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盲目创业,对政府执行层持谨慎态度”这是最近在中国科学院计算机所进行的一场工商登记改革培训沙龙上公司注册专家给大家提的一个醒。政策层面很好,但具体要看执行层。. A0 e4 U& ]' G+ ~& M1 H
虽然此次新《公司法》在工商登记等领域改进很多,也凸显了中央打造宽松创业环境,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愿望,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新《公司法》中很多条款仍未具体细化,很多具体的执行政策仍需各地政府来把控,比如注册地址等问题。
0 P; }9 R. U/ I8 a 在新《公司法》的框架背景下,将来企业的工商环境或比较宽松,但另一方面,企业很可能会面临更严格的税务管控。
# k8 u! ?, F C3 ` 对于新《公司法》所带来的机遇,归纳为以下四点:- x. a3 M6 p+ z
1.降低创业成本,提供运营效率,少干扰;% y) {6 C+ O% g- _/ t
2.降低准入门槛,竞争更为公平;
+ d, i+ ~. w1 s X 3.推动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出资方式);9 \6 C! g. ~& |, } f: ^$ D
4.利于企业治理结构灵活优化;
' b; Q# A4 @& |- t 同时他提醒创业者们不要盲目创业;享受政策红利但谨慎执行层。另外,对于很多创业者普遍关注的公司注册地的问题,新《公司法》仍规定不能以住宅楼地址注册公司,即使是商住两用的地址,其房本上也必须注明“商用”的才可注册公司。不过在各地的具体规定中,也会有一些不同。据了解广州等地或允许一地多照或一照多地,北京或许也会执行这样的政策,但这些公司之间必须有一定的关联,如共有投资方,共有高管,或法人是亲属关系等。6 q/ p$ G1 T$ z& B+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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