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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毕业生档案、户口迁出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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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毕业临近,毕业生办理档案、户口迁出工作即将开始,现将迁出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档案具体迁往何处,要视个人毕业后具体情况而定。

   一、毕业后回生源地发展的,毕业后档案及户口迁回生源地,这种情况到六月份领取报到证后再到保卫处办理户口回迁。(注:回生源地发展的同学适用)。

   二、毕业后还没落实好工作单位或要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公务员的,可申请暂缓就业,这种情况档案会被直接迁往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存放两年。先填写相关资料申请即可办理。

   三、毕业后所在单位为国有或事业单位。1、属正式编制员工,档案和户口可迁往所属单位(具体向单位人事部咨询办理。) 2、合同工(还没正式编制)档案可先打回生源地或挂靠到人才市场待转正后再迁往所属单位。建议挂靠到人才市场,因为打回去容易丢失国家干部身份,对以后工龄、评职称及退休金计算等都有影响。

   四、目前没落实好工作单位又不想申请暂缓,或已经落实好工作单位为私营和民营等情况,建议挂靠到工作所在城市人才市场,以便于转干部身份及档案的连续性,确保个人应有权益。

    为避免因操作不当,人为造成的不必要麻烦。如若不明,请咨询

★我们的联系方式:

QQ:1374053648   电话18998499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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