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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学年度第二学期重修报名通知
单 位:教务处
各学院及有关学生班:
现就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必修、限选课程重新修读选课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2003、2004级学生双学期以及2001(五年制)2002(四年制)级学生各学期(除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以外)未获得学分的课程。
二、报名程序:凡需重新选课修读的学生请上网查询本人未取得学分的必修、限选课程。并及时登陆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指引)。
报名时间:2006年2月20日—24日
三、课程组织:
由教务处视申请情况统一安排教学及考试;请各教学单位及时落实教学任务,协助做好有关教学工作;具体课程上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2005-2006学年度第二学期,只安排一次重新修读课程教学及考试,特别提醒2006届毕业生,请认真查实本人已获学分情况,对未取得学分的必修、限选课程及时报名,修读及参加考试,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对于考试不合格或缺考者,本学期不再安排结业前补考或重修,按结业离校处理,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接受重新选课修读申请。
教务处
2006.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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