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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事局2008年下半年招考900名人民警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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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公安厅决定组织我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9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b+ D4 T4 T3 {# `/ b/ B一、招考范围及对象7 b& ?" A9 [. C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公开招考。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 {' D! ^" H+ T4 y: N; R: P% t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09年春、夏季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7年、2008年暂缓就业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 E/ G3 }% i. b6 l4 C 赴境外留学归来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报考的,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留学人员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 {0 M$ a( ^9 U+ n1 m+ D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报考公务员,不受招考对象类别限制;报考有年龄限制的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但最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a' R8 a4 B7 W* t. S$ O) z
招聘详情及报名表下载http://www.utomorrow.com/job/jobshow-school-46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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