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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man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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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7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洛单沦15年 3月1日 晴转更晴
难得今天天气晴朗,不知道总部为什么下令让已经学会水元素的安东尼队长改学暴风雪。
安东尼这个老头是个吝啬鬼,去地精商店买了个盗版的再训练之书。他翻开书读起咒语,身边泛起光芒。我发誓那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光芒。随着一道光环涌出,他遗忘了身上所学的魔法。
接着不幸的事发生了,安东尼队长翻着翻着书脸色一变,发现那书的“再训练”部分没有字。这可怎么办?!
现在的他只完成了清除魔法并没有完成再训练,也就是说目前是个不会魔法的法师了。他正要进商店跟地精理论,不死族的怪物从后面偷袭,咬得我盾牌好疼。安东尼队长无奈地打开了回城卷轴准备撤退。
那书掉在地上被我捡起,于是我就有了这本日记。
最终安东尼也没学会暴风雪,天依然是晴的~

洛丹伦 15年 3月5日

我终于确认了洛丹沦的写法。这全是因为皇宫中发生的一件事。一个自称先知的术士以乌鸦的形态飞进皇宫。并告诉国王这个世界的末日到了!!!此语震惊四座。国王沉思了一会,掏出两毛钱扔到术士面前说:“不用找了。你走吧。”术士泪流满面地对国王说:“从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那我就再透露一条秘密,其实你们城市的名字不好,落单了,还 伦~乱伦,沦落,轮X.......”
国王转过身去借着春风吟诗:“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滚!快滚!”术士被哄走了。
什么都没有痕迹的飞走了留下来的是我对洛丹伦的记忆。

洛丹伦 15年 3月6日

不死族基地真恶心,尸骨遍地恶臭得另人难以呼吸,一个叫屠宰场的地方更KB简直是四面杵戈,十面埋夫。我吓得都会用成语了~ 那群食尸鬼看见我扑过来就咬。我大叫:“我不是尸体!”然后它们更咬我了,还说:“一会就是了。”队长看我不行了让我撤退,随便给我个坐标让我过去。
来到指定位置,发现我根本不认识是哪。周围到处都是睡着的野外生物。这到底是安全撤离还是让军队少个人吃饭?我现在才知道是安东尼队长把坐标给错了,队长总喜欢这样毛毛躁躁地让受伤人员撤离而不给准确的位置,以显示他们“用兵神速”。 就在我和伤痛做斗争的时候,一只巨大的尸体怪物出现在我面前。它全身都是缝合的痕迹,仔细看像是科学怪人把3,4个尸体缝到一起做成的实验品,那是个十足的死胖子。
它气势汹汹地朝我走来。我想我的末日到了~举起盾牌准备最后的反抗。 那胖子站在我面前开用肚子上的那张嘴跟我说话:“嘿,小子。你看没看见一个浑身是伤的人类经过这里?”
我缓缓从盾牌中露出点头说:“是个步兵?” 他点了点肥大的头说“恩。”
“手里有个盾牌?”
“恩。”
“想我一样受伤没人管?”
“恩。没错。”
“没看见!”
“哦,谢谢你。我走了。”
那胖子真的走了,看着那摇晃的背影,我发现智商TMD就是一切。
 楼主| 发表于 2006-4-17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3月8日

  
  洛丹伦最具影响力的报刊《MOP报》头版头条《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故事是泰兰德为了得到一个馒头欺骗了燃烧军团首领阿克蒙德。从此阿克蒙德谁也不相信了天真的心灵变得扭曲,1万年后拿着馒头找到泰兰德,当面捏碎,而且还毁掉世界之树,捅死了她的情人玛法里奥和小情人尤迪安。 
  有一点比较荒唐,当阿克蒙德来到东部王国收小弟时,有句经典的台词是:“你们是一个多么无情和残忍的种族。”(说的时候还哭呢)说罢,就把人类给灭了。我觉得他在说“残忍“之前没察过字典。
有一个兽人读者回帖说:其实不是人类不愿意当奴隶,只不过没听懂阿克蒙德的话。
有一个精灵读者回帖说:我是玛法里奥,我哪死了?!作者给我听着,我要告你。
有一个人类读者回帖说:精灵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有一个不死读者回帖说:该楼已被管理员删除。
有一个地精读者回帖说:逃命牌速度之鞋,效果好。
有一个野外生物回帖说:为什么要捏碎馒头,知道我还饿着吗?

3月9号。

今天的战斗是清剿兽人部落的一个很大的黑社会帮派----斧头帮。一个头人和一帮绿皮肤的兽人在营地里拿着斧子跳舞。我们看得很不爽。抄家伙就砍,哪知道兽人力气可大了。其中一个兽人一脚就把我身边的秃驴踢死了。我举起盾牌扛着往里冲。一阵猛砍震得我手发抖。牛头人冲着我的脚就踩,我立刻就晕了。为什么踩我的脚会让我晕呢?这个问题,我想着想着又是一阵眩晕。
兽人的援军赶到。先知释放狗元素,一口一口地喝着水元素。安东尼的马倒了一次又一次。最后干脆下马,和马儿一起在草原上打滚~ 身边的一个火枪手身上插满了斧子,成了恐怖的血人。(事后我知道是为了恐吓我们而故意这么砍的)我二话没说拔起斧子就砍向那群兽人。
惊呆了!!!!
兽人和人类都惊呆了!一个步兵居然会扔斧子!这是多么高深的动作啊~!!
我想我真是个天才。

不过,今天最快乐的事就我遇见了linda.就是在那战役危难的时刻,人类的法师部队增援了。我被4个兽人围困,法师部队中站在最前的女巫用化羊术变了一个兽人。我踩着那羊跳了出去。
貌似我的动作深深吸引了她,她一直看着我。因为我听说从来没有人想过突围使可以踩着比自己矮的士兵逃脱这个战术。
瘦弱的她被砍伤,我也伤痕累累。我们俩都被调离战场,到了不远的荒地。 她告诉我她叫琳达,是个见习女巫。看着她的脸很漂亮很年轻。像是漫天的晨星~~~哇,好比喻。她的青春痘有点多而已,总体来说还不错。我就背靠着她写了今天的日记。哦,今天好象字数有点多啊

3月10号。你猜我在丛林中看到了什么?!一个骑着狼的先知。
我和琳达爬在低洼的地方,看他在不远处乱转像是迷路了。先知会迷路?顾不了这么多了,如果被他发现我们俩就完了。一个刚刚恢复体力的步兵和一个见习女巫,怎么可能打败百年难得一见的会迷路的先知呢。突然我的日记本从饭盒里掉了出来,引发了我头上的灯泡。
我的日记本前身是再训练之书!我把日记本前几页的咒语抄到白纸上,然后写一个很大很明显的标题《丛林指南》。 琳达对我释放隐行术,我悄悄地走到先知背后把那分咒语放在地上。我正要暗自庆幸我是个天才的时候。先知背对着我开口说话了:“哈哈!果然,什么事也瞒不住我先知!”糟糕,难道被发现了?
先知说: “没错,我发现了!”
天啊,真的发现了。
先知又说:“我发现我背后有一本〈丛林指南〉。我真是天才!我找到路了”
话说完,先知回头捡起那张纸就躲树后了。
其实,我也发现了。我发现先知就是个傻子。如果我预先知道他是傻子,我也算是先知了。

树后出现了美丽的光环,看来计划成功了。我一招手,琳达小姐从树丛中走出来,我绕到先知身后伺机偷袭。
先知惊讶地看着琳达:“小姐你也迷路了?” 小姐也是你叫的,我跳起来就煽了他一巴掌。剧烈的攻击使隐身效果消失。晕,忘拔剑了~
先知被抽后理性地进入战斗状态,从裤腰带里掏出木制怀旧式魔法仗准备释放魔法,对天高呼:“出现吧!我的幽灵狼。”(我从那时才知道先知召唤的不叫狗元素。)
可惜先知施法无效只是拿着棍儿晃了晃,我能清楚看到他脸颊上汹涌的汗水。“闪电链!!!!”他拿小棍指着我们还是没反应。我们俩没理他,我一边捅琳达一边扔着魔法飞弹。他身上的盔甲一片儿一片儿的飞着。肉一块一块地掉着。“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的魔法呢?”先知无奈转身逃跑,琳达对他释放一个缓慢术。先知背冲着我们“奔跑”着并很有节奏地说:“你......们......等......着........啊~啊~啊~啊~ 我.... 死...... 了....”我没耐性等他说完,直接捅了心脏。他缓慢地从坐骑上摔落,身上还有魔法效果。我蹲下来对先知说你死的时候可以不用那么迟钝的,琳达觉得这危险没等我遗体告别完就拉着逃回营地。

回到基地阿尔塞斯王子亲为我们自颁发奖章 〈〈荣誉击杀 白痴督军一名〉〉我们俩得到了应有的报酬:1个星期的假期和100块金币。还有10本盗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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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7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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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7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3月12日
昨天在神秘圣地打听一天,终于打听到琳达的住址了。她家洛丹沦郊外的一个小镇上,那里景色不错。而且很安静很平和一点风吹草动都没有,连烟囱里的冒烟都凝固了似的。琳达穿着可爱的连衣裙在门口,夕阳的余辉映照在她脸上,使我的呼吸急促,“你 ~~~你脸上是什么啊。太吓人了。”
“是黄瓜片儿啊,美容用的。”
“从远处看还以为你青春痘晚期呢。”
“不要乱说,我上次用的黄瓜被腌成了咸菜,拿错了。”
“哈哈哈哈。。。。。”于是笑个没完。
我正笑着,就听屋里面一生巨响。只见金银铜铁笔墨纸砚油盐酱醋椅子凳子印度飞毯泰国人妖伴随着闪电流星火焰冰霜从小房子里统统飞了出来。琳达让我镇定,说这是她奶奶正在研究炼金术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我说,哦。
果然,里面坐着个脸被熏黑的巫婆,守着一口里面充满各式各样杂碎的锅。琳达说:“这是我奶奶布莱克•罗兰。这是我的朋友。。。我也不知道叫什么” 我:“真正的勇士不需要名字,你好伯母。”伯母笑了,烧焦的脸还冒着烟儿 露出了半黑半白的牙齿~(似乎已经习惯了)
奶奶垮我说:“多么强壮的男孩子啊。”
“啊,我是个步兵。是琳达的朋友。”说着我拿起手中的金枪鱼罐头,卷心菜,意大利面,还有丘比特沙辣,冲伯母笑了笑说,“这是孝敬您老人家的。”
伯母笑得像个凌空绽放的黑牡丹:“哦HOHO,你太客气了。”说着,接过我手里的东西连包装都不打开的就往锅里扔。锅里瞬时就冒起绿烟,不停变幻着颜色。
琳达的表情很尴尬。我也很尴尬。笑容僵在那里回忆陷入第一次便密的场景。

琳达说苦笑着说:“别生气啊,炼金术就是她的生命。对她来说炼这些东西比吃这些东西更有价值。”
“你奶奶真有‘个性’啊。”
“是啊。我相信她一定会成为艾泽拉斯最伟大炼金术士的。”
“如果那腌黄瓜是你奶奶炼金的产物呢?”
琳达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就哭着跑出去了。

我笑了好半天~ 看来她也不怎么相信罗兰奶奶的炼金术啊。
我陪着琳达买“炼金材料”,在菜市场逛了整整一下午。看着她额头上晶莹的汗水我真的很心疼,因为这些吃的施舍可以救济穷人,喂狗可以搞好人宠关系,扔掉可以肥沃一方水土。
果然不出所料,晚上罗兰奶奶做的那个巫蛊鸡瘤汤做得真是“绝”,所有食品包装都没有打包,连价目条都浮在锅里。那只买来的鸡甚至还没断气而且还学会了游泳,连餐具都得从汤里捞来再用而且捞上来都变形了。尽管这样这锅汤还好意思热气腾腾呢。我没吃找个借口跑回家了
本来还想和琳达发展发展呢~ 我再怎么说是个正统的步兵,太怪异的东西我接受不了。可是琳达.......太可爱了,或许就是因为那些美中不足的痘痘才让我觉得可爱。痘痘不大不小星星点点地分布在颧骨上,看起来像个不懂事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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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7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3月13日
城镇大厅传来一阵另人不安的钟声,打破拂晓的宁静。我下意识惊醒从床上跳起来,踉踉跄跄抄起家伙向城镇大厅跑去。田地里的农民也放下锄头跑向城镇大厅,而且边跑边喊:“有人进攻了!”越喊越乱,乱得不停有人摔倒,然后被后面的人踩踏过去。一点秩序也没有。
城镇大厅的钟声代表着敌人入侵,随着这钟声人们已经集合到城镇大厅门口。城楼上的矮人眯着眼睛打着嗝说:“对不起,我看错了。”只见城下齐刷刷地做凸的手势。我爬上城楼给他打了一顿后,一切又恢复了小镇原有的宁静。
在回去的路上,看到琳达穿着睡衣嘴里含着牙刷在门口张望,像个刚出生的小孩。我说:“琳达回去吧。城楼上的矮子喝多了,根本没人进攻。”
琳达说:“我真想拿牙刷戳死他。”
我说:“你好狠毒啊。”
琳达说:“我只是想想而已,而你已经不知道戳死多少人了。”
当时我觉得哑口无言,的确我都不知道杀过多少人了。回想我是什么时候开始麻木的呢,想到我第一次在战场杀人的情景。那是个兽人,他脸上身上全是血,气喘吁吁得定着我。他疯狂地挥舞着斧头用全身的力气砸在我的盾牌上,整个盾牌被砍碎了。与此同时我用剑刺穿了他的胸口,夺走走他最后的生命。而他眼神无比坚定,像个圣骑士一样充满了荣誉与信念!他倒下了,而我一步步地后退,发抖的手甚至握不住自己的剑。好象败的是我而不是他。因为我不相信这些鲜血会从一个面临死亡却不觉痛苦的人身上流出。难道这就是战场?生命是这样的?
在战场上分神是很危险的事,我无力招架后续的进攻。光明使者乌瑟尔高举圣锤,用一道神圣之光救了我。他对我说:“上帝赐给战士们的不仅是血肉之驱,还有勇气和智慧。”那句话就好象我心中无法驱散 永不消失的心灵之火支持这我每一场战斗

伴随着公鸡的叫声,太阳出来了。准备开始了一天的生活。
这时城镇大厅又传来了钟声,而且还有几个大胡子矮人在小镇里喊,“精灵进攻了!”这次没有人会相信了,都忙着自己的事。
我也回去睡了一觉。不过中午听说精灵进攻是真的,城镇大厅都被精灵拆了,而且城楼上的矮子又被打了一顿。
据说精灵的这次进攻是因为这个小镇的农民乱砍乱伐,不小心把暗夜精灵的知识古树砍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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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7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踊跃回贴啊……不要只是我一个人而已,拜托啦![em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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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7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燃点了我重拾WAR3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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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7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3月15日。
阿尔塞斯王子下令远征,我的7天假期还未结束就被派去。
这次远征是从各地挑选的精锐部队,在军营里我遇见了好多熟人。小时侯的玩伴包子哥哥,现在成了矮人里的神枪手。邻居阿泽当了大师级牧师。他们作为骨干分子被派到这里来。

包子说:“你的普通朋友好漂亮呀。”
我说:“不要乱说,那是我女朋友。”
“才不是你女朋友呢。”琳达一边说一边踩我的脚。踩得我好舒服。
牧师阿泽很绅士地向琳达鞠躬,“你好女士,我叫阿泽。大师级牧师。”
“我叫琳达。见习女巫。”
见习女巫?周围的人很诧异。因为周围所有士兵都是精英分子,连专家级别的都不让来,竟然来了见习女巫。其实我们俩因为野外击杀先知被上面认定为高手,才被派来的。论实力,我们俩什么都不是。
包子很坏,琳达很呆,我很怪,阿泽很绅士,我们四个正好分在一队,队长是小时侯很照顾我们的穆拉丁叔叔。他很强壮很勇猛,是我们小孩子心目中的偶像。他总是用天神下凡帮小孩取下踢到树插上的足球。那时他的形象在我们孩子心中特别高大,像个伟岸的巨人。现在我比他高多了。
到了下午,出征的队伍像蚂蚁一样爬在赤裸裸的荒地上成群的移动着。又饿又渴,一群人累得要死,影子东倒西歪。颓废不堪。阿尔塞斯王子不知是看了三国还是看了孙子兵法,合上书就喊:“前面有一片梅林!大家快跑啊,到那里就不渴了。”
我说:“王子,您的话让我不禁想到一个成语。”
阿尔塞斯高兴的说:“还是你理解我。”
我说:“无中生有。”
阿尔塞斯被我噎到了:“你......”

阿尔塞斯这个家伙真是讨厌!我的7天假期就这么没了。当我们步兵的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难得有个假期。
步兵是艾泽拉斯大陆常年战争中死亡率最高的兵种,和我同届的步兵大多都晋升骑士或是阵亡了,现在能看到的步兵都是些不知死活的新人。我当兵五年了,胜仗无数。当海军上将凯林•普洛德摩尔亲自授予我骑士战马时,我拒绝了。我说:“而我需要的一个可以保护别人的盾,而不是逃跑迅速的马。”在场的人都很惊讶,在场的骑士更是震惊,震惊到忘记了反驳。这是人类历史上从没有过的事。当过步兵的人都知道步兵的大部分任务是在送死的时候拣回一条命用与下一次送死。我觉得,看到我盾牌后的一个人安然无恙比杀十个人还有成就感。
晚上,我问琳达:“你怕死吗?”她说:“只要死得有价值我就不怕。”
我说:“如果你被咱的王子阿尔塞斯或其他自己人杀死了呢?”
她说:“那样生命毫无意义了。”
毫无意义......这样的生命比死可怕多了。从来没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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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2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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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3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太长了看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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