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浙江蓝汛 于 2011-3-28 15:09 编辑
第二章 社会主义制度的兴衰成败 四、社会主义国家的从无到有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他们的错误也曾有所觉悟和反省;特别是恩格斯,他在逝世之前还专门针对上述错误的基本判断和方针作了检讨。对于前者,他说:“历史表明,我们以及所以有和我们有同样思想的人,都是不对的。历史清楚地表明,当时欧洲经济发展状况还远远没有成熟到可以消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程度;历史用经济革命证明了这一点,这个经济革命自1848年起席卷了整个欧洲大陆,在法国、奥地利、匈牙利、波兰以及最近在俄国初次真正确立了大工业,并且把德国变成了一个真正第一流的工业国——这一切都是在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发生的,因此这个基础在1848年还有很大的扩展能力。”[93]而对于后者,他则指出:“历史表明我们也曾经错了,暴露出我们当时的看法只是一个幻想。历史走得更远:它不仅打破了我们当时的错误看法,并且还完全改变了无产阶级借以进行斗争的条件。1848年的斗争方法,今天在一切方面都已经过时了,这一点值得在这里比较仔细地加以探讨。”[94]然而令人惋惜的却是,这个自我批评不仅来得太晚,而且其深刻性也远没有达到彻底的程度;因为它只否定了上述错误的基本判断和方针,却没触及导致这个错误的理论前提和思想根源。事实上直到最后,马克思主义也没能纠正既搞错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和无产阶级解放运动各自的内在规定性,又把他们彼此对接起来的原始错误;更没有既彻底澄清这种社会形态本该具有的历史前提,又把资本主义时代“无产阶级借以进行斗争的条件”和“方法”全面纳入符合同时代要求的轨道。 不仅如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到了晚年,即当西方发达国家的无产阶级解放运动似乎已经消沉下去——其实从工人阶级民主运动的视角看问题,这一运动不仅从来没有消沉而且直到今天还连绵不断,发生在2002年的美国西部海岸港口工人大罢工即封港事件就是明证;当然反过来说,这种民主运动正是由于受到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干扰,并一直缺乏既符合其本性又具有前瞻性的理论指导,亦因而从未达到过它本来可能达到的高度——的情况下,却反而异想天开地把目光投向了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却“无疑是处在革命的前夜”[95]的俄国,即寄希望于俄国的无产者届时能够抓住机遇从中崛起,并因地制宜地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96];为此,他们曾满怀憧憬地在《GCD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中写道:“《GCD宣言》的任务,是宣告现代资产阶级所有制必然灭亡。但是在俄国,我们看见,除了迅速盛行起来的资本主义狂热和刚开始发展的资产阶级土地所有制外,大半土地仍归农民公共占有。那么试问:俄国公社,这一固然已经大遭破坏的原始土地公共所有制形式,是能够直接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的公共所有制形式呢?或者相反,它还须先经历西方的历史发展所经历的那个瓦解过程呢?□□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唯一可能的答复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共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97] 可是,隐蔽在这个希望背后并且支撑着它的,却显然仍是一个不易为人察觉的牵强逻辑,即:既然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可以通过“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这种强制的方式去实现,那么所被推翻、取代并加以改造的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社会形态或曰哪一种“现存的社会制度”,也就显得无关紧要了;因此,这种未来社会形态的历史起点、实现条件和取代的对象便可以再从本来固然不够条件的西方先进资本主义国家进一步后退与变更到虽说工业革命已经兴起,但是整体看来却仍然处于资本主义社会史前时期的某些国家。所以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未来俄国革命的这个希望无论在他们全部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学说中还是在以往全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史上,又堪称是一个里程碑和转折点;因为其实质内容就是以上述错误的实现方式为凭据,又降低了这种未来社会形态原本错误的实现条件,从而也就是凭借上述错误的基本方针进一步修改了上述原本错误的基本判断。从此,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便被导向了一个全新的领域并从西方转向东方,从而马克思主义也终于被列宁主义继承下来;于是,马克思主义一贯倡导的错误理念与实践,便被向着其目的地和最终必然导致的错误结局大大地往前推进了一步。 果然,二十世纪出现的所有社会主义国家,一无例外,都不是从其“旧社会的胎胞里”自然生长出来的,反而正是由这种一再降低的实现条件和强制性的实现方式彼此契合、共同作用的产物;因为只要稍加考察就可以发现,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因素都是被人为地从外部植入或灌输进去的,即是已经取得国家政权的无产阶级政dang根据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对本国社会全面改造的结果。而之所以只有这些国家的无产阶级政dang能够做到这一点则又因为,这些国家在此之前都有着大致相同却又与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大相径庭的社会历史背景;当然其中也有一个例外,这就是原来的民主德国即东德,可是东德竟然也会成为社会主义国家,不是更加证明当代的社会主义完全是人为而非必然的吗? 这些社会主义国家原来的社会历史背景概括地说就是:首先、它们都程度不同地尚处在从过去的封建社会向未来的资本主义社会逐步转变的过程中;而不是已经到了资本主义革命的最后冲刺阶段,更没有建立起资本主义社会的通常秩序。同时在外部,又都受到来自资本主义世界的巨大压力,有的正进行对外战争或遭受外来侵略,例如俄国与东欧各国,有的则正在或已经沦为殖民地,例如中国和亚洲诸国;这些不同形式的外部民族矛盾一方面必然激化国内业已存在的各种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另一方面则势必把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广大人民群众也卷入到整个社会的变革中来。其次、这些国家当时的阶级状况,也远没有进化到如《GCD宣言》所描述的:“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98]而是还保留着与上述过渡状态相联系的其他许多阶级成分,特别是包括雇农、佃农在内的贫苦农民在社会总人口中还仍然占据着绝大的比重,而不是大多已被工业革命所吸收。再次、贫苦农民既饱尝了封建社会的深重剥削和压迫,有承受着战乱带来的社会动荡,因而便同无产阶级一道具有了极大的革命性;同时,这个阶级又人口众多,并从而既构成了民族斗争、民主革命的主力军,又决定着革命阵营内部“阶级力量的对比”[99]。最后、由于马克思主义的广泛传播,也包括后来列宁主义的广泛传播和十月革命的巨大影响,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理论武装的无产阶级政dang都已建立并较早投入和积极参加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以及反抗帝国主义的斗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国家的无产阶级政dang还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以各种方式逐步建立并不断发展壮大了自己的军事力量,这更是马克思主义初创时期和后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的无产阶级政dang所无法比拟的。 所有者一切,都为各当事国家的无产阶级政dang最终领导本国成功地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因为正是依托这些最基本的条件,才可能演绎出对于这种社会主义的建立具有决定意义的四个“历史性大衔接”。 首先是“无产阶级的解放运动同农民阶级的解放运动的历史性大衔接”:即在这些无产阶级的人数相对较少的国家中,无产阶级政dang为取得革命斗争胜利,就必须千方百计地团结农民,并旗帜鲜明地提出既为一般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不可能提出、又完全符合贫苦农民要求的土地革命纲领;尤其是中国GCD,鉴于本国无产者“从破产农民出身的成分占多数,中国无产阶级和广大的农民有一种天然的联系,便利于他们和农民结成亲密的联盟。”[100]更是在自己的辖区内全面推行了分田到户的土地革命。因此,这些国家的无产阶级及其政dang便自然受到广大农民普遍、真诚和热烈的拥护;从而农民也就自愿地集合在无产阶级政dang的旗帜下甚至成为其革命军队的主要来源。其次是“工人农民的阶级革命同资本主义的社会革命的历史性大衔接”:即由于工农联盟的不断壮大,无产阶级及其政dang便终于获得了一种能力,或者可以在这个革命胜利之后又随即推翻资产阶级及其政dang例如在俄国,或者可以接替资产阶级及其政dang执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领导权例如在中国;总之是因为无产阶级及其政dang成功地团结了广大农民,从而改变了革命阵营内部的阶级力量对比,直至把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性质的社会革命以及民族革命真的变成了当代社会主义革命的直接序幕,并最终夺取了国家政权。于是便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科学构想同正在或正待进入资本主义历史时代的现实社会的历史性大衔接”:即资本主义、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已推翻了封建统治并且实现了民族独立,而无产阶级及其政dang夺取国家政权则又为本国摆脱作为常规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提供了充分的可能性;有了这种得天独厚的时空条件,无产阶级政dang便可以仿照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的科学构想对整个国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了,而且也只有在这种条件下,这种改造才得以进行。 最后,是“无产阶级政dang的领导权力同小农阶级固有品性的历史性大衔接”:即要在这种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并不是只对已经无力反抗的剥削阶级进行镇压和剥夺所能办到的,而是还有一个更为艰巨的任务,即必须引导农民尽快走上集体化、合作化道路;可此时,已经分得土地的农民事实上已经变成了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走社会主义道路对他们来说无疑是革自己的命,即被迫交出民主革命的胜利果实,并从而一举打碎几乎所有的人发家致富的美梦。但恰在这个紧要关头,这些国家当时的社会环境却再次成全了无产阶级政dang,即为它提供了两种现成的政治合力,以致使它终于完成了对广大农民的社会主义改造:一是它已经获得的政治领导地位和小农对其本能的接受、二是它已经掌握的国家行政权力和小农对其本能的服从;因为犹如“一袋马铃薯”[101]似的小农,只是一个注定不能成为领导而只得听命于他人的“不完全形态的阶级”。正如马克思所揭示的,既然小农们的“经济条件使他们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与其他阶级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各不相同……所以他们就形成一个阶级。(但是)由于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有地域的联系,由于他们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任何的共同关系,形成任何的全国性的联系,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所以他们就没有形成一个阶级……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所以,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101]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能在这些国家安家落户,无一不是因为有了类似于降低了门槛那样的实现条件;而倘若把这些实现条件再同《GCD宣言》提出的实现条件作一对比,其得天独厚之处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这些国家当时的经济状况非但不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已经发展的似乎“再容纳不了它本身所造成的财富了”,反而恰恰是这种生产关系连同它所适合的生产力还没来得及充分发展;因此,所被推翻的生产关系固然也包括刚刚从封建社会脱胎出来甚至还带着封建痕迹的“资产阶级的所有制”,但占主要地位的却是正该淘汰的封建所有制,及大量分散的个体经济。第二、农民阶级功不可没,它不仅事实上并不“是保守的”[102]甚至“力图使历史的车轮倒转”[102],还反而构成了整个革命过程的主要参加者并起到了不可缺少的实际作用;因此,这种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过程本身也不是无产阶级的“独立的运动”[103],反倒是一种由无产阶级和农民阶级共同参加,即以工农联盟作为其阶级基础的运动。 至此人们也就不难明白,为什么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使在俄国的十月革命事实上已经“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之后,却仍然并终究没能在西方那些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建立起来,反而只能在那些落后得多的东方国家建立起来;可是话说回来,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一个尤为尖锐、严峻且无法回避的问题也已经毫不留情地凸现出来了,即这种凭借一错再错的实现条件和强制的实现方式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社会,还有可能是马克思主义当初所设想并被视为全人类共同理想的那种科学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社会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