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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维子

如果屋企人要棒打鸳鸯点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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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家长也不用那么快下决定,可能毕业后他们就自然回散都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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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早点独立!
经不住打,还不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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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情况还不全面,不能帮助.
父母反对的理由不是这么简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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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天下父母心!

谁让那女的身材样貌都那么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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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4 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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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4 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过去就算了`

很多时候现实是很残酷的~

改变不了就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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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4 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刚研究了一番,那个朋友绝对是楼主本人!
以我的眼光和楼主的口气!绝对错不了的!
楼主你敢发誓不是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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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4 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呢???何苦呢???
楼主,
让我少烦点行吗?
是不是所有的事都要拿出来讲啊?
是不是都要发帖公告全广工啊!
很多事情暂时不要去强求好不好?
事实都是这样了,就接受吧!!!
也那么久了!!!
忘了该忘了的东西,对你对我,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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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5 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记住该记住的,
忘记该忘记的。
改变能改变的,
接受不能改变的 。

这就是我的QQ的个人说明~

我希望你能理解这段话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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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5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没有所谓的永恒,多久而已,能多久还是要看自己。感情也好,自己没能把握的,只能证明自己做错了,太快就消失了。。怪不得其他因素。所以,人还是要自己明白,埋怨是借口而已。回忆自己的一切,接受自己的一切。人贵自知之明啊。。能不能久点,只能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感情也依然如此。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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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5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能忍受一个人的缺点,
         那你已经爱上了她。
如果不能
        你只是喜欢她,
   而不是
           爱她!

如果你爱一个人,
     那么他对你就有着一切
        的权利,包括...
                        不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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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5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都出来表明身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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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5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放火烧自己全家~~~~~~~~~~~~~~
幸家铲~~~~~~~~~~~~~~~~~~
幸家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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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5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楼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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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5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kar  在 2005-6-3 00:50 发表:

如果系甘的话,低调进行咯~系学校甘远~怕咩喔~

系学校就拍拖,翻屋企就收埋拉~~


甘始终会有曝光既一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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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5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扑通小卡  在 2005-6-3 00:52 发表:

楼上果位靓女就吾岩拉,

甘吾使谂以后噶?以后点啊?


咪就系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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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5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TaTa  在 2005-6-3 12:10 发表:

我大佬佢阿妈都係成日嫌我大佬个女朋友太瘦,又有D其实都唔係咁严重嘅先天遗传病~几大支棍打呢对鸳鸯啊~打晒电话俾个女仔叫佢唔好再揾我大佬之类啦……我大佬同个女仔分佐半年之后又喺番埋一齐~
最紧要2个人都 ...


唉~~~隔硬黎既话,以后会面对好多问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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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5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lpm9571  在 2005-6-3 19:00 发表:

早点独立!
经不住打,还不逃????????????????


傻的~~往哪儿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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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5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工学子  在 2005-6-3 19:14 发表:

情况还不全面,不能帮助.
父母反对的理由不是这么简单吧?


就是这么简单啊~~~
就是想女儿留在身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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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5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烦人  在 2005-6-4 02:30 发表:

我刚研究了一番,那个朋友绝对是楼主本人!
以我的眼光和楼主的口气!绝对错不了的!
楼主你敢发誓不是你吗???


我发誓!!!!!!!!!!!!!
我郑重发誓!!!!!!!!!!!!
那个是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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