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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男子为女友向母亲要钱未果 竟将母亲打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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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8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任某撕心裂肺地叫了一声“妈”猛然下跪磕头,前额碰到法庭的地板上“咚咚”作响。他为女友过生日向母亲要钱未果,将母亲打成重伤。昨天,石景山法院法官宣判他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时,他用这种方式忏悔。
  2004年11月10日,18岁的任某为了给女朋友过生日,向母亲刘某索要钱财,刘某说家里没钱,两人争吵了几句,任某冲上前反拧自己母亲的右臂,一阵毒打,致使母亲的右臂端粉碎性骨折,同时手腕部位骨折。此后刘某向警方报案,任某被抓获。


  经过法医鉴定,刘某的伤势为重伤偏轻。开庭前刘某对法官说,自己已经退休,每月靠做临时工挣400元钱,但儿子每次张口一要就是1000元。不久前,她要住院连3000元押金都交不起,但儿子找到医院又向她索要1000元,还让她打车去找邻居们借钱。每次不给钱,就是一顿打,刘某说这已经不是任某第一次打她了。


  宣判后,任某跪在法庭上,请求母亲的宽恕。母亲老泪纵横:“不是母亲无情,是你太伤母亲的心?选”坚持要求法庭依法裁判。此后,任翔被法警带出法庭。


  不吐不快


  不妨学学“狼”教育
一边是劳心劳力、白发苍苍的父母,一边是赖在父母怀里不“断乳”的子女。社科院一份调查显示,成年的未婚子女,有85%仍需要父母支出部分乃至全部生活费。如今“傍老族”、“啃老族”的出现,已成为全国性的社会问题,不容忽视。如果说“傍”的温情犹在,那么“啃”的就未免令人心寒。由“傍”到“啃”,再发展下去,就成了“坑老”、“害老”。适当提倡“狼”教育或许是个契机,让孩子学会基本生活技巧后,独立闯世界。
发表于 2005-5-30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其实,孩子这样,家长也要负责的……

搞成这样才后悔,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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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30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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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31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楼上
不过鄙视这种不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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