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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曾文峰

【转载】大学生,谁给了你打人的权力(关于偷车贼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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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3 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穷啊,难道我就可以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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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3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已被偷了4辆,现在用的是第5辆,老子就不会这么没素质的打人,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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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3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已被偷了4辆,现在用的是第5辆,老子就不会这么没素质的打人,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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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3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在我家那里早就被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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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4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工禽兽多。。。。对同为人的另一方没有一点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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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5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失效导致这个问题。。。制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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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9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都想活动活动筋骨,把老师教的散打啊,跆拳道啊一并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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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9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操,人是有血性的,象写这文章的人,活着活着会发现自己已经不再是一个人了:time: :time: :time: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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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9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作者够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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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0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乱世当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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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0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对楼主说,有很多问题,只有暴力,才会使问题变得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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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0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学生们,作为一群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痛打偷车贼显示出了你们素质的底下,你们甚至是比偷车贼更值得可怜。"---------拜托作者先把错别字改了才说我们素质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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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0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不知是哪个傻子在那里说梦话,给大学生打,只会痛不会死。如果在社会上偷车被抓,分分钟被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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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0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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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旧帖还没有沉下去哦....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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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太天真了,如果法律真能制裁偷窃,就不会有这么多贼!
在法律不能保护好自己的时候,就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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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一个受了孔子思想严重毒害的青年!!
被人打了一巴掌很礼貌的过去说“我们讲将道理好不好?”
然后对方就又一巴掌打过来
楼主又说“我们讲将道理好不好?”
然后对方就又一巴掌打过来
……
……
我怎么觉得小日ben对历史问题的狡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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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怎么不先想想,谁给了偷车贼“偷车”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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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河蟹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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