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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夏天,一对风靡了NBA三年之久的OK组合终于分道扬镳。其实他们之间的破裂,人们早已料到,毕竟一山不容二虎。可是某些总是拿科比说事,说是他为了当老大赶走奥胖。我对这些讲话不负责任的人深感痛恶,难道他们的智商竟低到这个程度:奥胖远走,就一定是因为科比?按照这样的逻辑,纳什转会太阳,一定是因为诺维思基,乔丹三次退役,肯定被迫的……我真的很吃惊这些对NBA的了解竟然如此肤浅!
2004年,湖人高层管理确实很难抉择究竟是选科比还是选奥胖,那年,科比合同到期,奥胖的合同也只有一年。在这个时候对他们两人谁去谁留的问题显得更加地突出。其实很多人以为,选择科比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因为科比年轻,而奥胖已经开始略显老态了。确实,这是湖人留下科比,送走奥胖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但不能说是最主要的原因,如果单单从提升实力这方面来说的话,这个问题还应该值得进一步的商榷,虽然说奥膀正在走下坡路,但是他在NBA比科比更有统治力一些,究其原因有两点,第一,NBA现在奇缺中锋,虽然奥胖的状态一年不如一年,但是在内线还是没有几个人能够预其抗衡。而在后卫这个位置上就大不同,虽说科比现在正值壮年,可以称得上是NBA最优秀的后卫,但是在后卫线上优秀的后卫却还是多如牛毛,詹姆斯,小艾,卡特,麦迪都可以与科比想媲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与奥胖结合也不会比OK组合差到哪里去。现在的韦德与奥胖的组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套用一句俗话来说的话就是“后卫易得,中锋难求”。第二个就是奥胖会用脑子打球,在力量不如从前的时候,他会用技术和经验来弥补力量的不足`,这也就是现在NBA任何一支球队也不敢轻视奥胖在篮下统治力的原因。
至于湖人留科比而放走奥胖除了年龄上的原因之外,还要考虑NBA的商业化。作为一个球队的老板,他养下一支球队不仅仅是为了得总冠军,更重要的是能够挣钱。众所周知,湖人的主场在洛杉矶,这也是美国的影视帝国好莱屋的所在地,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里的人们看球的心态多多少少会受到它的影响,他们对篮球赛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要有可看性,表演性,而在比赛的结果上面,不做更多苛刻的要求。如果将活塞队搬到这里来,即使他们的战绩再好也不会象现在的湖人队这么受欢迎,也没多少人来看斯台普斯球馆看球了。因为他们打的球真的太丑了。从另外一个层面上来讲,NBA不仅仅要胜利,还要表演,还要作秀。如果仅仅以成败来论英雄,那么马龙、斯托克顿是不是应该淡出人们的视线?NBA里不是有一句话:It is show time。从这方面来考虑的话,也能更好地理解湖人队选科比也放走奥胖了。本来,后卫打球就比中锋好看,中锋也就只会钩手、扣篮那么几招,而后卫就不同了,后仰跳投的从容,飞身扣篮的霸气,背后传球的巧妙,都叫人看着赏心悦目。再者科比打球也很好看,飘逸扣篮动作,完美投篮姿势,无不叫人拍案叫绝。
洛杉矶是一个讲究“秀”的城市,所以也需要科比这样会“秀”的人,皇马尽管战绩烂得不堪入目,却还是被球迷百般宠信;全明星赛也不是受到全球人们的重视吗?还不是一个原因。这也是为什么斯台普斯球馆的球票为什么永远是最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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