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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ecareful

究竟广工的学生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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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2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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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你丢过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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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2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qqyuanqizhi 于 2008-12-22 22:50 发表
lz,你丢过车吗?


哎。。我3台拉。。我宿舍1个舍友1台,另一个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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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2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下的不好,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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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2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大学城都不太敢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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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2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竿子打死一船人!大学生就那几个啊?广工大学生就打人那些啊?且撇开打人这件事对不对,就楼主的说法就很让人不悦,凭什么就以打人的那些人来评价整个广工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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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2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坏少爷 于 2008-12-22 22:49 发表
打人没错,这个社会别拿大学生当高尚的动物,大学生也是人,比高中生多混了几年,外界想怎么看就怎么看,不必为别人的看法而耿耿于怀,但同时,鄙视下那些发去外网的,很好张扬么???


这位同学。。叫你守法也叫高尚啊。。我没有说要求大学生像雷锋吧??没有叫他们做白求恩吧??没有叫他为国捐躯吧??仅仅叫你守法。。一个公民最低的要求。。那也因为守法太高尚了。。你守不了。。读几十年书。。什么叫守法也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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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2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啊,放在网上的那些人,不是广工学生的可能性很大。那些网站为了点击率,为了增强真实性,那里的编辑经常都化作是第一人称的身份,或者直接从论坛上转载,再添油加醋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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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2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只是三五个人打,我们可以认为这三五个人的做法是不对的

如果是一群人打,我们是否应该想下这是不是有内情或其它原因呢

如果你儿子也偷东西了,你会打他吗?

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打人固然是不对的,但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也会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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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2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打, 那以后全部人都去当小偷算了!
抓了,最多关48小时就可以放出来了!!

但传到网上,就确实影响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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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2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华仔♀ 于 2008-12-22 23:02 发表
又一竿子打死一船人!大学生就那几个啊?广工大学生就打人那些啊?且撇开打人这件事对不对,就楼主的说法就很让人不悦,凭什么就以打人的那些人来评价整个广工的大学生!


我没那个意思。。但我给你这么认为了。我怎么也说不过去。我愿意为我所说的向你和其他有这个想法的人道歉。。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仅仅说那些打人和乱发信息的人。。意思说的模糊让人误会。。真的不好意思。。。再一次说明。。我不是说所有人。。不是特指广工的学生。。不是特指大学生。。有给人这个意思的话。。我再一次向大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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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2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蓝蓝的天 于 2008-12-22 23:05 发表
不打, 那以后全部人都去当小偷算了!
抓了,最多关48小时就可以放出来了!!

但传到网上,就确实影响不好了


我不敢说你不对。。但那是法律上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我宁愿放过一千个小偷也不愿一个人给人这样非法打死。。可能你说打打而已。。你上网看看。。真的差点打死啊。。是不是真的要有人死了。。全国出名。。到时候再来反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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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2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楼 becareful 的帖子

说句实话,现在的教育是不会让学生知道太多法律
我们也知道杀人,打架啊什么的是犯法,但这已经是常识了

如果说到法,你有本事就叫学校门法律的课程,现在法律已经浓缩到道德书里面了
学校本来就怕学生知法,知道如何去维权,去告状!!

有本事你就讲给我知为什么学校会在新生入学的时候帮每个学生开了张工商信用卡?!!!
社会的专家说,这个是犯法的!!!!可是..........学生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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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2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我也丢过单车,我也觉得那些偷车的很可恨!但是打成那样子我也觉得太残忍了!反正我是不会去帮忙打的!还有一点,很多时候上去打人的那些,可以说几乎一半以上不是因为他是偷车贼而打的,而是一种不知道怎么表达的心态促使他们去做这件事的!还有,放上网站的那些人更应该被鄙视,都搞不懂他们想表达什么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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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2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其实我只是看了别人传过来的东西有感而发。。搞到这么多人不同意。。其实到现在为止我觉得我说的没错。。只是可能有的人觉得不现实。。很想和大家交流一些看法。。但想不到给人觉得我很傻很天真。。哎。。其实我觉得做成这样的问题很多方面的。。你们知道吗。。**的个时代有一段时间真的很太平的。。那就是以偷东西要打靶。。死刑这样的法律约束的。。所以说了。。你想要坐48小时牢定是马上死刑呢。。各有各好与不好吧。。。我们大家都有自己的观点。。我记得有人这么说过。。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每一个字的权力。。我觉得这就是自由咯。我们在这里只是讨论一下。。希望不要想吵架咯。。如果刚才我说了什么令有人不高兴的话。。我当时也有点激动。。说的不好。。请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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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2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杀鸡儆猴,不给人知道怎么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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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2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简单,小偷偷车有人捉,学生打人没人管。。。凭这个就可以打多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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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2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讨厌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人。在这里装作自己很有素质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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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2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其实是不赞成上照片的  
小偷也有改过的机会
但上了MOP   
对谁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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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2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是只要没打成重伤入院,残废,打小偷都没人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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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2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非难LZ   
这是很正常的说法  法治社会  是不应该有这种暴力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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