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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不会是[极少数]两个有中国[特色]的笑话![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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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0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样的人不会是“极少数”:两个有中国特色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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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7日 源作者:带刀客 锐思评论




有一个段子是讲一个像我一样老大不小的年轻人找对象。如果把找对象看作一场考试,大概也还贴切,不幸的是这个年轻人两次考试都没有通过。一次是和女孩子过马路,红灯亮了,但马路上没有车,这个年轻人就老老实实地等绿灯,谁知道女孩子心里在想:“真是个榆木疙瘩,明明没有车,还傻等。”结果正如你所猜到的,事儿就这样黄了。另一次也是和女孩子过马路,红灯亮了,但马路上没有车。这个年轻人吸取上次教训,昂首挺胸地过马路,谁知道女孩子心里又想开了:“这人怎么这样,明明是红灯还要闯,素质好象有点问题哦。”结果你也猜到了,事儿就这样黄了。我琢磨着这个年轻人后来看到红绿灯肯定要崩溃。

聪明的读者会想到,我讲这个笑话一定是别有用心。这一点,我首先要承认。

有人把社会规则比喻为马路上的红绿灯,我以为这是一个很聪明的比喻。我们对红绿灯的态度实际也可以看做我们对社会规则的态度,我看不出这在逻辑上有什么问题。

不遵守交通规则几乎是国人的一大痼疾,很多人甚至把这当成一种能耐一种面子。比如我们单位的司机,在经过某个十字路口时就不管红绿灯,因为在这个路口站岗的交警是他的哥们。每回我坐他的车子经过这个路口他都要提一下。我甚至怀疑如果他走到这个路口亮的是绿灯他是不是有点遗憾。根据我的观察,他在别的路口都还是比较守规矩的,这说明他并不是不能遵守交通规则。

为什么有条件破坏规矩时一定要选择破坏呢?往浅里说这是公德问题素质问题,往深里说正如贝卡里亚分析的那样,“只要可能,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有希望约束别人的公约,不要约束自己。”(《论犯罪与刑罚》)这就归根到人性的缺陷问题了,没有中外之别黑白之分,谁要是再说别人的素质差,自己就应该先脸红了。

正因为人性有缺陷才产生了法律(规则),人若是天使那就无须法律了。孔子说教化可以使人成为君子,也就是类似于天使的那么一类人,为证明自己是正确的,他忙碌了一生,结果大家看到了。

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有的地方法律(规则)遵守得比较好,有的地方遵守得比较差,差到法律沦为一张废纸的地步。这个问题似乎需要分解一下才能说得清。首先要问一句,那个法律本身制定得好不好?比如说前一阵子北京有政协委员提议案,限制外来人员进京,结果人家都骂她,有些话还比较难听。你可以想象,那个议案要是通过了,你又不是皇城根下的人,你有没有遵守的积极性。对这个问题,有人说得干脆,“恶法非法”,像导致孙志刚惨死的法律就应该逐出法律之外。第二个需要问一句的是,这个法律出台在程序上是否有问题。比如说修宪,这可是天大的事情,很多国家都是要全民公决的,程序严格烦琐得要命,但如果你的立法机构不仅不进行投票,还不允许大家各抒己见热烈讨论,想修就修,三五年来一次,跟修皮鞋一样轻松。这个宪法修订得再好,你遵守的积极性又会如何。事实上,这样出台的法律不可能好到哪里去,立法者不夹带私货打死我也不相信。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像交通规则这样已经达成全民公识的法律为什么也得不到普遍遵守?

这里我再说另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笑话。有个人出了几天差,回到家就倒头大睡,醒来后发现皮鞋有些脏,他又是个爱干净的人,于是他扯了被单就擦,等他擦完了他才彻底清醒过来,发现他不是在宾馆里而是在家里。他那个后悔你就可想而知了。

你可以说这个人活该,也确实是活该。但我说这个笑话不是到此为止,我试图用它来回答最后一个问题。主人在自己家里是不会搞破坏的,除非他跟老婆吵嘴他又有摔东西的恶习,像笑话里出现的情况毕竟极少极少。假如个人在与国家的关系上也能找到主人的感觉,我敢打赌,他的破坏欲望就会抑制到最小。

理论上的演绎应该是这样的,我们交了税,雇人来处理我们的公共事务,这种人叫公仆。如果他的工作做得不好,我们可以批评他,就像批评你家里的小保姆一样,如果他实在糟糕我们还可以解雇他。但事实上我们在自己的国家里好象做不到这一点,尽管他们也被叫做公仆。我们交了税,但没法打听这些钱都是怎么花的,甚至他们说多少你就要交多少,手头紧了叫你多交点,你也不能说半个“不”字。时间长了,你不难发觉他们更像主人而不像仆人。理论上你是主人但事实上你根本不是,你只有义务没有权利,你的心态难以平衡,你的破坏欲也由此产生。对公共物品、公共规则破坏得越多,你就觉得自己占有得越多。哪一个安全闯过红灯的司机不沾沾自喜呢,哪一个砸烂路灯的人不发出一声狂笑呢?

更糟糕的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官员也找不到主人的感觉,只要不是皇帝就有人比他的官更大。于是“大官破坏大法律,小官破坏小法律”(林语堂语),瞒和骗横行官场,所以吴思说“皇帝也是冤大头”。你知道崇祯皇帝上吊前最恨谁吗?不是满清贵族八旗骑兵,是他手下的那班口是心非的大臣。制度给了他权力,制度也给了他报应。

当然也有人境界高,无论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都始终觉得国家是自己的,国家的事就是他的事。这样的人是真正的君子、圣徒,我除了表示佩服之外,还能说什么呢?但我也敢打赌,这样的人不会是“大多数”。缺乏基础的道德自觉是靠不住的。

现在可以得出结论了:一个缺乏民主的社会不仅产生不了法治,更别指望公德。在这样的社会里生活,不仅疲惫不堪,还相互生厌。
发表于 2005-3-10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是和女孩子过马路,红灯亮了,但马路上没有车,这个年轻人就老老实实地等绿...


... 有几个人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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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0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诙谐的讲了好几个故事,逻辑上也步步推进,最后只想说明一点:
民主是社会法治和道德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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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0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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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0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mop昨天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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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1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人有很多陋习,我也有很多陋习,但多数陋习与RP无关,与习惯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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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1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主=>法制
法制=>德制
德制=>人治
人治=>民主

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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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1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A猪  在 2005-3-11 10:51 AM 发表:

民主=>法制
法制=>德制
德制=>人治
人治=>民主

良性循环?!


人治不可能推进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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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1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乱则治,治则平,平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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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2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画多  在 2005-3-11 07:09 PM 发表:

乱则治,治则平,平则乱


居然还用这种观念呀...
还要再来一次文化大革命吗?
文化大革命就是毛泽东在大乱大治的观念下推动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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