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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南极,开了间酒吧叫“无聊斋”。不知为何亦不知何时起,大众都叫我“寿星”,这叫着叫着也不知过了多少个年月,倒让我把原来的姓名给忘了……或者姓名对于我,就如初恋对于浪子,其实都是没有意义的。
其实我这个人很闷的,平常只是喜欢呤诗书作对和看些哲学之类的书藉,偶然到一下酒吧,亦只与MM们交流一下人生的经验。最让我烦恼的是曾不小心透露家中典藏丰富,MM们便常要求上门学习,我虽不愿被打扰,然又不知如何拒绝,只得应允了。我是知道的,她们大部分都是用心向上的人,带着虔诚求学之心而来;但总是一小撮人思想不纯,常借机连夜不肯归去,此时便得需我进行思想教导一番(后来,有只字片语传到坊间,得皮毛者演变其成为各种学说,并自以为正统而纷纷对骂不断,其中又以“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两大阵营为最)。
在寂寞的日子里过了不知多少个年月。有一天从北极坐着鹿车来了一个小丑似的大胡子,吹捧着自己是什么西方大哥耶和华的头号马仔,叫什么圣诞老人来着。他见我的胡子比他帅得离谱,可能自觉尊严受到很大的践踏,妒忌着便来挑衅我。不用我出手,MM在他没说出第二个字的时候便给了他嘴巴,他甚是愤怒,但怯于我高山仰止的气度,终究不敢还手,只得恨恨的走了。这种事本来我跟本就不放在心上,很快就忘了。呀——没想到这小样怀恨在心,在夜里从烟囱里爬进酒吧来搞破坏,让我抓了个正着。杀一恶而救百善——我当场就是一顿狠打,三天后我感到有一点点的累就叫联防队过来把人收走。队里每天管饭不管水的把这小子关了半年,直到来了一个叫百加列的鸟人用三千元才赎走,听说本来要五千元,那鸟没带够钱就把鹿给押下。后来市里经费紧张,联防队发不出工资把鹿卖了,别人送我一头让补身子,当时我正在感冒没杀着,没想到过了几天,这畜生沾了我的仙气竟进化成了梅花鹿,我见样子可爱的就送MM了。
在MM的眼里我如同偶像般的存在。——无可置疑,我那洞释世情的眼神、苍桑成熟的面孔再加上把唏嘘感性的胡子,这一切都让她们迷醉不已,这点连我自己都羞于否认。的确,深度才是说明男人的唯一证供;当然,这些优点又我让成了所有男人死敌,虽我未曾抢光他们家当又或杀光他们的亲朋,但他们就是恨我,总想着要害我。他们先是捏造我的过去中伤我,无功而返后又造谣诽谤我的某处残缺不全……当然,他们的这些行动只换回MM的仇恨,文静者通常都是愤恨地一个嘴巴和一句“不许你说我星星的坏话”诸如此类言辞;泼辣者则臭骂数番加拳脚交加;更甚者一语不言直接刀剑相向……之后同城的男人都不敢再来惹我,他们之中蠢笨者避我如同蛇蝎;聪明者则吹溜拍马哭拜我为师,其中有一个叫陈友人和另一个印度来的阿三天资可以学得不错……
我活了很久……很久,久到我都不想再活了,我最近一段时间异常渴望体验一下人生的极限运动——死。或说生于世上,过着金衣玉食逍遥无忧的日子本是极欢悦之事,然而我总想死,看似有点犯贱,其实不然,想我俯视这黄土地上,无一子可对敌,庸庸众生仿如蝼蚁又怎能我论道呢!——那个寂寞日夜煎熬我心,可知此乃如何之苦痛吗?你们当然不懂,你们又如何能晓得,若能晓得你们早死了。若说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是我没有尝试过的?只余下死这一途了吧?死!哪会是什么样的滋味啊?多么的让人无限的神往!思着想着,我便浑身发烫无由来的亢奋起来。然而不知这样过了又多少年,又挑战了多少人生极限,奈何我总不能死,苦恼之余,我决定将我有生所识见写出这本《无聊斋》,起笔之时外间风雷交加、鬼哭神嚎,我知道书起之日定必山崩地裂、星落月陨——若那时我还不死,只得绝望,只得勇敢活下去。(友情提示——看此书前有沐浴更衣焚香三柱者可保家宅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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