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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悲情诗客 于 2010-3-17 09:23 编辑
我是工作了多年的师兄,我解答一下,对于98年后就业的人,都不按你档案的工龄算的,全部按你实际缴纳的社保 ...
jialin8181 发表于 2010-3-16 11:29 
师兄所说很有道理,但不完全正确,呵呵,没有不敬之意。本人毕业后在东莞某国有企业呆过两年,后考取广州公务员,广州这边认定工龄是从我在东莞开始购买社保的那个月开始计算。我的人事档案挂靠合同签订是当年7月份,劳动合同是6月份,但企业8月份才开始买社保,所以广州这边认定我的开始工作时间是当年8月份,以后填写参加工作时间都得填当年的8月。
个人体会主要有以下四点:
1、人事档案是否放人才市场,不影响工龄的计算。
2、是否需要办理人事档案的挂靠,视个人需求情况而定。我毕业前夕才把户口迁移到广州,档案挂靠在省人才服务局(当时还叫省人才服务中心),主要是为了办理相关证件的便利,老是回老家办理不够便利。
3、职称的办理和档案没有必然的联系。本人是工科本科毕业,按目前的职称管理办法,从事相关行业满一年,即可办理认定手续,认定为助理工程师,而不需要评定。我当时的认定是经东莞那边的公司,在东莞人事局审核认定的,虽然我的档案一直在广州。后从那边辞职到广州这边报到,只需个人拿着当时认定职称的档案,交广州这边统一存放管理就可以了。
4、暂缓就业期间不计算工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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