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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5月23日(上半年)考试的专业及其科目、考试时间 [table] | 级别
| 资格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高级
| 信息系统项目
管理师
| 上午9:00—11:30
| 综合知识
| 下午
| 1:30—3:00
| 案例分析
| 3:20—5:20
| 论文
| 系统分析师
| 上午9:00—11:30
| 综合知识
| 下 午
| 1:30—3:00
| 案例分析
| 3:20—5:20
| 论文
| 中级
| 软件设计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网络工程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软件评测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系统集成项目
管理工程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数据库系统
工程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初级
| 程序员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网络管理员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信息处理技术员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1:00—3:30(机考)
| 应用技术
|
三、
11月14日(下半年)考试的专业及其科目、考试时间 级别
| 资格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高级
| 信息系统项目
管理师
| 上午9:00—11:30
| 综合知识
| 下午
| 1:30—3:00
| 案例分析
| 3:20—5:20
| 论文
| 系统架构设计师
| 上午9:00—11:30
| 综合知识
| 下午
| 1:30—3:00
| 案例分析
| 3:20—5:20
| 论文
| 网络规划设计师
| 上午9:00—11:30
| 综合知识
| 下午
| 1:30—3:00
| 案例分析
| 3:20—5:20
| 论文
| 中级
| 软件设计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网络工程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信息系统管理
工程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嵌入式系统
设计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电子商务设计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初级
| 程序员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网络管理员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电子商务技术员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信息处理技术员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1:00—3:30(机考)
| |
四、
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用技术”、“论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为机考科目。 2.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二)考场设置 省直及部分地级以上市设考场。具体由省人事考试局根据各市报名情况统筹安排。 五、其他 (一)
准考证的获取 (二)
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的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考生可选择“证书速递”服务,也可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三)
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术处理员的上机考试暂按每科50元收取)。
附件:1. 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2. 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附件1
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2.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3.报考者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9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从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学校〉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复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