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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知道 南京 的这两件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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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知道大家知道 南京 的这两件事不?哎,真是世风日下!

下面为转帖:
  
“马六党”将南京城市的素质降到了低点,而彭宇案更把南京的社会法理道德外衣彻底扒了下来。
如果“马六党”仅仅是一小撮“老鼠屎”在败坏整锅汤的话,那们彭宇案表明这个社会最核心的东西已经在腐烂。


第一件是南京彭宇案


否定高尚:南京“情理”法官眼中的道德

历时9个多月南京彭宇案,9 月5日南京鼓楼法院做出引起舆论哗然的初审判决,判决称“双方均无过错”,但被告应赔付原告45876元。

这宗案件是:2006年11月20日,在南京水西门公交车站,徐姓老太太跌倒,小伙子彭宇上前扶起她,并与另一好心人陈先生和老太家人联系上,将其送到医院,到医院检查,需要手术,费用很高。这时,老太说,:“小伙子,就是你撞的啊!”彭宇当时就蒙了。彭宇在法庭上辩护说,他是做好事,但法庭不予采信,认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于是彭宇败诉。

这起案件中。老太是自己跌倒,被彭宇撞倒,被另人撞倒,本文不予讨论。判词中,依据大量“常理、情理”做判断,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被告有证人不予采信,原告没有证人、假证人、伪造证据、原始笔录丢失等,如此情况是否能够做出公正判决,还是由法律专家去分析吧。本文只想从判词中所依据的法官的道德观念发表一点感想。

彭宇说他是做好事,法官断然否定,理由是:“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如果没有做出自行离开的选择,并将老太送到医院,可能有多种情形,比如:一种是撞人者感到自己有责任,所以即使老太家人到来他也没有离开;还有一种是,没有撞人的热心人,好事做到底,乐于一直将老太送到医院。但法官眼里只有前者才是合乎情理的,对后者的热心而高尚的行为,法官认为是不可能的,不存在的,不合情理的。在我们的社会中,像后者这样的心地坦荡、热情助人的人越来越多,但在这位法官的道德词典中却是“与情理相悖”!

判决书说:“在事发当天,彭宇曾给老太太200多元钱,且此后一直未要求老太太返还。关于彭宇给钱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老太太说是彭宇先行垫付的赔偿款;彭宇认为是借款。”“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说是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当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老太太家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老太太家人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他借钱给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而如果撞伤了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基于上述判断,法院认为,可以认定这200多元钱并非借款,而是赔偿款。

这里,又涉及道德观,在法官的看来,对素不相识的人 ,即使是在治病急需,并因紧急而没带钱的情况下,也是不应该出手借钱的,这才“最符合情理”;如果有热心肠的人肯于借钱,那他就不合情理,借钱时还要找证明人、打借条。细心的人做到这些固然好,可是粗心的好心人,有时不要借条,甚至也根本不想向回讨要,这样的人不也是有很多的吗?肯于对陌生人垫钱治病并不要借条的非肇事者,那才是心地纯洁、高尚的好心人。可法官认为,这不可能。

判决书中所涉及的情况,其可能性的多元的,存在法官所说的那种肇事者为尽自己的责任而不离开和赔款的情况,但也存在品德高尚的热心人的坦荡无私。可是,在法官眼里,只有前者,合乎常理,没有后者,也就是说,我们的社会,没有品德高尚的人。

这样的判决实际上是在做一种“否定高尚”的道德引领。事实上,这样的引领已经奏效了。两个月前庭审期间,坚持“以后碰到这种事还会出手相助”的彭宇,走出法院大门时说“再不会这么冲动了”,目击证人陈先生高呼:“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网民们普遍惊叹:“在这社会不能做好人啊!”“好人难当啊!”当一个案例带来社会性的诚信危机和道德体系破坏的时候,那将是多么可怕的后果。

我们正在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社会需要友爱,需要诚信,需要无私,需要崇高。“没有高尚”的社会只能是个平庸的社会。

第二件是马6党事件

  一群35岁以下的有闲人因马自达6轿车聚在一起,借用一切东西,随时给自己增添快乐。比如为了追酷,把车门改成“剪刀门”;或者十多个男女车友拿着写有“嫖客”或“接客”的纸张,模仿着《无间道》中梁朝伟作为罪犯被拍的无辜镜头。27岁的“带头大哥”阿祥的QQ上写道:“本人长期代写小学生寒、暑假作业。 替小学生欺负其他同学,代替学生父母开家长会。”
  直到围攻悍马。
  他们有了一个新的称呼——南京“马6党”,因为参与了20辆马自达6轿车堵击悍马的行动。泡吧时,熟人会指着他们:“马6党来了,马6党来了!”
  有关他们的帖子,至今挂在各大论坛的醒目位置。不断有媒体赶到那间马6改装店,包括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记者。那里是马6车友会的固定活动场所,墙上挂满了车饰和配件。
  “中午陪那个美国记者吃了顿饭,就被我打发回去了。”阿祥说。他是南京马6车友会“带头大哥”,改装店的主人。在这里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阿祥一边在QQ上开着视频和漂亮的女车友聊天,一边头也不抬地回忆那次“酷毙了”的围堵行动。


20多辆经过改装的轿车,在高速公路上将一辆悍马车团团围住,逼迫其以30码的速度在高速公路上缓慢爬行,直到10分钟后悍马车拉响警报。这一幕并非电影中的一个场景,而是在宁(南京)连(连云港)高速公路上演的真实一幕。这段视频迅速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南京当事车友遭到了网友排山倒海般的谴责,甚至引发了对这帮车友素质的质疑。宁连高速淮安交巡警大队同时表示,在高速公路上故意低速行驶,违反了我国交通法。如果视频内容属实,可由省级交管部门调查处理

南京马六俱乐部众人在得知自己围堵悍马的行为被网络曝光后 丝毫不以为意 反而更加嚣张 除了在西祠胡同论坛以加倍的火力和来谴责他们的网友对骂之外 其中几位参与围堵事件的马友更在本周末来到其常聚会的解放路某马自达特约维修点拍摄了一组模拟的被捕照片 并主动提供给记者 以示对网络一片谴责声的蔑视

面对记者提问他们为什么要手举“嫖客”字样的纸牌拍照 其中一位自称在广电部门工作 网名“巴洛克刀客”的马六男侃侃而谈:
“表以为把偶们地姓名电话在网络公布偶们就怕死了 其实他们这帮带笔穷鬼是眼红偶们的好车  么的这个量就不要出来玩 用不着你们查 今天老子主动照片公布给他们看 看他们能玩出什么吊花样来  你们不是讲老子犯法吗 老子周末么的四就在这边坐着等你们来抓啊 犯法要讲证据的 么的证据就滚里妈麦笔死一边去 么得证据老子就算嫖了你老妈你也拿偶么的办法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手举“嫖客”纸牌的原因
发表于 2007-12-4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六

mop上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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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4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我们这些在校大学生来说,彭宇案让我们思考更多,以后还做不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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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六这班人都傻的
马六又什么好拽的
澳洲路上大把Skyline,EVO和SUBARU,谁会这样牛气冲天

傻得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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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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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世界从来不缺傻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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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waver 于 2007-12-5 00:34 发表
马六这班人都傻的
马六又什么好拽的
澳洲路上大把Skyline,EVO和SUBARU,谁会这样牛气冲天

傻得一B~


小曰ben的街车在袋鼠国自然算不了什么了,马六在我天朝可是中高级轿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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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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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不留意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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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事都知道,我觉得只说明林子大了
傻鸟都有,不影响我做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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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BS小曰ben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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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但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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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件事都知道,貌似第一件事之前有人发过帖了,还讨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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