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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问了下同事,真的是只有仓库的人才有补贴
据悉,按照卫生部等四部门相关规定,高温工作环境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减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的环境。
【发放时间及标准】根据深圳市规定,每年7月至9月用人单位要向露天作业的员工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高温保健费。
【发放细则】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应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35℃时,应根据生产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加班加点,12时至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停工或缩短员工工作时间的,应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员工工资。根据该条例,因高温天气停工期间,停工在1个月内的,工资按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80%支付。
[ 本帖最后由 炭炭 于 2008-7-25 16:1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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