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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欧阳蒲城:广州白云区土地违规开发谁来管 国土局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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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6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白云区太和镇营溪村第三经济合作社的社员到市城管局和市城管委信访,称自己投诉了近5年的违建至今未解决,有10人甚至向城管部门负责人下跪求拆违建。据悉,昨日市城管局共接访群众30批次40人,其中投诉违法建设问题的就有24宗。       被投诉违建照样能建成
    “拆除违法占地建筑,还回我们的土地!”昨日上午,还没到接访时间,近60名白云区太和镇营溪村的村民就到市城市监控中心提出诉求。营溪村第三经济合作社的社长张敬文说,2006年,“三社”当时准备集体兴建商铺,但是承包商当时称报建不成功。
       然而,在大部分社员不知情的情况下,三社召开了“部分代表会议”,将“西仓南”地块以“超长租期、超低价格”租给了该承包商38年,承包商开始兴建违法建设的商铺,非法占地14335平方米。“每平米才1.7元啊!”张敬文愤怒地说。
       当社员们2007年发现这个情况后,就开始向白云区城管部门投诉,当时城管部门也受理了投诉,“但是一直都没有回复我们,直到2010年8月才给我们一个信访复函。”张敬文说,复函上称“西南仓”的商铺属于违法用地上的违法建筑,应该由国土部门负责查处。
       不满答复下跪喊“包公”
       投诉无果,社员又到白云区国土房管部门信访投诉,而白云区国土房管局也已经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记者看到,张敬文手中有一份白云区国土局的信访复函,表示该案件已经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让村民气愤的是,这份处罚决定是一改再改,撤销了一次又一次。“现在我手上这份已经是第三份处罚决定书了,之前两份都说表述有误,第一次说主体错了。第二次说多打了字。”直到今年7月25日,市国土房管局再次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没收违法土地上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并且对非法占用土地建商铺的承包商进行罚款,但并没提出拆除违法建设。“光是没收和罚款根本就不够,应该拆除违建!”张敬文提出疑问,“难道拆违建不是城管的责任吗?我看太和镇其他的违建都是城管来拆的,为什么这个就特殊呢?”
       市城管执法局dang委书记陈小朋了解事情经过后表示,国土房管部门已经做出处罚决定,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并与国土部门协商后探索处理办法。对于这一答复,社员们并不满意,不少社员情绪十分激动。突然,约10名社员齐齐向陈小朋下跪,并大喊“陈包公,我们谢谢你了!”希望能够得到满意的答复,“这是农民没有饭吃的问题啊!”
       处理时间长城管委检讨
       广州市城管委dang委书记李廷贵向张敬文等人解释,违法用地上的违法建设责任主体是国土部门,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设才由城管部门负责。“你们继续追问国土局,我们也会去问,协调解决这件事情。”至于为何投诉了三年后才复函,李廷贵称,“这个我向你们做检查,但是如果案件不属于城管的职能范围内,会移交其他部门处理,城管部门就可答复可不答复,而且现在国土部门也处理了。”他说,如果社员不满意答复,或者认为政府部门不作为,可向上一级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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