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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学会:“粤医疗事故10年仅60例”是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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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粤医疗事故10年仅60例?日前,有媒体报道“从2002至 2012年调查1227个医疗个案样本,发现正式算得上‘构成医疗事故’的仅有60例 ”,引发轩然大波。带着大洋网友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广东省医学会办公室副主任沈利频,他表示粤医疗事故10年仅60例是误读。

“‘粤医疗事故10年仅60例’,这个说法是错误的。”沈利频回应说,“事实并 非如此,此前报道表述存在严重错误。”

沈利频表示,广东省医学会负责全省医疗事故再次鉴定,即任何一方或双方当事 人不服市级医学会得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而申请省医学会再次进行鉴定,也称“ 二次鉴定”。自2002年至2012年共计完成鉴定1227例,其中34.4%的案例构成医疗事故。

沈利频强调说:“在第十四届中国南方国际心血管病学会会议的医事法学分会论坛上,我们公布的60例数字是指在这1227例经过我会再次鉴定的案件中,涉及心血管科(含心血管内科及部分涉及心血管的心胸外科)的案件仅为60例,而不是广东 省全部医疗事故。”他表示,广东省心血管科历年医疗事故鉴定数据仅占全部再 次鉴定案例的5%,其中16例构成
发表于 2012-4-17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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