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袖珍猕猴走红微博饲养泛滥 另类宠物引保护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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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5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猴子瞪大眼睛,握住吸管吮吸茶杯里的可乐,“萌”态可掬——近日,一只名叫“悟空”的宠物猴走红微博。一个月前一名江苏网友Topleaf在上海浦东新区购买了一只“日本石猴”做宠物。此后,一些网友效仿Topleaf高价求购宠物猴。

  对于越来越多的“异型宠物”,部分动物保护人士表达了异议。上海动物保护组织“鸟哨”的负责人小A(化名)说:“石猴是国家保护动物。看到小猴子,第一反应不是‘好萌!’,而是痛心这样的卖萌会助长非法的野生动物贸易。”

  买卖猕猴幼崽可追究刑事责任

  小A告诉记者:“微博上的‘石猴’是猕猴的幼崽。”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除非获得省级以上林业部门授权,个人不得饲养这种野生动物。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如果买卖猕猴达到一定数量,构成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石猴”的主人称:“在日本‘石猴’是合法的宠物。”小A介绍,一些国家允许以保护、繁育为目的饲养野生动物。但是,依照国际公约不能随意把这些动物运出他们所栖息的国家。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华盛顿公约)于1973年缔约,旨在管制野生动物的国际贸易。1980年中国加入《公约》。出于“保护濒危动物”、“遏止过度贸易”的考虑,《公约》将需要管制的野生动物列入三种附录,猕猴属于附录二。

  “爱”得太亲密可能会“受伤”

  近年,上海的“异型宠物”争相“卖萌”。在威海路茂名路附近的住宅区,有人长期饲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耳鸢。饲养猛禽、鳄鱼、蟒蛇已经不稀奇,小A介绍有些卖家甚至公开叫卖树懒。然而,人类与野生动物“爱”得太亲密,可能“伤”得很痛苦。

  小A说:“我们很难驯化野生动物。”它们可能毫无预兆地攻击其他动物。例如,猫残存着野性,会和你“闹着玩”,它会突然抓伤、咬伤你。这种伤害可能带来恶果,因为野生动物可能携带疾病。越是高级的动物——比如灵长类的猕猴——越是可能携带“人畜共患疾病”的病毒。而且,相处的时间越长,传染的风险越高。

  野生动物也会在驯化过程中受到伤害。比如,猛禽在野外站在较宽的枝桠上,在城市里则成天站在尖利的金属杆上,爪子中间的肉垫反复磨破,容易得“脚垫病”。更糟糕的是遗弃。据北京猛禽救助中心等动物保护组织的记录,他们救助的对象大多是遭遇遗弃的动物。

  “宠物黑市”间接刺激捕猎、贩卖

  “异型宠物”争相卖萌,间接促进了捕猎、贩卖野生动物的产业链。以猛禽为例,北方的捕鸟人每只鸟卖50—100元,中间经过2道手,每次至少翻一倍。鸟贩子把鸟装箱运到上海,“低端”的红隼售价6000—8000元,体型更大的猛禽售价在1万元左右。

  小A告诉记者,上海部分闹市地区存在“地下野生动物黑市”,每逢周末,私下约定的鸟贩子聚集开市。“学会黑话切口,才能进入圈子。如果你的嘴里都是动物的学名,鸟贩子就会产生警觉,拒绝和你交谈。”

  产业链长期运转,会放大对野生动物的伤害。“你没看到宠物猴被拔掉犬齿的痛苦——今后它就只能吃流质和松软食物了;鸟贩子张网捕鸟,每抓获一只猛禽,就会有许多缺乏市场价值的野鸟‘陪葬’。”小A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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