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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千叶 于 2009-11-5 18:33 编辑
租房结婚,你怎么看?
有一个说法,如果要购买的房子总价格超过了夫妻双方6年的纯收入总和,那么这个房子就不该买。《蜗居》里,郭海萍和丈夫家庭月入8000元,硬是要削尖脑袋、省吃俭用加入大城市的房奴行列。小贝认为郭海萍是“虚荣”,海萍的妹妹则替姐姐辩护说:房子是生活必需品。
人有点虚荣心、攀比心理无可厚非。因为你会逐渐发现,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怪,看看身边的同学、朋友,不知怎的,人家都有办法买房,尽管和蜡笔小新他爸爸一样“还要缴32年的贷款”。租来的房子结婚?那就跟掉了自己的身价一样。但是这样的虚荣、攀比、爱面子,苦的是自己,扼杀的是珍贵的爱情,带不来什么好处。 打肿脸充房奴的日子有多苦?看看郭海萍的感触就知道了:
“每天一睁开眼,就有一串数字蹦出脑海:房贷六千,吃穿用度两千五,冉冉上幼儿园一千五,人情往来六百,交通费五百八,物业管理三四百,手机电话费两百五,还有煤气水电费两百。也就是说,从我苏醒的第一个呼吸起,我每天要至少进账四百……这就是我活在这个城市的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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