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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通过宪法修正案 修宪权交由全民公投

● 林琬绯(台北特派员)
台湾国民大会昨天複决通过宪法修正案,落实国会改革和公投修宪两项五点宪制改革。今后,拥有宪法複决权的国民大会将正式走入历史,把修宪权交由全民公投直接複决。
这是台湾总统陈水扁任内的第一个修宪案,却也被视为他朝“正名、制宪”之路挺进的关键一步。陈水扁昨晚声明,完成了第一阶段修宪,他将紧接着正式启动“第二阶段修宪”,以期在剩余三年任期内,落实“2006年修新宪、2008年行新宪”的目标。
国民大会昨天中午对修宪案投票表决。在300个国代议席当中,249票赞成、48票反对、一人投废票,以高出四份之三225票的複决门槛通过了修宪案。同样赞成修宪的民进党和国民党果然一票未跑,244名国代都投了赞成票。
小党如亲民党和台联,到最后一刻仍不放弃抗议示威,试图杯葛围堵修宪案通过,最终却是围堵不遂,反而把象征宪法複决最高权力机关的神圣殿堂搞得像场乱糟糟的街头政治秀。
这是台湾14年来第七次修宪,内容包括:一、立委席次由现有的225席减半为113席,任期由三年改为四年;二、立委选举制度改为单一选区两票制;三、废除国民大会;四、直接由公民複决修宪案;五、总统弹劾案改由大法官审理。
对于此次修宪是否有利于台湾政治发展,不只朝野意见严重分歧,舆论也多持质疑态度。
就国会改革而言,从2007年底的下届立委选举开始,立委议席将减半、选举制改为单一选区两票制,确是台湾国会民主改革的重要步骤,至少能有效改善当前立委极端偏激的问政作风,加强立院运作效率。
然而立院空间大幅缩减,将使亲民党和台联等小党加速泡沫化,形成民进党国民党对决的两大党政治。以台湾现有的政治生态,这个过程势必加剧政党恶斗,激化蓝绿对峙。
最具争议的,还数“公投修宪”一条。宪法修正案在国代废除后改由公投複决,一方面意味着包括领土主权变更案,都可由全民投票複决,在大陆看来,这是泛绿“法理台独”的第一步。
然而另一方面,新增条文规定,任何修宪案经立法院提出半年后交由公民投票複决,无论投票的人多少,都必须有“超过一半的合格选民”投赞成票才可能通过。意味着如果投票率只有50%,则赞成票须达百分百才可能通过修宪。因此“公投修宪”,表面上看是把修宪权回归人民,实际上却使通关变得更艰难。
然而让在野党和舆论同声谴责的,却是陈水扁提出的“第二阶段修宪”。陈水扁晚间在民进党国代庆功宴上宣示,第一阶段宪改工作完成后,第二阶段宪政改造工程正式启动,首项任务就是加速筹组“宪改委员会”,广邀朝野和社会各界参与,凝聚共识。他强调,“期盼在卸任总统前,为台湾催生新宪法……推动新的国家共同体意识诞生。”
对于这“第二次修宪”,国亲两党表明“不捧场,不起舞”。亲民党主席宋楚瑜直斥二次宪改是为陈水扁的“制宪正名”铺路,他坚决不参加“宪改委员会”。国民党发言人张荣恭说,眼前解决台湾经济困境比宪改更重要,如果陈水扁执意推行二次宪改,国民党只有任由他自唱独角戏。
舆论认为,台湾政治撕裂混浊情况未和缓,陈水扁的政治诚信又受强烈质疑,在这三年推行任何大规模修宪,都只会使政局更加混乱。更何况立委选举和总统大选将在2007年底和2008年初接踵而来,难保不会又出现“宪改绑大选”的操弄现象,导致修宪和选举相互干扰,甚至严重扭曲民意和政治生态发展。
《联合早报网》
[ Last edited by 灰鸦 on 2005-6-8 at 19: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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