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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梁某强,以持有和传播与前女友的性爱视频为要挟勒索5000元,不料在收取款项时,却被警察逮个正着。日前,梁某强被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0年,被害人张某认识了23岁的惠州籍男子梁某强,两人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期间在张某的默许下,梁某强用手机录得其与张某的三段性爱视频和多张性爱照片。今年4月份,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梁某强对此愤愤不平,遂起报复之心,伺机以性爱视频、照片向张某勒索钱财。
4月中旬一天,梁某强发短信告诉张某,其持有两人的性爱视频,如想赎回就拿5000元交换,否则将该视频上传互联网。其后,梁某强还将一张两人的性爱照片发至张某的手机。张某收到信息后,害怕名誉受损,无奈之下答应了梁某强的要求,两人约定在番禺区市桥某快餐店见面。梁某强暗自得意,在前往快餐店准备收取款项时,被在此埋伏已久的警察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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