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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0-12-2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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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假设真拗口,试着解释下吧我,对不对供参考
就是如果有老婆的男人,跟小三有某种同居关系,如果那贱男人跟小三约定了一旦他们不同居啦,男方应该给予小三多少的经济补偿,如果男人不履行约定,那么,小三向法院起诉是不受理的,或者,如果男方给了小三多少钱,又后悔啦,想要回,法院也不受理
但是,如果贱男人的配偶就是老婆,以男人给小三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为理由起诉,法院就必须受理
当然,反过来女人养小白脸也这种情况……
我就是觉得,这样子对小三太不公平,杜绝小三是好事,但真正发生了,毕竟小三也是女性,大多数情况在这种婚外问题责任主要当归于男方,此解释若真实行,那些代表也太不厚道了,估计是那些代表们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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