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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广东金融学院宿舍17栋B302大四学生刘菲菲深夜打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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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昭 于 2010-10-8 13:48 编辑

转自QQ空间:
2010年10月1日晚上凌晨0:20左右,我正准备装手机电池时,原本在自己床位上打手机的刘菲菲(广东省潮州市凤塘镇)突然冲下床把灯关掉;我吓了一跳,本想跟她说我还没睡,等我装好电池就关灯(因为太黑了我看不到)。但见她面露凶相,来势汹汹,加上曾经有过跟她说话却反遭辱骂的经历,我心有余悸,于是避开她,只是等她上床后静静地走过去把灯打开。这时,刘菲菲又下床来把灯关掉并用肩膀暴力地把我撞进厕所里,扯着我的头发将我的头撞墙,进行殴打。我想喊,无奈刘菲菲用某些毛绒物捂着我的嘴(由于关着灯,我看不见是什么,只感觉是一些丝丝的物状),她还踢打着我的胸口和腹部。我挣扎着跑出来,她一把抓住我又将我推进浴室殴打,我拼命地挣开她,她用手捂着我的嘴将我向后推,以致我的头部撞到了水龙头(至今伤口仍然疼痛),期间,刘菲菲多次踢打我的胸口和腹部。我心里害怕,拼命地挣开她,逃到门边想把门打开,但又被她抓住头发和一只手,我哭喊着问:“你干什么?”并拼命地挣开她,不断地哭喊着叫她放开我,但力气不够大,始终挣不开。手被抓的很痛,她又推着我的头撞门,我又哭喊着求她放手,有话好好说。但她仍是不放,我拼命地掰开她的手,无奈力气不够她大……过了一会,灯开了,曾巧璇(广东省潮州市彩塘镇)和詹楚丹(广东省潮州市枫溪区)两个人抓着我那试图挣开刘菲菲的手说:“放开!”我哭喊着问她们干什么,并指出是刘菲菲打我。二女凶狠地瞪着我说了几句话(由于当时我的头部已多次被刘菲菲推去撞门和墙,加上她还扯着我的头发,我的头很痛很晕,泪水已迷糊了双眼,因此并没有听清楚詹楚丹和曾巧璇到底说了什么,只是觉得两条手臂被詹曾二人抓得很紧很痛。在此间,刘菲菲又多次敲打着我的头部和脸部……
其后,我听到了一声敲门声,门打开了,我头很晕,很难过。不知是谁又把我推到浴室,我捡起了刚刚被刘菲菲扔在地上的手表,发现这时刚好是凌晨0:30分左右。
如今,我身上有多处被抓伤痕迹,且被抓伤的地方仍作痛,头也是不时地发晕发痛,头部现今仍有肿块,鼻梁、眼角等处也疼痛、胸口发闷。(身上伤痕本系辅导员陈华娟老师、dang支部陈艳、纪玉君等同学均已见证过)
对此事件,虽然刘菲菲等人多次矢口否认,并通过微博、QQ等渠道歪曲事实造谣声称我才是先动手打人的人,而她们均是被打者,颠倒是非黑白。但本人却有十一大疑问:
1、刘菲菲声称是我动手打人,且向调解老师陈华娟老师承认自己在殴打事件发生之前已经躺在自己的床上。但当晚殴打事件的发生地点是在本人床位下方(靠近浴室的地方)至厕所、浴室及前门一带(这一点刘菲菲等人也已承认且时候已经多方证实),电灯开关位置是在距离刘菲菲当时所躺床上近七米远的斜左下方。试问如果不是刘下床打人,那以我不足一米的手臂如何远距离地从自己床位下面斜向上将躺在离我五米多远距离的刘菲菲拉下来殴打?难道刘菲菲认为我是蜘蛛侠之类的超人?可见刘的此种说法纯属信口雌黄,无稽之谈!
2、刘菲菲声称自己被打,但在“被打”过程中刘没有发出任何求救信号,反而是被刘声称为“打人者”的我高声呼救,试问这是何逻辑?
3、刘菲菲声称是我动手伤人,而她是被打者。但事实是:刘菲菲身高160cm出头,体重100斤左右,事件发生时身穿长袖衫及长裤;而我身高150cm,体重约85斤,事件发生时上着黑色背心,下着米黄色长裙。
4、刘菲菲声称自己被打,但在宿舍门被迫叫开之后,当我要求通知老师并报警之时,声称自己是受害者的刘菲菲却表示“不愿惊动老师”。
5、当本人下楼把在楼下执勤的保安找来时,为何声称自己是受害者的刘菲菲多次请求保安回去,说没什么事。反而是被刘菲菲指为“打人者”的我一再请求保安留下,并提出如果刘菲菲与我仍在一起,我为自身的安全感到担忧?难道刘的逻辑是“打人者”渴望得到安全和公义,而“被打”的无辜受害者却害怕公开的解决问题,甚至拒绝维护自身权益?
6、詹楚丹、曾巧璇声称自己只是劝架,是担忧双方的人身安全。然而,
若是有意劝架为何不在事件一开始发生之时就劝?而要等到殴打事件发生后好长一段时间后才劝?若是有意劝架,为何两个人一起抓着被刘菲菲紧紧扯着头发,抓着手臂的我,而不是把两个人同时分开?且在詹曾二女抓住我手臂的同时刘菲菲又大力地敲打着我的脸部和头部。
7、宿舍门被叫开后,我的嘴里被塞满了丝状的污秽物,头发凌乱,狼狈不堪,眼角湿润,情绪激动,而刘菲菲却是一脸平静,若无其事,淡定自若,微笑高谈。试问这是何道理?难道这世上还有被打者惬意凌然,愉悦欢畅;而打人者却是痛苦不堪的现象?
8、本人在10月1日上午10:30左右由系辅导员陈华娟老师主持,dang支部纪玉君同学担任记录员时的第一次调查会上已提过詹曾二女在当晚将我抓伤之事,詹曾二人未否认将我抓伤之事,只是为自己辩解为是劝架,把问题绕开。其后二女直至晚上20:00左右陈华娟老师第二次上门调解之时又改口说她们二人是一人拉开一个,并声称自己的指甲仍未长出。请问詹曾二女在第一次调查会上为何不说个清楚明白而是含糊其辞,而要在时隔将近十个钟头后才说明白?难道说詹曾二女是一时忘了说清楚?或者真是如此糊涂,以致一时忘记了某些重要细节?还是当时故意说得不清不楚,事后经过深思熟虑后才找到理由开脱?
9、刘菲菲声称自己是“被打”的受害者,詹曾二女声称自己是“劝架者”,但事实是:惊动其他同学来敲门(敲门声传来)到最终门被打开之间时间间隔了约一分钟。刘菲菲身高160cm出头,体重100斤以上;曾巧璇身高155cm,体重与本人相仿;詹楚丹身高158cm,体重120斤以上;这样的三个人竟会被身高150cm,体重约85斤的我牵制住,以致无法抽身开门,任我“殴打”?
10、被刘菲菲指为“打人者”的我已先后多次向陈华娟老师表明希望问题能公开公正公平的解决,维护公义和自身权益,并提出要报警请公安部门参与调查;而声称自己是“受害人”的刘菲菲却一再回避,保持沉默。甚至连本人在10月1日上午提出的10月1日下午要与之一起到医院验伤、治伤的正当要求也被拒绝。难道刘菲菲的逻辑是:施暴者祈望得到法律的制裁,而受害者却害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1、当晚,曾巧璇见我一再要求报警和报告老师时曾在门外的走廊上说:“你要报就报啦,反正是在宿舍里,我们都可以作证,对你有好处吗?”众所周知,事件发生在关门密封的宿舍里,试问曾巧璇同学此话是何意?
此外,本人还有多项证据可证明刘菲菲等人当晚殴打本人,其后又歪曲事实,指鹿为马,信口雌黄,且此类事件已不止一次地发生过。
10月2日下午,系书记老师特意在系办为我们进行调解,期间,詹楚丹、曾巧璇始终强调自己只是劝架,而就本人提出的“为何劝架只是抓住其中一人”的问题,二女回答是“当时场面混乱,是误会。”现场只有刘菲菲在对我施暴,混乱从何而则来?抓伤我手腕是误会,刘菲菲趁我被制之机打我应该不是误会吧?刘菲菲道歉说自己打人不对,而当问及是谁先动手时刘菲菲则是耸耸肩,默不作声。是否默认呢?其后,又说自己是情绪过于激动,并且表示今后愿意一起和平共处。然而,刘菲菲在当天晚上,即10月2日晚上却又通过QQ签名再次否认这一事实,甚至又一次通过各种途径试图诽谤我。虚伪之本质暴露无遗。刘菲菲此种行为使得本想念及同窗之缘,念及书记、老师为我们所付出的辛苦而忘记不快的我感觉难以接受。
其后,在压郁的心情中我写下了这篇日志,本来我只想贴在属于自己的天地里静静地真情流露,同时向好友们诉说,在好友的安慰中得到平静的恢复,然而,当这点想法被发现时,她们却不允许。我告知:我的空间是加密的,只有自己和一些好友能看到(并不是全部好友都能看的),但她们仍是不许,并持续强烈地对我进行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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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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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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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学校好像没听说过有女生打架的事件,。,还是这么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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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我注册的金院ID还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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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8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小CC


    呵呵,我们小学的时候有男生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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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8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马丁


    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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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玩大它吧......明显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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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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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干嘛不报警,干嘛不去验伤
要是有人动我一根毛,我还不把给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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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干嘛不报警,干嘛不去验伤
要是有人动我一根毛,我还不把给切了
2008灵儿 发表于 2010-10-8 14:02



    手动电脑 动你一下,
咬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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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8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2008灵儿 [/
据说当事人也这么要求过,不过打人的人一听要去验伤,当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后就有人出马把这事压了下去,想报警谈何容易?只好医自己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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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了 不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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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8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没人有的名字

据说当事人也这么要求过,不过打人的人一听要去验伤,当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后就有人出马把这事压了下去,想报警谈何容易?只好医自己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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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8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华★仔≯


    据说当事人也这么要求过,不过打人的人一听要去验伤,当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后就有人出马把这事压了下去,想报警谈何容易?只好医自己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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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哇,疑案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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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妖!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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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华★仔≯


    据说当事人也这么要求过,不过打人的人一听要去验伤,当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后就 ...
小昭 发表于 2010-10-8 14:22


如果报警,报媒体,学校压吗?还是对方的背景很猛?

在我看来这件事再我看来,如果自己不敢跟对方玩命,吃亏的就自己吧,别把它弄出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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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没看懂是因为关灯引发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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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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