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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活动] [b]中国(广州)国际创新博览会LOGO设计大赛 火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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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广州)国际创新博览会LOGO设计大赛  火速报名!!!
本次大赛的获奖者将获得丰厚的奖金,作品的征集截止时间:9月29日,请各同学们抓紧时间报名并提交作品,详细页面:
www。gziie。gov。cn/t20120719_2。html


一、关于创博会

为进一步提升广州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广州市政府从2011年起,举办中国(广州)国际创新博览会(以下简称创博会IIE),展示国内外最新科技发明和创新成果,提供国际科技创新和智慧城市交流与合作平台,推动城市低碳、智慧发展,创造城市幸福生活。
二、大赛主题和组织架构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国(广州)国际创新博览会组委会
承办单位:广州市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支持单位: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办公室、广东会议展览业协会、广州市工业设计协会
三、奖项设置
中标奖1名:奖金5000元+获奖奖杯
优秀奖3名,奖金2000元+获奖奖杯
入围奖10名,奖金800元+获奖证书
注: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四、大赛日程
作品征集时间:2012年7月23日-8月31日
作品初评:2012年9月7日
作品终评:2012年9月12日
颁奖仪式:在创博会开馆仪式期间
作品展览:在创博会展览期间                  
(组委会如对具体日程进行调整,以大赛网站公布为准。)
五、作品设计要求和规格
(一)设计要求
(1)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应征人有关的信息。
(2)创博会logo, 应充分体现创博会“科技、创新、国际、广州”等元素,创意新颖,视觉时尚,完美表达科技创新特色。
(3)应征作品应整体简洁大方、具备一定寓意,构思精巧,视觉形象鲜明,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要求图案组合巧妙、整体和谐、易于传播。
(4)应征作品必须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并考虑标志延展性,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5)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者对作品中所采用的素材必须具有所有权。具有创新性,不得与其它标识、标志、形象雷同,参赛行为属于参赛作者第一次发布行为,参赛作品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有侵权,由参赛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二)LOGO作品规格
(1)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设计图稿颜色模式必须是RGB模式,图案控制在600×800像素以内,大小控制500KB以下,所有作品请转换至 JPG后上传。
(2)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PNG等格式),以便选中后提供给主办方。
(3)设计作品需附有文字说明,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创博会LOGO标志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4)LOGO应用设计(任选3个进行应用):主形象背景板、出版物(会刊和项目汇编)、请柬、胸牌(工作人员及参展商)、资料袋、刀旗、入场券、指示牌等。
(5)LOGO彩色图案一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LOGO基础设计及应用设计体现在一张设计稿中。
(6)作品提交版式:(参赛者可自由排版)   
六、评奖规则
1、创博会组委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2、本次大赛的评审过程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
3、经过严格的初评、终评,将最终评选出入围奖10名,优秀奖3名和中标奖1名。
4、评选最终结果将通过创博会官方网站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七、参赛办法
1. 创博会官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按照参赛要求设计logo,最终将完稿和报名表发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或者刻录成光盘邮寄到组委会。
组委会地址:广州市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8楼东座8A01室   邮政编码:510180
电话:020-81306452/81309552 传真:020-81300187
2. 为了使参赛者们对于创博会有一个更为直观,准确的了解,广大参赛者可以上创博会官网上查看相关资料,还可以登录新浪微博关注“广州创博会”官方微博,如果还需要其他更为详细的资料、信息,或者有其他意见或者建议,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八、参赛对象
国内外艺术设计爱好者、各大院校设计专业的师生、社会上的独立设计师、专业设计机构,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参赛均可。
九、参赛条例
1、主办单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参赛申请的权利。如有需要,主办单位有权修改评审标准。
2、为保证获奖作品的质量,主办单位保留对部分奖项空缺的权利。
3、若对奖项结果有任何争议,一切均以最终评审发布结果为准。
4、大赛主办单位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十、权责说明
1、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品将原额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2、在大赛评奖结束后,所有获奖的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享有对获奖作品设计方案进行再设计、转让、生产、展示、出版、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权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次大赛获奖作品的设计方案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等,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主办单位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对获奖的设计方案,主办单位有权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参赛者不能转让、出版、参加展览等。
5、本次大赛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下载:创博会logo设计大赛报名表.doc
发表于 2012-10-1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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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6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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