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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才交流中心收费新规6月1日起实行 - a% ^) x$ |6 X& U1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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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记者 陈志龙 通讯员 蓝岚)6月1日起,广州将实行新人才交流中心收费新标准。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物价局已批准新的广州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由广州市人事局核发中介服务许可证)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新标准将从6月1日起执行。据悉,新规进一步明确了人才交流中心为应届毕业生办理入户等手续不收费,并为求职者推出了一套求职综合服务套餐,求职者只需交20至50元,就可享登记建档、查询招聘信息等一条龙就业服务。 , g! f {0 K! s [! J- H/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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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届毕业生办理入户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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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年5月1日,受劳动部门管理的广州市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已实行了新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市物价局此次推出的人才交流中心收费新标准与之比较,有很多内容相同,如规定集市性的人才交流会门票最高10元(应届毕业生减半收费,下岗人员免费)等,但也有多处地方不同。 6 n5 \+ Y+ w0 L$ Z& w
2 g( t1 i0 ]+ A5 y人才交流中心收费新规进一步明确了一些公益性服务项目,如为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人才服务(毕业半年内)、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辞职、辞退人员身份认定、代办集体户入户、集体户管理这些服务,人才交流中心不得收取服务费。 2 A4 ?8 u! s3 T: h
" ?% H* B0 C1 @下岗人员应届生享用求职“套餐”费用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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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1日起,广州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也将推出求职综合套餐,为求职者提供一条龙服务,套餐分20元/月和50元/月两种,两者区别在于是否安排参加招聘会。 & o4 x. {' c% y# U
2 _7 c* j1 y% x( h- b1 L2 D据介绍,市物价局规定求职综合服务费分A、B两种套餐收取:A类套餐包括登记建档、招聘信息查询、发布个人求职信息、推荐就业(至少1次)、择业指导等,收费标准为每人20元/月;B类套餐在A类套餐基础上增加了安排求职者参加招聘会服务,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月。此收费为政府指导价,下岗人员及应届高校毕业生减半收费,择业成功不得另收择业介绍成功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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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2 m1 ]3 o: B( ~. f据介绍,如果求职者分开购买套餐内包含的服务,至少需要237元或247元。 ( X. M/ Q( k9 R3 k5 t2 z; F( U
6 Z8 W% _- k! ^" s0 }7 [1 T6 u学历证书鉴定收费省内外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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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V% t C7 G4 h对于学历证书的鉴定,新标准中规定省内外高校区别对待。代办研究生以上(含研究生)学历证书鉴定费一人150元,省外高校毕业的按300元/人收取。研究生以下学历一人70元,省外高校毕业的按140元/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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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N) O- d) X! K0 d- m另据悉,人才交流中心代办住房公积金和代办社保服务,均以一人一月10元的标准收取代办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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