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新郎特别幸福,以前丈母娘对女婿的意见一下转到婚姻法上了.
起源是因为,婚姻法说,老爸给儿子买的房子,要是离婚,媳妇就连条毛都拿不到,这一切都很公平,丈母娘给女儿买的房子,要是离婚,女婿也是一条毛都拿不到.这很公平啊,为什么丈母娘要有意见呢?主要是丈母娘太不讲理了,怎么说呢,本来,人家买给儿子的东西,就因为日了一下你女儿的B,就要分你女儿一半,干嘛不你去给女婿睡个觉,两母女分人家三分之二呢?第二,你丈母娘有本事的,也可以买给女儿啊,也可以让女婿一条毛都拿不到啊.第三,丈母娘认为没保障的,从一开始就是错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幸福,谁希望自己的女儿离婚,现在的丈母娘啊,以自己女儿离婚为荣啊.就想着自己的女儿嫁几次,拿几间房子,下辈子的幸福就在那几次离婚上.
丈母娘们啊,要想自己的女儿有保障,好好教育一下自己的女儿吧,保障不是一间房子,而是三从四德.如果能从一而终,才是最大的保障.就好像,你真能一辈子过下去了,那房子,不是你的也是你的,要是离婚,看现在的样子,是你的也不会是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