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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保卫处(武装部)
近期大学城发生多宗学生或教师被骗子骗走手机和现金的案件,现将案情予以通报,请广大师生员工,提高警惕,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案例1、2008年10月31日下午4点20分左右,大学城某高校学生王某,在内环路跑步,跑到中大校园附近时,有一辆蓝色汽车停在路边,车上的人向王招手,王以为是问路的,便走向前,车上下来一个年龄25岁左右的女人,她向王说他们是某公司派来出差的,但由于车尾箱被撬,行李被偷,想向王借手机向公司总部汇报情况。电话接通后,她说了几句便把手机拿给王听,电话里那位自称是董事长的人感谢王对给他们公司员工的帮助,接着这一女人又请求王把电话借给他们经理听,说是给上级报告这边的工作情况和数据资料,并叫王上车。在车上,他们希望王能再给他们帮助,说晚上约了客户谈生意,如果不能按时到达就算违约,要交10%的违约金共900万元,该经理提出借王的银行卡转账,从北京那边拨款支援他们,王也就答应了,拿了王的银行卡后,说由于转的钱比较多,需要密码,王将密码告诉了对方(中间说了很多叫王放心的话),到了北亭后,他们说要取钱,叫王下车等他们并说要跟公司保持联系把王某的手机也“借”走。王等了1个多小时,他们都没再出现,后来电话查询发现自己账户上的1000多元人民币全部被取走时,才知自己被骗。
案例2、2008年11月16日晚7:45分,大学城某高校学生李某,在教学楼旁遇到一位问路的男青年。该男子与李某搭上话后,自称是北京人,现在香港某大学读书,来大学城找他妹妹,因手机无电,想借李某的手机打电话给他妹。电话打通后,其妹称她不在大学城,请求李某给予方便。后该男子说,因为在座车时钱包被人偷走,现身无分文,想借用李某的银行卡从家里转1万元到李某的账户上再取现,李某表示愿意帮忙,到柜员机上操作了30分钟,最后该男子说转账不成功,需再借电话与其家里联系,“家里人”说有一个亲戚已到广州香格里拉酒店,可以到亲戚处借钱,该男子以到酒店要请其亲戚喝咖啡为由从李某处借走人民币1200元,李某陪该男子到香格里拉酒店找亲戚,到酒店门口后,该男子以要与其亲戚保持联系为由借走李某的手机(将自己没电的手机给李某),并叫李某在酒店门口等他。李某在酒店门口等了1个多小时,不见该男子出现,查看手中的手机发现是一部玩具手机,才知道自己已上当受骗。
此类案件的特点:
1、选择单独的行人为作案对象(一般是女性);
2、先以问路等为借口,与被骗者搭上话,再以被骗、被偷取得同情,借用事主银行卡转账,然后以其它理由骗走银行卡或现金。以要保持联系为由骗走事主的手机;
3、行骗分子有单独作案也有团伙作案;
4、一般冒充有名的大公司职员或是富家子弟;
5、团伙作案时,一般开车作案。
防范措施:
1、 提高防范意识,不要借手机给别人用,不要借银行卡给别人进行所谓的转账(陌生人只要提出借用你的银行卡的,可以肯定是骗局)。
2、 遇到“落难人”,不要轻易给予帮助,只要你以协助其报警拨打“110”报警电话为由,即可揭穿其骗人的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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