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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I-Ⅲ课程考试申请的通知
单 位:教务处
各学院、各班级:
根椐广东工业大学《大学英语》教学管理与实施办法要求:
1.本科《大学英语(I)》、《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Ⅲ)》各级教学班的学生,如未通过课程考核,下学期仍随原教学班修读高一级的课程。未通过的课程可申请随下一年级同级起点教学班考试,以取得相应学分。
2.学生取得校内《大学英语(Ⅳ)》课程学分者,如《大学英语(I)》、《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Ⅲ)》中有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则其该门课程成绩改记60分,视为已取得相应学分。
3.未取得《大学英语(Ⅳ)》课程学分的学生,必须重修并取得学分。
本学期大学英语重修及考试申请通知如下
1.凡本科《大学英语(I)》、《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Ⅲ)》各课程未取得学分的学生,如需申请同级别课程考试,请于2005年12月9日至14日登陆教务处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相应级别的考试(不接受已取得学分的同学报名), 逾期不再办理。各级别考试时间网上已有通知,如与本班考试安排有冲突,请勿在本学期申请。
2.2002级历学期CET-4成绩最高分仍小于45分的学生需重修《大学英语(Ⅳ)》课程;2003级未通过《大学英语(Ⅳ)》课程的学生需重修《大学英语(Ⅳ)》课程以取得学分。
3.本学期大学城校园已开设《大学英语(Ⅳ)》课程重修,本学期初尚未申请该课程重修的2002级本科生,可以以班为单位集体补报(学院、班级、姓名、学号),上课及考试(上课时间:15-18周周四5-7节,教2-202),东风路校区及龙洞校区由于本学期无学生申请该课程重修,对于2002级历学期CET-4成绩最高分仍小于45分的学生,请于2005年12月9日至14日登陆教务处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大学英语(Ⅳ)》的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地点请留意网上通知。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有关学生。
教务处
2005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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