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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请问师兄师姐, 一般企业会拒绝小三阳患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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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天体验出来,竟然不小心患了小三阳,虽然医生说,这个没有传染,只要食品类工作,% Y: C& U/ ?: r; D7 V
企业不会拒绝,,之前也打听过,公司里的人说不会歧视。
+ ]8 A- b7 I) G$ n2 S+ `% U% C# F& l: Z但是,体验和三方协议要寄到公司总部去。。心里还是担心到时会被找理由拒了。
+ |1 r2 }  N" g- V0 q9 \; k
4 f" B; v: l7 F6 o7 E$ B1 A) O请问一下师兄师姐。究竟企业会不会拒绝小三阳?????% S; @4 M& f. e# D4 ^1 x4 J
! _7 s8 e3 l" q% c/ L
[ 本帖最后由 水一方 于 2007-11-26 17:59 编辑 ]
发表于 2007-11-23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喝酒会导致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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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3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说,对肝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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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喝酒没关系
6 S- F& N( h- |/ O. P/ S反倒是有肝炎的话,不要喝酒,因为肝的功能本是分解酒精# @: ?* L4 m# R' L2 X7 u- g
5 O& B6 R* Y1 ~0 Q
有肝炎的话,有些公司会叫你验转氨酶,我一个同学在华为,他也有肝炎,小三阳,体检那时担心了很长时间,后来还是进去了
0 r+ y2 S6 u( l9 _# r8 j$ J. p; _7 T3 C) U3 c' y# `5 ^
有些公司又会拒绝,看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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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氨酶过高问题不是更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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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3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我的转氨酶都在正常值中。。) `4 O4 u: h! d3 C8 {' O: |9 v
心里还是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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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3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几位。。。。但愿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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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6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来电话说是要检查DNA?不知这是什么样的信号  V& i) \& m0 {  T; O3 h
NDA是检查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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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的 + g% L0 K4 U5 Q# l
所有人都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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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水一方 于 2007-11-26 12:37 发表 8 J# k) H7 `# _- J5 O3 R
公司来电话说是要检查DNA?不知这是什么样的信号/ L: m: e% i3 W3 m. r1 D" m9 g
NDA是检查什么的???
4 S& [" s2 [4 H3 l! X/ L6 ^
( I2 w! j' O0 l4 d: `6 M! f, V" A9 R8 d
请问是什么公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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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DNA应该是看你有没有传染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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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看公司的,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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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lz好运!!这个真的要看什么公司了,有些名气很大的公司也歧视这个的,,
; K0 S: \( B7 A8 D7 O希望好事多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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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6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公司属于外资企业,
* [( p( {$ _' z/ e; e稍微平静一些,不管如何,都要坚强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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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验DNA可以检测出你的传染性有多强~~6 j1 w& _. R! {, r9 i  A8 o5 y
只要肝功能是正常的就没事了,你好好休息吧,不要熬夜不要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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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休息
" W( Z2 J* Z1 A$ S公司不应该歧视无传染性的小三阳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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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水一方 于 2007-11-23 17:41 发表
4 Y; ~8 O: b5 s6 ~, B7 k# l$ z$ Z' a( c  ]前天体验出来,竟然不小心患了小三阳,虽然医生说,这个没有传染,只要食品类工作,
# n0 _; I9 c7 \5 U! y/ L8 \. B企业不会拒绝,,之前也打听过,公司里的人说不会歧视。, u: V) R$ M4 ]) M/ Q$ f6 [
但是,体验和三方协议要寄到公司总部去。。心里还是担心到时会被找理由 ...

  Y! Z* b: Y1 A3 |, H/ ^$ F你很可悲,你被别人歧视是应该的,因为你正在歧视你自己 出去外面吃饭要小心??你有没有常识的?在这乱说,你知不知你正在传播着愚味和无知
4 ?1 c# y8 t, G: u& _/ ?http://www.molss.gov.cn/gb/zxwj/2007-05/30/content_179851.htm2 \  F& z* u, O. @& s' A* \
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
( h& Y+ c# s5 r3 ]0 [                       (劳社部发[2007]16号)
0 y& b( L4 |9 N, b% j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
9 O8 o8 G6 q! c( }- k  当前,由于公众对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造成侵害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反映强烈。为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合法就业权利,促进公平就业,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 G0 Q- l2 Q/ U9 w1 b7 J( ~
  一、科学认识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8 D. b- r; @) M
  我国是乙肝高流行地区,每年报告乙肝新发病例近100万。按照1992年全国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推算,全国约有1.2亿人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 f; Y) o7 v6 i9 p2 p4 \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虽被乙肝病毒感染,也具有传染性,但肝功能在正常范围,肝组织无明显损伤,不表现临床症状,在日常工作、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乙肝病毒主要有血液、母婴垂直(分娩和围产期)和性接触三种传播途径,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一般接触也不会造成乙肝病毒的传播。
; J7 y5 q1 m) @9 p2 p! [5 r8 H8 Z7 g  《传染病防治法》将乙肝列为乙类传染病,国家制定了控制乙肝的五年防治规划。由于接种乙肝疫苗可以有效预防乙肝病毒传播,因此国家采取免疫预防为主、防治兼顾的综合措施,优先保护新生儿和重点人群。
# ]0 O1 H5 V: m, [" d6 T8 I/ V) H. W  二、促进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实现公平就业 ' M( ^1 w; \+ ?, P
  (一)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 P6 G$ a  t" A; {( j6 k6 G4 G
  (二)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 ?) O2 _8 a: k  三、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和健康权益
. t1 ~% B4 z7 r1 S7 v" O  (一)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就业权利。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的规范和指导,防止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发生就业歧视问题,依法调处因劳动者感染乙肝病毒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 r% Y7 {& H* g2 z9 W8 ]  (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卫生部门的配合下,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定期对劳动者开展体格检查。 4 d3 q# s0 J# ^  n3 G5 a& Q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平就业的和谐环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实现公平就业的舆论宣传工作,引导用人单位正确认识乙肝疾病和传播途径。要指导用人单位树立公平就业的观念,消除就业歧视现象,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氛围。9 x( m. _! b' O! v3 F4 e' k

7 J+ j4 @. c2 ]) P[ 本帖最后由 楼顶居民 于 2007-11-26 17: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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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6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在此郑重道歉。。* Z! ?8 P, [3 q
因为突然间检查出来,之前一无所知,所以才。。。。3 ]" q1 B/ \- k/ `! [
& B+ h! n$ ?: l) g9 U( \
现在通过网络,基本上了解到他的来龙去脉。3 T" ^2 `* {, K7 V& @' B! w
内心稍有平静。。/ q7 q  C! F2 k3 M3 h: l( X
' W0 V: H8 k/ e4 g) B# e
不管如何。。多谢“楼顶居民”的一片热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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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谁希望去染上这东西,不过既然我们已不幸地不知什么时候成为了其中一员,其中的辛酸是别人所无法体会的,你应该了解其基本的知识,因为如果你都不知道,你怎样去说服别人不歧视你,怎样去捍卫自己的权利,.如果语气过重,在此说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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