,他们仿佛在说,走就走吧,走了就不再那么烦了,再没有一点恋恋不舍。
?? 飞机围绕地球转了大半圈,从北半球落到南半球。爱丽丝的家是个大农场,要从首都走很长一段路,爱丽丝的姐姐温莎住在城市,负责接待我们。温莎开着越野吉普在美丽的大草原上奔驰。天蓝蓝的,地全是黄色的。大片的灌树林从远处青山延伸过来。草原的远处自由生活着野生动物。太阳在西边照得草地铺红毯时,我们才来到格韦尔农场。好美的地方!爱丽丝的父母都是温和的人,父亲显然带有牛仔的剽悍和勇气,母亲戴着金丝眼镜,恰如乡村教师。爱丽丝的大哥戈尔现在掌管农场的大小事务。我们到的时候,他正好不在。他的妻子劳拉显得非常贤惠文雅。爱丽丝的小侄子才三四岁。今晚他们准备了丰盛的晚餐,显然我来到了一个非常富有的非洲家庭。
?? 爱丽丝的房间在楼上,很宽敞。我与她在房间里聊天,听她讲小时候在这美丽的地方成长的事情。以前我也不怎么把她当女孩子看,总是和她闹的很凶。今天在她温柔灯光下显得朦胧的卧室里,爱丽丝的确有她温柔的一面,反而让我觉得有些腼腆。我看了一些她以前的照片,有一些是和动物在一起拍的。有一张她就站在一只猎豹的旁边,真是刺激。她说小时候这并没有什么好害怕,猎豹和狗没有什么区别。爱丽丝说她有很多动物,明天可以带我去看。
?? 我的房间被安排在靠北边开窗的房间,看得出是专门用来招待客人的。唉,我真想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爱丽丝来帮我铺好床铺就回去睡了。我却一直兴奋的难以入睡。我拉开窗帘,向北看去。穿过农场的栅栏,远处隐约的是一脉山。山顶上群星闪烁,好美丽的夜空!除了自己站的地方的一点亮光,天地间再无一点光线了。远处隐约有嘈杂的声音,有狼的号叫,有夜鸟的叽喳——朦胧神秘的非洲大地。
?? 如果我不想说话,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开口。我容易陷入沉思。年轻的时候(我这样讲,只是相对而言),生活得像一个纯棉手帕,轻轻地简单明了;长大了不一定就还是个如手帕一样完美的生活,而是像一大桶棉绒,虽然有所谓成熟了的重量,但它却什么也不是。
?? 清晨的阳光在库房后面偷偷升起。我忽然醒来,努力回忆着现实,隐隐约约记得刚刚消逝的梦,它真的像一片绒毛飘散在云絮里了。我梦见我成了一位战士,骑兵。骑着快马和专干坏事的坏蛋战斗。他们狰狞的笑脸让我憎恶。我想起许多受他们污辱的人们,我的勇敢在梦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 爱丽丝也已起床。我在楼下看到她时,她正在切一个苹果。她的确是一个美丽的女孩,我越来越这样想。她穿的一身牛仔更能说明这一点。也许只有在非洲才能找到真正属于她的个性展现。大铁网整整圈了一大块地,里面有几只狮子,全是爱丽丝的妈妈领养的。在这个时代,野生动物已不完全称为野生了,它们时时刻刻遭受着人类的干涉。这个事实是无法改变的,我们主动的去保护它们,而这恰又是对它们最大的干涉。这里有许多猴子,它们是不圈的,自由的散落在不成园子的大片人居住区内。还有一只猎豹,温顺的像狗一样,真的没什么区别。
?? 我看着这些,总是在想爱丽丝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这个爽朗的女孩,难道就是在这荒凉的地方长大,没有伙伴,却跟城镇上有一大群伙伴陪伴长起来的孩子没什么两样。我想起熟悉与不熟悉的朋友,真想知道他们如梦如幻的童年。在他们的故乡刚开始记事就那么熟悉的房屋、街道、轮船、猎枪……从此开始经历世间的磨练。他们各怀心志,各有所长。无论在那里,长城脚下,黄河岸边,青藏高原;或是西欧的乡村城市里面最纵情的一代;或是日本在迷茫和音乐中长大的学生,乌拉尔山边的割草者,西伯利亚的荒凉原野上的守望者,阿拉伯骑单峰骆驼的少年,非洲大沙漠、大草原和大雨林的主人,亚马逊河的漂流者,安第斯的守护神,西印度群岛的水手们,落基山的西部牛仔,加拿大寂寞苔原、松林边现代公路上骑单车旅行的男孩……他们戴着鸭舌帽或穿着旅行衫,海风吹红了脸,喜欢到森林中探险,或结伴或喜欢孤单。
?? 我相信我的童年也有独特的美,虽然它已在我不知珍惜时逝去。回忆起来,就像故事早已讲完,我早已离开。却总不会想到像现在这样失败。想什么呢,把小说写成了散文。
?? 戈尔在早饭时又向他父亲汇报了畜牛场的事:又有几头牛被蟒蛇咬死了。我顿时对这件新鲜事产生了兴趣。我们与戈尔一起乘车来到畜牛场,看到那被咬死的牛还没有运走,躺在地上,肚子和腿有被咬的很大的伤口,就像刀割的一般。几个男黑人是在这个农场干活的,正在建议马上将牛运走,一边还憎骂该死的蟒蛇。
?? 晚上戈尔和几个黑人准备去杀死蟒蛇。因为他们猜想在东边有水的灌木林中可能找到那家伙。我对爱丽丝说,我很想一起去。但这毕竟是危险的,他们有些不同意,我想做一个勇敢的侦探,现在正是一个好机会,商量一会后,我被领上了。探灯戴在头上不准开。穿上又深又厚的牛皮靴,外加钢片锁住;把衣服都扎紧,手臂上戴着战甲一般的护手。他们各拿了一把枪,我选择了一把剑。一路上没有人说话,我和爱丽丝紧跟在后面。也许他们在祈祷,也许他们知道这一晚极具挑战性,总之我们都没有说话,围绕灌林静静的走了很久,每一丝动静,每一个目标都否认之后,大家都有些失望。在接近一个小池塘时大家行动更小心了,好像它就在水边。水好像一块黑玉呈现在我们面前,四周没有一点动静。我拉着爱丽丝靠一块石头坐下,看他们几个围着这个小湖走。大家似乎觉得这里找完之后,今天晚上可能就白玩了,不可能再找到什么。我隐隐约约看到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在动,在我确定是一个动物之后,就指给爱丽丝看。不过一点也没有必要惊慌,它是那么小,像一个黑皮球,不可能是我们要找的。我走到它的跟前,它没有足够的速度逃避我,我一脚将它踢走,原来是一只刺猬。这时我看见在森林里闪过一道蓝宝石般的光,如果你是一个珠宝商,那你一定会辨出这种东西的神奇。那蓝宝石在森林里极为炫目。我用探照灯一照,那道蓝光对准了我,我一颤!没有做声,我不知哪来的勇气,像什么也没有发生,独自走了过去,那悉悉唆唆的声音像幽灵一般勾引着我。我的脸滚烫,我把探照灯忽然打到最亮,大蟒如赴约一般横在我面前,头对着我,眼中不怀好意,身披如丝绸般华贵的蟒袍。它足有六米长,像一个大花树干。战斗开始了!它在我来不及害怕的时候就向我进攻,我一跃躲开了大蟒的巨口。我拔出了剑,剑在黑暗中闪着寒光,这时最好配上音乐RAP。紫电清霜一般,蛇挨了我一刀,我却被它的尾巴抽倒在地,它太有劲,出乎我的想象。它接着向我进攻,我的骨头如跌碎了一般,我躺在地上,不能动,手拿着剑挥舞着。我看见它盯上了我的腿。一口咬来,一声轰响,戈尔向蟒蛇开了枪,我也昏迷了过去,
?? 非常好看的颜色,还软软的,让人忍不住想尝一下,又酸又甜的——橘子。我醒来的时候已是清晨,发现正躺在家里,头还有点疼,努力睁着眼睛,发现腿上包了层层纱布,一动疼的很。没有人在,我口渴的要命。爱丽丝过来的时候,我已无力说话。爱丽丝发现我醒了,把耳朵放在我的嘴边,才听到我要水。甘甜的水让我清醒许多,爱丽丝把昨晚我昏倒以后的事向我说了一遍。幸亏蟒蛇没有毒,只是咬得有的深,要不是有铁片,小腿可能早被那家伙咬掉了。我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好,她说最少也要三四个星期才可以下床走路。
?? 我想这接下来的旅程该糟透了,不过能在这神秘陌生的大陆安静的口味几个礼拜也不算坏事。白天我被放在院子里,可以看见很多风景。体会着古老的风,欣赏着异域的树,还可以想很多事情。
?? 有这样一个男孩,他在湖边钓鱼。有一个美丽的女孩走过来看他钓鱼,他们就这样认识了。男孩是个穷小子,被那些富家孩子称为打架大王。有一个富家的孩子也喜欢这个女孩,看见她和穷小子在一起,就去打那穷小子,结果反被穷小子打了一顿。我说得真是乱。对,他就是保尔。我没有把本书全读完,因为我想这已经很完美,我不再渴望什么——就是只知道有一个漂亮的女孩喜欢一个穷小子,保尔。
?? 我之所以想写是因为我不安,这只能算我生活中最拙劣的部分。现在我终于知道美好并不需要太多条件。我之所以没有找到,那是因为我一直都没有给它下过准确的概念。灯熄灭,我突然想去乌克兰,去找保尔,去寻找那美丽的生活环境。即使我知道时空相隔和难以断定的虚实。我想只要站在乌克兰乡村田野上,呼吸着那有味道的风,立刻就会感受到他们的生活。
?? 橘子的味道如同初恋。最近发现自己特别想吃橘子。晶莹的一瓣放在手中,橘黄带给人甜蜜的感觉,半月的外形给人浪漫的想象。总让你忍不住尝一口。尝了,酸的让人无法接受。或者还是平常一点吃苹果,我认为大多数女生爱吃苹果,它意味清纯并且甜。我却偏爱吃黄瓜,告诉你不要只知道玫瑰有刺,黄瓜也有!
?? 喜欢上一个女生可真是要命,你想着她,寻思着怎么让她喜欢你。你千方百计帮助她,用心良苦给她买礼物。还怕她烦,以至晚上睡不好,起来数天上的星星,盼望流星飞落的浪漫,可能还幻想着两人携手在月下的激动场面,直到自己把自己哄睡。越来越多的发现自己的缺点,叹息自己的平庸,逐渐受不了她与别的男生说笑,到底是什么感觉呢?越想说了,越没有了感觉。我一不高兴就开始乱想。如果我现在在蒙古的大草原上,不会不会骑马。看我潇洒的骑上马,自由的驰骋。我向着落日方向奔去,永不回头,与风同行的速度,那烦恼伤心全都跟不上。
?? 不知道想了多久,大约四个星期过去了。我渐渐可以行走自如了。大家商量去野外游玩,让我领略一下异国的自然风光,与其亲密接触一番。
?? 清晨大家都已准备好,简单的吃过早饭,我们就出发了。爱丽丝,温莎、戈尔、我,还有一个黑人小伙子,一共五个人。当吉普车在大草原上奔驰时,我注视着外面美丽的世界。各种各样的鹿和羊,奔驰在大草原上。远远的地方孤零零的站着一棵树,不知道它的年轮都记录了些什么。也许它的意义仅是供那些飞累的秃鹰偶尔的立足。不算大的一条河在这平坦的大地上弯弯曲曲的流淌着,滋润着大地,看不见桥,更没有船。附近的沼泽冒着可怕的气泡,留者动物们的脚印。我想象它也许从原始的部族村落流来,但是我想象不出它将会流向哪里。车子没有停,看得出戈尔非常健谈。当周围的环境因为熟悉而没有丝毫吸引力和想象感之后,只有在车中聊天了。温莎放起了甲壳虫的CD《lucy和钻石在星空下》,我真不知道这是什么年代的歌,可我敢肯定它陶醉过许多人。一代又一代,永远都在流行,永远的甲壳虫,披头士。
?? 所谓时空的间隔只会让平常人感到无法超越而生活无光,在具有浩瀚心灵的人心中,世界上所有的可激起情感共鸣的,皆可以自由感受和理解。
?? 我们将野餐的地点选择在一个更荒凉的地方,在这里,你唯有用心灵去感受自然的瑰丽。火在这里燃烧的是那么有劲。我们的烘烤一会便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取出带来的啤酒,每人斟一大杯,尽情的喝,尽情的说笑。天已暮,月如初。我拿起吉他美歌一曲,柯邱跳起了非洲舞蹈。每个人都流露出最真情的微笑。这里没有历史,没有时间,没有任何忧虑。
?? 有些时候,生活很失败,却不知出了什么差错。其实原因也就是我没有敢于面对错误,或根本没有认识自己的错误。这可能是我失败的最大又最隐蔽的原因。就像我本不该在十七岁就对一个女孩着迷,我却还认为这样做很正确,结果搞的很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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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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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6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理

我的原创啊,怎么没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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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6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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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6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张money 还不错,有神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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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6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长???

还有更长呢,打算发表,,看来没什么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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